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謨拉比法典

大家都知道有一句俗語,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比喻用對方使用的手段來還擊對方,這在法律上叫同態復仇法。這句俗語的起源於一部古巴比倫的法典還有關聯呢。古巴比倫王國源於兩河流域的中央,巴比倫一詞本是神之門的意思。很明顯,這裡是西亞的交通要衝,地理位置非常優越。公元前1792年,漢姆拉比成為古巴比倫國王。漢穆拉比是很有才幹的國王,他勤於朝政,注重發展經濟。調整國內各階級的利益。他在位的40年間,把巴比倫變成了一個強盛的國家。漢謨拉比還是十分關心國家的法律問題,為此每天都要處理許多的案件。很多人把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情都拿來跟國王申訴,因此案子多的簡直讓國王應付不了,是否應該制定一部有效的法律治理國家呢。 漢穆拉比仔細思索了許多日子。他讓大臣打過去的一些法律條文收集起來,再加上當時社會上已形成的習慣法編成一部法典。那是沒有紙張和書籍,為了方便人們閱讀和參考,漢穆拉比命人把法典刻在一根石柱上豎在巴比倫馬杜克大神店裡。這是一根圓形黑色玄武岩石柱,高2.25米,底部圓周1.9米,頂部圓周1.6米。在石碑上半部刻有兩個人的浮雕像,一個人坐在寶座上,手裡拿著一根權杖,他就是巴比倫神話中的太陽神沙瑪什。 另一個站著的人是漢穆拉比他雙手打拱感謝太陽神將統治權賜給他。但石碑的下半部刻的就是漢穆拉比制定的那部法典。使用楔形文字精工雕刻的。這部法典一共有282條,大約有8000字

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漢謨拉比法典,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比較系統的法典。

漢謨拉比法典


在巴比倫社會中,除了奴隸主和奴隸外,還有自由民。這步伐點有很多是用來處理自由民內部關係的,處理的原則就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比如兩個自由民打架,一個人被打瞎了一隻眼睛作為賠償,對方也要被打瞎一隻眼睛。被人打斷了腿,也要把對方的腿打斷,被人打掉牙齒就要敲掉對方的牙齒,甚至有這樣的規定,如果房屋倒塌,壓死了房主的兒子,那麼,建造這所房子的人得拿自己兒子抵命

法典對奴隸主自由民奴隸有著不同的處罰方式,如果奴隸主把一個自由民的眼睛弄瞎,只要拿出一定數量的銀子就可了事,如果奴隸主弄瞎奴隸的眼睛,就不用任何賠償。如果自由民弄瞎奴隸的眼睛,只要賠一頭耕牛眼睛的價錢。法典規定,如果奴隸不承認他的主人,只要主人拿出他是自己努力的證明,這個奴隸就要被割去雙耳。屬於自由民的醫生給奴隸主治病也是膽戰心驚的,因為如果奴隸主在開刀的時候死了,醫生就要被剁掉雙手

為了維護奴隸主的統治,法典還規定了一些更為嚴厲的條款,逃避兵役的人一律處死,破壞水利設施的人將受到嚴厲處罰,直到處死。幫助奴隸逃跑或藏匿逃亡奴隸都要處死。違法的人在酒店進行密謀,店主如果不舉報,店主也要被處死。正是依靠這部法典,漢穆拉比建立起來嚴密的奴隸制統治。兩河流域古時候戰火連天,古巴比倫王國在漢穆拉比死後便逐漸衰弱,這部刻在石碑上的法典也沒了蹤影。直到1901年,在伊朗一個叫蘇薩的古城舊址

漢謨拉比法典


來了一隊法國的考古隊,他們在遺址四周仔細的探查。一天,他們發現了一塊黑色玄武岩,上面有一些浮雕像,只可惜是一段快 幾天以後,考古隊員又發現兩塊斷石。他們把三塊石頭拼合起來,恰好是一個橢圓形的石碑,大家興奮不已。當人們清理乾淨石塊上的泥土後,發現圓柱上刻有優美的楔形文字。 經考古學家辨認,這無意中發現的石碑就是失蹤千年之久的漢穆拉比法典。那麼,人們不經要問這部法典石碑怎麼會從巴比倫跑到伊朗的蘇薩呢。原來,蘇薩也是一座古代都城

公元前3000多年,埃蘭人在此建立了一個強大的國家,並以此作為都城。公元前1163年,埃蘭人攻佔了巴比倫後,就把漢穆拉比法典石碑作為戰利品帶回了蘇薩。後來埃蘭王國被波斯滅亡,公元前六世紀時,波斯帝國定都蘇薩。 這樣石碑又落到了波斯人手中。開始誰也不清楚這是什麼東西,但大家都清楚,這是一塊重要的石碑。考古隊員決定將他由伊朗運回巴黎進行仔細研究。此碑至今仍藏於巴黎的羅浮宮博物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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