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徽宗之前八代皇帝為何均未誅殺大臣,皆因有太祖誓約在先

古代皇帝對臣民擁有著生殺大權,陪伴在皇帝身旁的大臣更是高風險,隨時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如果一不小心,觸怒了皇帝,就可能惹來殺身之禍。所以,古人說,伴君如伴虎,刻刻要當心。

宋朝的大臣卻是幸運的,綜觀整個宋朝,大臣被誅殺的情況極少。自宋太祖到宋徽宗八代皇帝,基本上未誅殺過大臣。皇帝認為犯下罪行的大臣,一般就是採用貶官或放逐到偏遠地方了事,而未有殺頭的。

這都是因為宋太祖時期就立下了“不誅大臣”的誓約。

宋朝徽宗之前八代皇帝為何均未誅殺大臣,皆因有太祖誓約在先

面相慈善,立下“不誅大臣”誓約的宋太祖

“不誅大臣”誓約的來源

  • 宋太祖立下的“不誅大臣”的誓約,最早見於建炎元年七月(公元1127年7月)曹勳的《進前十事札子》之中。

曹勳在北宋宣和五年參加廷試,得賜甲科。靖康之變時,與宋徽宗一起被擄至北方,在金朝的燕山府(今天的北京市)得以逃脫。逃脫之前,他見了宋徽宗,徽宗囑咐了他很多,並在他衣領上寫上了給宋高宗的話“可便即真,來救父母”。

回到南宋,見到宋高宗時,曹勳將宋徽宗所交待的話寫在《進前十事札子》中上奏給高宗。其中就寫到了徽宗所說:

歸可奏上:“藝祖有約,藏於太廟,誓不誅大臣、言官,違者不祥。故七祖相襲,未嘗輒易。每念靖康年中誅罰為甚,今日之禍,雖不止此,然要當知而戒焉。”

十七年後,也就是公元1144年,曹勳將他被擄北方的見聞整理在《北狩見聞錄》一書中,再次收錄了徽宗所說的話。

這段話中徽宗提到,宋太祖(藝祖)有一個藏於太廟中的誓約,說的是不得誅殺大臣及言官,違背的話,會帶來不祥之事。宋徽宗還將靖康之禍歸於宋欽宗誅殺大臣的罪過之上。

北宋宣和七年(公元1125年),宋欽宗因樞密院使童貫不受詔留守東京而南逃,並在逃跑過程中不顧軍民死活,而派御史斬殺了他。童貫死有餘辜,宋徽宗將靖康之禍歸於殺他身上,顯然是不妥的。當然,我們今天不討論童貫被殺和靖康之禍的關係。

宋朝徽宗之前八代皇帝為何均未誅殺大臣,皆因有太祖誓約在先

宋徽宗

  • 宋太祖的“不誅大臣”的誓約,還見於南宋陸游所寫的《避暑漫抄》當中
  • 陸游在《避暑漫抄》提到,這個誓約被宋太祖刻在石碑上,存於太廟之中。宋朝每代皇帝繼位之時,由一個不識字的小黃門陪同去查看石碑上的內容。碑上究竟刻的是什麼,其他人不得而知。

    直到靖康之變時,太廟被破壞,這塊碑才得以為人們所看到。上面寫了三行誓詞,其中一條就是“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

    同時,在《避暑漫抄》中,陸游也寫道,曹勳從金人手中逃脫時,宋徽宗特別提到這個誓約。因為,宋高宗並非正常情況下繼位,徽宗擔心高宗不知道這個誓約的內容,所以特別提醒曹勳回去後要告之宋高宗。

    靖康之變,犬戎入廟,悉取禮樂祭祀諸法物而去,門皆洞開,人得縱觀。碑止高七八尺,闊四尺餘,誓詞三行。一雲:“柴氏子孫有罪不得加刑,縱犯謀逆,止於獄中賜盡,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連坐支屬。”一雲:“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一雲:“子孫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後建炎中曹勳自虜中回,太上寄語云:祖宗誓碑在太廟,恐今天子不及知云云。

    以上兩出處,對誓約的內容記述稍有不同:曹勳所說為“不誅大臣”,陸游所記誓碑上為“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當是轉述時言語的差異,但足以證明誓約的真實性。

    宋朝徽宗之前八代皇帝為何均未誅殺大臣,皆因有太祖誓約在先

    宋朝“靖康之恥”

    “不誅大臣”誓約的實踐

    對於“不誅大臣”的誓約的真實性,歷來有不同的認識,據前所述,靜篤認為該誓約是確有其事的。再從太祖之後的實踐來看,有宋一朝除特殊時期有誅殺大臣、言官的情況外,太祖之後的皇帝都遵循這一誓約,基本上沒有誅殺大臣。

    在舉例之前,我們先要明白一點,誓約所謂不誅殺的“大臣”,並非指普通的臣子。所謂大臣的說法,按照《辭典》的解釋,是擔負國家重任的官吏,在宋代應該是指“宰輔大臣”、“兩府大臣”等中央直接輔佐皇帝的一類官職。

