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熱評:好心送藥被誣“賺差價”如此“舉報”令人心寒

25歲的武漢小夥吳悠,從武漢封城的第三天開始就騎著電動車義務送藥、送口罩、接送病人。他和其他“騎手”一道收集市民的求助信息,為市民送上急需的口罩、藥品等。一個月時間裡,他免費為600戶家庭運送了大量藥品物資。但是,就在送藥滿一個月的時候,他竟然接到警方通知,說有人舉報他“賣藥賺差價”。警方經過調查之後,證明小吳並沒有犯罪行為,還了小吳一個清白,但這件事卻讓許多網友感到如鯁在喉,十分不舒服。

在這場疫情中,我們看到了人性的光輝,但也看到了某些醜惡的心靈。有人冒著被感染的風險,不圖回報組織自救、互助,也有人利用疫情牟取不正當利益。吳悠的遭遇並非孤例,早前,湖北洪湖一家藥店想辦法以0.6元的價格進了一批口罩,以1元一個的平價出售,同樣遭到了舉報,還被相關部門處以高額罰款。在輿論監督之下,當地最終糾正了錯誤執法行為,但事件的發生依然令人寒心。

當吳悠把自己過去積攢的口罩免費送出去之後,他要繼續這份善行,繼續幫助更多市民,就必須付出相應的成本購買物資。一開始,吳悠基本都是“贈送物資”,為此先後墊付了1萬元左右,之後才慢慢對一些高價藥按原價收費,其運送服務依然免費。在這個過程裡,他收取的購藥費用一直低於市場價,收到的錢也都用來購買下一批藥品,壓根兒不存在舉報人說的“賺差價”行為。

退一萬步,假如吳悠在送藥、送口罩的過程中,真的賺取了一部分差價,難道他就應該被處罰嗎?其實也不盡然。並不是所有人都有不論生死不計報酬的境界,更不是所有人都有不計成本持續為他人、社會付出的資本。誰都有一家老小,誰都需要生活與生存。不是隻有毀家紓難的故事,才能讓我們獲得感動。在疫情之中,只要能夠出力為他人提供幫助,都是好樣的。

我們都知道,要善待醫護人員,提高一線醫護人員的待遇。那我們為何不能接受有人在為他人提供物資遞送服務時,收取合理的“差價”?我們歌頌不論生死,不計報酬的勇敢與無私,但也應該允許有人在為他人提供服務、滿足社會需求的同時,獲得一定的利益與保障。這既是激勵,也是確保善行義舉能夠持續的關鍵。火神山醫院建成之後,部分志願者不要工資,但領取工資的工人同樣值得尊敬。他們冒著被感染的風險,夜以繼日地高強度勞動,拿到屬於自己的報酬理所應當。

吳悠和他的同伴們出錢出力,幫助很多市民解了燃眉之急,發揮了很好的作用,這樣的人應該得到的是讚賞與鼓勵。在抗疫之路上,像吳悠這樣抱著一腔熱情積極參與互助的志願者還有很多,他們的行為可能不夠規範、存在瑕疵,但不管是公眾還是有關部門,都應該給予一定的理解,為這些善行留下一定的空間,用包容和善意來回饋這份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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