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專利複審形式審查是如何處理的?

提交專利複審申請後,專利局會先進行形式審查,那麼關於形式審查的處理有哪幾種結果呢?

紹興專利複審形式審查是如何處理的?


形式審查的處理

(1) 複審請求不屬於專利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對專利局作出的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請求,而是對專利局作出的其他決定或者通知不服的複審請求,不予受理。

(2) 複審請求人不是被駁回申請的申請人,不予受理;在被駁回申請的申請人屬於共同申請人的情況下,複審請求人不是全部申請人的,應當進行補正,期滿未補正的,複審請求視為未提出。

(3) 提出複審請求的期限不符合專利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不予受理。

在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後提出恢復權利請求的,若該恢復請求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七條和第九十三條有關恢復權利的規定,允許恢復,複審請求應予受理,不符合該有關規定的,不予恢復。

提出複審請求的期限不符合專利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但在作出處理決定之前提出恢復權利請求的,可對該兩請求合併處理,恢復請求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七條和第九十三條有關恢復權利的規定的,複審請求應予受理,不符合該有關規定的,複審請求不予受理。


紹興專利複審形式審查是如何處理的?


(4) 複審請求人在收到駁回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了複審請求、但在此期限內未繳納或者未繳足複審請求費的,複審請求視為未提出。

在作出視為未提出決定後提出恢復權利請求的,如果該恢復請求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七條和第九十三條有關恢復權利的規定,允許恢復,複審請求應當予以受理;不符合該有關規定的,不予恢復。

在收到駁回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後才繳足複審請求費(複審費:發明1000元,外觀設計及實用新型均300元)、且在作出處理決定之前提出恢復權利請求的,可對該兩請求合併處理,若恢復權利請求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七條和第九十三條有關恢復權利的規定,複審請求應予受理;不符合該有關規定的,複審請求視為未提出。

(5) 複審請求書不符合標準表格規定的格式的,應當進行補正;期滿未補正的,複審請求視為未提出。


紹興專利複審形式審查是如何處理的?


(6) 複審請求人委託專利代理機構請求複審的,沒有遞交委託書或者沒有寫明委託權限的,應當進行補正,期滿未補正的,視為未委託。

複審請求經形式審查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需要補正的,專利複審委員會應當發出“補正通知書”,要求複審請求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補正。

複審請求被視為未提出或者不予受理的,專利複審委員會應當發出“複審請求視為未提出通知書”或者“複審請求不予受理通知書”,通知複審請求人。

複審請求經形式審查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的,專利複審委員會應當發出“複審請求受理通知書”,通知複審請求人。

創品牌,找一休!喜歡本文的,可以分享給周邊的朋友,想要了解更多關於知識產權的問題,可以私信一休或者關注一休知識產權公眾號,一休將為您免費解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