    實際操作中,有宋一代也並非不殺臣子。據史載,僅太祖一朝,就誅殺了臣子八十八人,後面的太宗、真宗等也有誅殺臣子的情況。但這些均為中下級官僚,而沒有高級官僚。

    • 先來看南宋李燾所編撰的《續資治通鑑長編》中講的一件事。

    宋仁宗慶曆三年,面對盜賊群起,高郵的知軍晁仲約無能為力。為了平定盜賊,晁仲約想了一個餿主意,讓州內的富戶出錢財去賄賂盜賊。盜賊得了錢財,就沒有在高郵打劫,但卻去了別的地方。

    朝廷知道這件事情後,極為震怒,樞密使富弼力主殺了晁仲約以正視聽。時任參知政事的范仲淹極力反對,並最終讓皇帝免了晁仲約的死罪。富弼對此事極為不滿,范仲淹後來悄悄對富弼說:

    祖宗以來,未嘗輕殺臣下,此盛德之事,奈何欲輕壞之。……而輕導人主以誅戮臣下,他日手滑,雖吾輩亦未敢自保也。

    范仲淹的意思很明顯,自祖宗以來,就不輕易殺大臣,如果你現在輕易地去讓皇帝誅殺臣子,開了此先河,那一天,皇帝殺順了手,我們也難以自保了。

    宋朝徽宗之前八代皇帝為何均未誅殺大臣,皆因有太祖誓約在先

    憂民憂君的范仲淹

    宋朝的“軍”是地方行政單位,知軍是軍的行政長官,全稱叫“全知軍州事”,也就是暫時主持這個地方的行政和軍隊事務,這個職務是由中央派遣朝中大臣擔任的。

    晁仲約所犯罪行實際上是縱容盜賊,作為朝廷命官,不為民除害,反而資以錢財,無異於助紂為虐了。這樣的行為,放在那個朝代,那都是要掉腦袋的,可是仁宗卻免了其死罪。雖說有范仲淹的反對,但顯然,仁宗遵循太祖的“不誅大臣”應該是主要原因。

    • 再來看神宗時候,出自北宋時期侯延慶《退齋筆錄》中的另一件事。

    因為陝西地方的用兵失利,神宗很生氣,親自批覆要斬一個負主要責任的漕臣。第二天,神宗又問宰相蔡確,這個人斬沒斬。蔡確說,我正想說這個事情。神宗很奇怪的問,有什麼問題嗎?

    蔡確說,祖宗以來就沒有殺士人(此指大臣)習慣,我們不想這個頭由您來開。神宗可能也想到了太祖的誓約,想了很久,問,那要不把他臉上刺字再發配到偏僻的地方。

    門下侍郎章惇說,士可殺不可辱,還不如殺了他。最後,只好免了這人的死罪。神宗也很生氣,“快意事更做不得一件”。章惇則在旁邊說,這樣的快意事,還是不做為好。

    從事件中,感覺皇帝宋神宗雖然生氣,但還是聽了勸。我想,這要是沒有太祖的誓約,神宗皇帝怕不會這麼好說話吧。

    宋朝徽宗之前八代皇帝為何均未誅殺大臣,皆因有太祖誓約在先

    宋神宗

    當然,大臣們其實也希望皇帝貫徹這個做法的。這樣,大臣們在皇帝面前也就更大敢一些,至少知道無論如何沒有性命之憂。范仲淹講的避免皇帝“手滑”,以及章惇的話都說明,大臣們是巴不得這樣的。

    想來,有宋一朝“不誅大臣”的現象,既有皇帝遵從太祖遺訓,也有大臣們由下而上的極力維護吧。

    “不誅大臣”誓約的積極作用

    如開頭所言,古人云,伴君如伴虎。所以歷代大臣們在皇權面前,都是戰戰兢兢,擔心那一句話,那一件事讓皇帝不高興了,惹來殺身之禍。

    而宋朝也因了這個誓約,皇帝與大臣間呈現出一種非常和諧而又開明的政治氛圍,有利於皇帝更好的籠絡士大夫,穩定整個官僚體系。

    這樣,大臣們不再擔心因參政、議政而有性命之憂,其政治和個人尊嚴得到了保障,更有利於其發揮主人翁意識,積極的參與到國家的建設當中。

    我們翻開宋朝的歷史,會發現,很多士人已天下為已任,且敢說敢做,有一種“與天子共治天下”的榮譽感。范仲淹說,“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試問,如果大臣們僅為“皇帝一姓之家奴”,稍有不慎就會萬劫不復,何來范仲淹所謂的“憂民憂君”的情懷。

    也正因為這,使得有宋一朝政治總體清明,未曾出現暴君和極其昏庸的君王,這是其他朝代極其少見的。這樣的景況,宋太祖的“不誅大臣”的誓約是起了非常大的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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