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拒稿拒到禿頭,自媒體寫作新人掌握這3步,輕鬆寫出千字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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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放棄了,自媒體寫作太難了,真不是人乾的事啊”朋友小陳突然發來這樣一句話。

”啊?咋這麼說?”我很懵逼,只記得她前一陣信誓旦旦的說也要進軍自媒體行業,怎麼這就放棄了?

“你猜我這一個月投了幾篇稿?”小陳問。

“10篇?”

“我投了20篇稿子!天天下班就是寫稿,頭都要禿了!”小陳氣急敗壞的樣子在我眼前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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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很厲害啊,寫了這麼多!”

“厲害個屁!一篇過稿的都沒有!一篇都沒有!有個公眾號發了拒稿,我還給人家回郵件問他們是不是騙稿,讓人家把我的文章一頓損!”小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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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那你是很牛,人家一天審那麼多稿,還能給你回郵件。”逗趣是逗趣,我還是讓小陳把她寫的稿子給我發了一些,順便讓她把那位編輯大人給她的評語發給了我。

那位編輯說“邏輯混亂,不知道你想表達的是什麼;生搬硬湊,寫文是給人看不是你自己寫日記;行文如流水賬,毫無閱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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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文章確實沒一篇可以發出來的啊,人家說的也沒錯。”我這樣回了小陳,導致她把我拉黑了一天。

不過她冷靜下來後我們分析了一下她的文章的問題:其實就是沒受過訓練的新人還不會用語言來表達思想,沒法用文字對一個觀點進行有條理的證明,簡單來說就是“新人不會長文,不懂怎樣安排文章的邏輯,不知道用什麼東西來豐富文章的內容。”

像小陳這樣的朋友應該不少,在這樣一個差不多“全民寫作”的時代,每個人都想用語言和文字來表達自己的所思所想,用這樣的方式賺一些收入,但很多人卻只有一個靈光一閃的念頭,不會把這個念頭寫成一篇具有可讀性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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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零基礎無經驗的愛好者如何輕鬆寫出一篇千字長文呢?

一、文章的“骨骼”:按照遞進或並列的邏輯寫出3句中心句

先來思考一個問題:寫作應該是隨性而為,想到哪寫到哪,沒有思路就不寫;還是要列好大綱,規劃好每部分的內容,再據此填充內容呢?

應該是後者。

這與我們大腦處理信息的方式有關。大腦在遇到信息較多時會把位置相近的或者他認為有共性的事物以某種秩序組織起來,便於理解和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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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果我們的文章本來就具有這種“秩序”,就會減輕大腦的負擔,使讀者只需去看我們想表達的內容就可以,不用浪費精力去組織文章的秩序,而且現實是如果你的文章毫無邏輯、結構一塌糊塗是沒有讀者願意讀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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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人一次能夠理解的思想或概念的數量是有限的。

喬治·A·米勒在他的論文《奇妙的數字7±2》中提出:大腦的短期記憶無法一次容納7個以上的記憶項目。有的人可能一次能記住9個項目,而有的人則只能記住5個。大腦比較容易記住的是3個項目,最容易記住的是一個項目。這意味著當大腦發現需要處理的項目超過4或5個時,就會開始將其歸類到不同的邏輯範疇。

這就要求我們寫文時要有“秩序”,先提出總的概念,再列出具體的項目。這樣的方式有點像中學時代學過的開門見山,文章一開頭就用一句話把你想告訴讀者的內容展示出來,這是整篇文章你要證明的事情,然後再把文章分為3個部分,可以是遞進的邏輯來寫,如:是什麼,為什麼,怎麼辦;也可以以並列的邏輯來寫,如這篇文章:先說應該用中心觀點列文章的框架,再說用什麼作為證據來證明這個框架是正確的,最後說用故事來提高文章的可讀性。

其實每一部分分論點也應該按照這樣的邏輯進行寫作。例如在之前發表過的一篇文章《想到求人就面紅耳赤不知所措,教你3找輕鬆掌握求助的技巧》中,分論點的設計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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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你可以根據一個主題寫出中心句,然後再寫3句話作為分論點對中心句進行證明,分論點部分的證明也應如此。

寫出了文章的骨架之後,如何據此把骨架豐富成一篇完整的文章呢?

作家王鼎鈞在《講理》中給了我們可以用來包裹“骨骼”的“肌肉”。顧名思義《講理》是一本告訴我們如何講明白道理的書,實際上是寫給學生的議論文的寫作技巧,對於寫作初學者來說,是很好的實操指南,因為他在書中清晰的告訴了我們如何對文章的骨架進行豐富。

二、文章需要證據,用“事實”作證據

文章最重要的內容其實就是它的骨骼,但骨架中的內容僅僅是最精煉的定論,別人憑什麼因此信服你呢?

