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案: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

孙杨案: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

文|李叶楠

先来回顾一下事情发展,孙杨以检查助理不具有资质为由拒绝配合,暴力抗检,但是孙杨未完整配合反兴奋剂检查且没有足够证明为何破坏检测样本,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公布裁决孙杨被禁赛八年。

结果刚出来时,网上的评论多是支持孙杨,认为禁赛八年的裁判不正当。理由如下:

1.孙杨多次夺得金牌,为国争光。

2.检查助理没有资质,所以检测过程有问题。

3.国际社会对中国有歧视,所以即使上交没有兴奋剂含量的检测样本,也会查出兴奋剂。


过了大概一个星期,网上又大量出现倒批评孙杨的声音,理由如下:

1.孙杨的妈妈在听证会上发言不当,回避问题,律师团队工作没有做好。

2.孙杨妈妈对儿子管控太多,以至于孙杨目中无人。

3.根据孙杨早前的经历来看孙杨曾无证驾驶,无规则意识。

4.2014年孙杨曾查出服用含有刺激性成分的药物,所以这次很有可能再次服用。

5.孙杨前几十次都没有抗检,只有这次抗检。

这些理由简化之后是不是就没什么说服力了。孙杨诚然取得了很多成绩,检测助理可能也有问题,检测程序看起来对孙杨不太友好,但是这些都不是暴力抗检的理由,规则之所以叫规则是因为其排除人情,排除道德。孙杨的妈妈表现不佳,孙杨本身问题,甚至曾经检测出刺激性药物也无法成为裁判孙杨禁赛八年的决定性证据。但是很多人很难客观就事论事,习惯旁敲侧击,习惯性猜测,习惯了带着感情色彩,所以他们的言辞激烈,却看不到事件的基本事实。

很多人像侦探一样,从各个角度猜测孙杨有没有服用兴奋剂,对待事情的看法,包括孙杨案,即便都是旁观者也应当有理性思考,不能人云亦云,“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仲裁庭的裁判结果是基于已有证据做出,由于孙杨方未能提出至于他有没有服用兴奋剂,不是本案要讨论的问题。这是程序正义问题,即便检测程序存在瑕疵,也应该通过正当程序提出,即便是暴力抗检,也要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程序的不合理,对运动员基本权利的侵害。孙杨当然有享有公正检测程序的权利,但就目前的证据而言,孙杨方的证据不能证明检测程序自始无效。

其实WDA的执行权力和运动员基本权力保障失衡严重,在要求运动员严格执行反兴奋剂制度时,还应要求反兴奋剂机构严格执法。这些都是目前存在的问题,也需要更多的时间去修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