檢查煤礦不下井,25天后礦難21死,能源局長丟官被批吃拿卡要


檢查煤礦不下井,25天后礦難21死,能源局長丟官被批吃拿卡要


3月9日上午,陝西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榆林市能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秦林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通報稱,秦林惠濫權妄為,大搞權錢交易,吃拿卡要、貪婪成性;利用掌握國家礦產資源管理工作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鉅額財物,致使國有礦產資源受到巨大損失。

去年1月12日,榆林下轄的神木市百吉礦業李家溝煤礦發生重大礦難事故,造成21人死亡。事發一週後,秦林惠被免去市能源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去年 6月29日,秦林惠被立案審查調查。去年12月,榆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對秦林恵作出逮捕決定。

秦林惠。

大搞權錢交易,致使國有礦產資源受到巨大損失

日前,經中共榆林市委批准,榆林市紀委監委對榆林市能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秦林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秦林惠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黨性原則和組織觀念,心無敬畏,目無法紀,濫權妄為,大搞權錢交易,吃拿卡要、貪婪成性,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淪為攫取私利的工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問題表現突出;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議事規則和公務員任職迴避相關規定調任幹部,利用職權在職工調動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禮金;利用掌握國家礦產資源管理工作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鉅額財物,致使國有礦產資源受到巨大損失,涉嫌受賄犯罪;家庭鉅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涉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

秦林惠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十九大後不知敬畏、變本加厲,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榆林市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秦林惠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任職榆林市能源局局長5年多

以能源城市著稱的榆林,是知名的能源化工基地。榆林市能源局主要負責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氣、蘭炭、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煤層氣開發、煤炭洗選加工等行業管理。

2010年秦林惠任榆林市能源局副局長,2013年任榆林市旅遊外事(僑務)局局長,2013年9月,秦林惠重回榆林市能源局,任職局長,直至2019年1月份被免職,秦林惠在榆林市能源局局長這個位置上一干就是5年多。

2016年5月份獲得連任時,秦林惠表示“我將加強自身學習,不斷提高工作能力;堅持依法行政,自覺接受人大監督;處處嚴於律己,堅持廉潔從政”。

然而在秦林惠任內,卻對煤礦安全監管工作監管不力,檢查流於形式,下轄神木市百吉礦業發生重大礦難,秦林惠也因失職失責丟了官。

檢查走過場,25天后發生礦難, 能源局局長被免職

2018年12月18日,榆林市能源局對下轄神木市的百吉礦業進行安全檢查,檢查人員沒有入井檢查,檢查走過場。25天后, 2019年1月12日,百吉礦業李家溝煤礦發生重大礦難事故,造成2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3788萬元。事發一週後,2019年1月19日,秦林惠被免去市能源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

陝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官網發佈的神木“1•12”重大煤塵爆炸事故調查報告稱,榆林市能源局對榆林市行政區域內煤礦長期存在無MA標誌非防爆無軌膠輪車入井、違法承包、採用國家明令禁止的採煤工藝等問題監管不力,安全檢查走過場,不認真。按照監管計劃,於2018年12月18日對百吉礦業進行安全檢查,檢查人員沒有入井檢查;在查看了神木市能源局組織的百吉礦業第三輪專家“會診”式檢查組提出的48條問題清單後,沒有采取處理措施或提出處理意見。

此次重大礦難有36人在該起事故中被追責,其中:9人被逮捕、5人被追刑責、22人受到黨紀政務處分。

時任榆林市能源局黨組書記、局長秦林惠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決策部署不力,對神木市煤礦安全監管工作檢查督促指導不到位,作風漂浮,對事故的發生負重要領導責任。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之規定,建議給予政務記過處分。

神木“1•12”重大礦難事故一週年之際,今年1月11日,榆林市政府召開神木市百吉礦業李家溝煤礦“1·12”重大事故警示教育會。榆林監察分局、榆林市安監局、榆林市能源局、榆林市公安局和榆林市國土局主要負責人、市縣區煤炭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神木市能源局全體業務人員,榆林市各鄉鎮煤礦企業實際控制人及礦長共300餘人參加會議。

(資料來源:榆林市紀委監委、陝西省紀委監委、陝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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