哪怕是最親近的人也不可能因為你沒頭沒尾的說個“憤怒是可以控制的”就毫無質疑的相信你,肯定會問一句“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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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有這樣那樣的觀點,但重要的不是你能說出“是什麼”,而是你能證明“為什麼”。

而且我們是要寫文章,僅僅有幾句中心觀點的骨架肯定不行,必須得把骨架用肌肉包裹起來,那什麼是肌肉呢?

“肌肉”就是證據,那些用來你證明你說的話是正確的內容。

我們為什麼要把證據寫出來呢?因為我們要人家相信我們的意見,希望人家贊成我們的道理。有證據,人家才相信,沒有證據,人家不容易相信。

《講理》

那麼用什麼當證據呢?什麼樣的證據人家才會相信呢?

作者說:需要用事實作證據,事實是可靠的,人家會覺得你的意見也可靠,事實是真的,人家會覺得你的道理也真。所以,我們要“以事為證”。

而什麼樣的事實才是會被相信的事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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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大家公認的事實,歷史上真實發生的,現在生活中經常出現的。這樣的事實人人都可去查證,信服力就更大。

劉禹錫在《陋室銘》中說“南陽諸葛廬,西蜀子云亭。”就是以史實為事實。

胡適的《社會的不朽論》想說的是“一個人的行為,會在社會上留下永不消失的影響”。為了對此進行證明,他舉了佛教創立者釋迦摩尼的故事。釋迦摩尼曾是古印度的一位王太子,在坐車出行的路上看到了一個窮人病死在街上,卻沒人收屍,甚至屍體已經腐爛了。於是心中產生一個解決生老病死問題的念頭,由著這個念頭,他放棄了王位,放棄了富貴,舍下了妻子父母,創立了佛教,感化了無數人。現今即使他已經不在了,但他的影響卻不沒有消除,無數的信徒仍堅信著輪迴的觀念。

這就是以歷史上的事實作證據,因為事實是真的,所以由此證明的論點也是可以信服的。

當你想寫一篇主題為“現代人守時是好習慣,不守時是浪費生命”的文章時,你可用什麼證據來證明你的觀點呢?可以舉一些我們生活中常見的不守時不好的例子。例如:參加婚宴時,每個人都會提前去,但其實真正的典禮開始到結束的時間卻很短,甚至比等待的時間還要少。這是每個人都經歷過的事,以這種“大家都有的體會,大家都知道的事作為證據來說明你的觀點就更能讓人信服。

二、道理太乏味,用有趣的故事來放鬆讀者的眼球

但如果單單是講證據,羅列事實也太過乏味了,沒有人會讀得下去這樣的文章。

我們想要做新媒體寫作就得明確寫作是為了讓人看,而不僅僅是寫來給自己看,所以就要考慮到讀者對於趣味性和可讀性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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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要說正確的道理,還得把證明的過程弄的有趣。

而什麼樣的文章可讀性強呢?在說理的同時還可以說什麼呢?

你可以給讀者講故事。

故事並不是為了證明你的觀點,而是為了引出你的觀點,或者僅僅是和你的觀點相關。

《酸橘子》就採用了這種寫法,用橘子由酸變甜的小故事,引出少年人對愛情的態度。

《酸橘子》中作者說,他買來的橘子很酸,只好擱在一邊不吃。一個星期以後再剝一個嚐嚐,居然甜得很!水果摘下來,需要經過一個果熟期。 他由“果熟期”說到少年人對愛情的態度,愛情的果實也要到了時候再吃才甜美。

劉蓉在《習慣說》中的寫法也是如此。由他自己對凹凸地面的習慣,到把窪處填平的不習慣,引出人在學習和生活中應一開始就養成好的習慣,不然壞的習慣被習慣了,便不知如何是“好”了。

劉蓉《習慣說》:他的書房地面不平,每逢走到低凹的地方,都有幾乎跌倒的感覺,時間一久,也就習慣了。後來他把窪處填平,恢復正常,走上去反而嚇一跳,幾乎被絆倒,再過一段時間,又習慣了。 他說完這件事情以後感嘆:習之中人甚矣哉!故君子之學貴慎始。

故事可以放在開頭,找一個和你的主題相關的故事引出你想說的主題。這個故事可以是新聞,可以是你知道的名人的事例,可以是你身邊具有共性的故事。總之,只要是你覺得可以引發讀者的趣味,讓他們對你的主題或觀點感到好奇的就是好故事。

故事也可以放在分論點的論述過程中,故事不宜太多,但初學者可以藉此機會多找些故事當做素材的積累。

先用3句話一級一級的列出文章的骨架,然後找出“事實”證據這些骨架是正確的骨架,最後找一些有趣的故事來增加文章的趣味性和可讀性,按照這樣的邏輯你肯定可以寫出第一篇自己的千字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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