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樣做,能不能禁絕傳銷?

傳銷,已經不是什麼新鮮詞語了,雖然說不上是老少皆知,但是至少有三分之二的國人都知道是怎麼一回事。

傳銷的盈利模式,就是拉人頭,而且拉人頭的方式也是屢見不鮮。無外乎就是騙親人,騙朋友,以女人交男女朋友,或是以高工資作誘惑這幾種方法。雖說這些套路都成了老掉牙的套路,可仍然有不少人會上當。親人朋友都是自己人,古語有云,日防夜防,家賊難防,這自己人怎麼也難防啊。再說以女人誘惑的套路,這也難防。目前的中國,大量的單身男人娶不到老婆,好不容易出現一線希望,誰也不願失之交臂啊,就算懷疑是圈套,也有人想賭一把,抱著僥倖心理試試,萬一是真的呢,豈不是解決了終身大事“問題?於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火坑也跳進去試試。當然,還有一部分人也是抱著想不勞而獲的心裡,其實誰又不想不勞而獲呢?是人都有想不勞而獲的心裡的。記得多年以前,有人曾說過,要是在比爾蓋茨面前有一百美雲,比爾蓋茨不會去撿,是因為他為撿這一百美元會耽誤他三秒鐘時間,而他用三秒鐘時間不止賺一百美元,如果他去撿這一百美元,他反而虧了。後來有人拿這個問題去比爾蓋茨,比爾蓋茨的回答卻是,只要真的有一百美元在他面前,他決對會撿的。試想想,如這般有錢的比爾蓋茨尚且如是說,更何況其他人呢。這就說明一個問題,是人都會有不勞而獲的想法的,有這樣的想法也不會什麼壞想法,只要在不損害別人利益的前提條件下就行。而傳銷卻是在損及他人的錢財下為一少部分人牟利,這就不行了。往往有一些人因涉足傳銷,最後弄得辛辛苦苦掙的血汗錢打了水漂,更有的是弄得妻離子散。

傳銷的害人程度不需要筆者細說,我想大多數人都會有體會的,沒有體會過的至少也聽說過。

可是傳銷這個害人的東西卻屢禁不止,因為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它並不犯法,不觸法國家法律法規,抓到了就只能是遣散遣返,於是,這裡抓了遣散了,那裡又冒出來了。

本人沒有涉足過傳銷,但有幾個朋友曾進過傳銷窩。從與他們的閒聊中我發現一些問題,只要能從解決掉這些問題,我認為要禁絕傳銷也不是什麼難事。

首先,一個傳銷窩點至少有幾十個人,而且傳銷的頭子他不會在自己的家裡進行傳銷的,這麼多人他一定要有住的地方,不可能是在野地露天的地方,所以一定會租房子,就算是睡地板,也得有房子才能有地板可以睡。既然租房子,那就會有房東。幾十個人租你的房子,成天不幹活不工作,作為房東不可能不知道吧?如果問責房東,只要誰的租房裡查出有傳銷組織,就永久取消他房子出租的權利,讓他的房子永久性的不得出租。租不到房子,還如何傳銷呢?

其次,問責所在村組的負責人和片區警員,一個鎮或許地方大了,不一定能清楚所有人員每天的動向,但是一個村呢,一個組呢,一個片區呢。要說在一個組一個片區裡有幾十人整天無所事事的,組長,片警不知情,這恐怕說不過去吧,除非組長片警白拿工資不做事,既然是白拿錢不做事的話,那何雲換個人來幹呢,對不對?

我是一個農民,我知道任何東西要生存要發展都離不開生存空間。傳銷也不例外,只要把它的生存空間壓縮到沒有,他就再也發展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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