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已過三年,無還款日期,打官司的話能勝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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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條已過三年,無還款日期,打官司的話能勝訴嗎?

這個涉及欠條的訴訟時效問題。

對於多數人的觀點來說,認為欠條的訴訟時效應當從欠條約定的還款日期開始計算。若沒有約定還款日期,則從欠條的出具之日開始計算。不過個人認為還是要根據欠條的性質,出具的具體時間對應的情況綜合認定。

若照此觀點,該欠條從出具之日起已經超過3年,也就超過我們法定的訴訟時效。一旦提起訴訟,對方以訴訟失效作為抗辯,那你就有可能敗訴。當然,也有可能對方沒來開庭,或者對方沒有提出抗辯。訴訟都是未知的,結果也都是未知的。


葉律師


你好,我是一名執業律師,很高興跟你一起討論這個問題。欠條已過三年,無還款日期,打官司的話能勝訴嗎?

一般而言,欠條與借條是有區別,出具欠條之日就意味著債權人知道了自己的債權存在且已屆清償期。因此如果欠條已經過三年,單純從這一點,出具欠條之日,就應當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如果這一期間沒有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法定事由,很顯然已經過了訴訟時效保護的時間。對方如果提訴訟時效抗辯,你將失去勝訴的權利。



欠條已過三年,意味著什麼?

法彥有云:“法律不保護權利上的睡眠人。”訴訟時效制度是為了督促權利人積極的行使自己的權利,從而維持社會穩定的狀態。

欠條已經過了三年,並不意味著訴訟時效一定超過。

只要在出具欠條之後的三年內,出現了訴訟時效中斷或者終止的情形,訴訟時效並沒有超過。

一般情形訴訟時效因為債權人積極行使自己的權利、債務人承諾履行自己的債務而中斷,中斷事由出現時,從中斷之日起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

中止的法定事由,一般出現在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前6個月。如果在訴訟時效屆滿前六個月發生了法律規定的情形,比如因為特殊的情形導致債權人無法行使自己的權利,就會產生訴訟時效終止的法律效果。

因此,欠條即使超過三年,只要這一期間發生過訴訟時效中止或者中斷的情形,欠條並不一定過期。


打官司能勝訴嗎?

你的這個案例,官司能否勝訴取決於以下幾點:

(一)能否適用訴訟時效超過的規定?

1、如果訴訟時效並未超過,這一點不必考慮。

2、如果訴訟時效已經超過,還可以做一下努力。

比如與欠款人進行取證,只要欠款人承諾願意還款,訴訟時效可以重新計算。

3、即使訴訟時效已經超過,並且沒有取得訴訟時效重新計算的證據。但如果被告在訴訟程序中不出庭、或者出庭但沒有提訴訟時效的抗辯。人民法院不會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則。

(二)能否證明原、被告雙方之間有欠款關係?

能否勝訴,在實體程序中還需要你能夠證明對方欠你錢。這一點比訴訟時效期間是否經過更為重要。如果你手上的證據足以證明對方尚欠你相應的款項,那還是可以考慮去訴訟一下。


以上內容為個人觀點,僅供參考。純粹手打、實屬不易,喜歡點個關注唄。如果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評論區留言,交流討論。


每日講法


可以的,只要您證據充分,欠條格式正確,字跡清晰,就可以。

欠條一般常見的有兩種。1、是約定還款日期的。這種欠條還款期到了,如果對方沒有還款,可在到期日2年內提出訴訟請求。因為這種欠條訴訟時效是2年。2、是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這種欠條是您隨時可以要求對方還款的,但是如果對方不還只要在欠條簽訂之日起20年內都可以提出訴訟請求。訴訟時效是20年。

無論哪種,只要在訴訟時效內的,證據充分的,法院都會支持債權人的。如果過了訴訟時效了,對方在法院只要提出欠條過了訴訟時效了,你就沒辦法了。

本人就有一張過了訴訟時效的欠條,三萬五千多塊錢,有約定還款日期的。對方家境不好,每年都要不到錢。為什麼沒有起訴?因為就算是勝訴了也不一定拿到錢,他家裡確實沒有任何可執行資產。本來年底想找他要的(雖然過了時效了,但是他承認這筆錢的),又聽說他出車禍了,傷的很嚴重。想以朋友身份看看他,又因為疫情原因不能串門。錢可以不要了,只能祝願他早日康復吧!




