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山法院宣判一起涉黑犯罪組織案 首犯一審獲刑二十年

福州新聞網3月15日訊記者14日從倉山區掃黑辦瞭解到,倉山法院近日作出一審宣判,倉山區蓋山鎮浦口村原主任黃珍勝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破壞生產經營罪、尋釁滋事罪、詐騙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採礦罪、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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