雲霧下大地上成長中


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不是絕對的。

首先,欠條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時間,一般以出具時起算訴訟時效。關於三年的訴訟時效,根據民法通則及民法總則的相關規定,不再贅述。如果已經過了三年時效,法庭上,對方提出訴訟時效的抗辯,法院一般是會支持的,債權人會喪失勝訴權。要及時維權,也是法律設置訴訟時效的意義。

其次,法院不能主動適用訴訟時效,即使過了三年訴訟時效,如果對方沒有出庭,缺席審理的情況下,債權人需要證明借貸事實的存在,錢款已出借等,有可能勝訴。

最後,如果在三年期間,債權人催過債、債務人還過部分錢等,可以中斷訴訟時效,訴訟時效重新計算,有時候一個短信、一段錄音都可以重新計算訴訟時效,所以,欠條已過三年,訴訟時效並不一定到期,還是有勝訴可能的。


上海高律師


沒有寫還款日期的借條起訴時效為20年,不會過期的,但是你一旦起訴了,如果對方還是沒有還錢,那麼以後每兩年你就的再去起訴一次,不然起訴以後超過三年借條會失效的。如果金額不大建議這方面你要諮詢律師,到律師事務所花點諮詢費,或者讓他們為你代寫訴訟書(一萬以下的訴訟費50,勝訴退回),事務所為你代寫訴訟書費用另計。如果金額巨大你可以直接全權委託律師事務所,訴訟金額按標的計算。代理費可以和律師事務所溝通。。

但是最重要一點在起訴之前你要確認對方有還款能力或者有可執行的財產,不然就算你官司打贏了,還款遙遙無期,最多的只是把對方列入失信人員,可能會白白花了代理費。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無餓不做事


一般而言,欠條與借條是有區別,出具欠條之日就意味著債權人知道了自己的債權存在且已屆清償期。因此如果欠條已經過三年,單純從這一點,出具欠條之日,就應當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如果這一期間沒有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法定事由,很顯然已經過了訴訟時效保護的時間。對方如果提訴訟時效抗辯,你將失去勝訴的權利。

這個律師說的有道理


律師老孫


您好,這個問題我認為應該區別來看。

一、如果是“欠條”,那麼現在的一般觀點是過了三年已超過訴訟時效。但是,要看是否存在訴訟時效中斷或中止事由。也就是說在之前你有沒有催過債,並且有證據證明催過債,這樣就沒有過時效。

二、如果沒有證據證明之前催過債,那麼可以採取補救措施,通過補條子,或者電話錄音等形式取證,只要對方還認帳,訴訟時效重新起算。

三、如果已經聯繫不上或者無法補證,也可以起訴。因為如果對方不抗辯訴訟時效的問題,法院不會直接認定訴訟時效超期。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你的80後律師朋友


債權 “屬於民事行為,有效期為2年”但在欠條上沒寫還款日期的情況下,並不是“如果2年內你沒有像對方提起的債權2年後失效”。而應該是從你主張債務人償還時開始計算時效。即,假如你此前沒有向她主張過償還,那麼,你現在找他要,她若是不給,訴訟時效是從現在開始計算的二年內,而不是從她打條的那時候。請問,你之前有沒有要求他要履行這份債務?


楓亦醉2019


首先你的證據是欠條或者是借條,這二者有很大的區別,你應該多蒐集證據如銀行流水、打款記錄、電話錄音,在有就是對方是否承認借款!掌握以上證據基本能勝訴了!


小新籉扯淡


根據上述規定及有關司法解釋,對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其訴訟時效的計算應把握以下幾點:第一、沒有履行期限的債務關係,按照《民法通則》第八十八條第二項第二款的規定,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因而其2年的普通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但如果債權人未曾主張權利的就不能開始計算時效。債務人拒絕履行義務包括兩種情況:一是明確拒絕履行,訴訟時效從拒絕時起算;二是消極不履行(如債權人給債務人寫信要求履行義務,債務人不回信也不履行),在債權人主張權利且給其必要的準備時間(又叫寬限期)屆滿後債務人仍未履行的,視為債務人拒絕履行義務,訴訟時效應從寬限期屆滿時開始計算。第二、訴訟時效因權利人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後,權利人在新的訴訟時效期間內,再次主張權利或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可以認定為訴訟時效再次中斷。從再次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要再次重新開始計算,且中斷次數法律上並無限制,可以多次中斷。也就是說,在開始計算時效的2年中,只要權利人又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又同意履行義務,則這2年的訴訟時效就以再次主張權利或再次同意履行義務之日起重新開始計算。但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應以有證明力的方式進行,如書證請求,有證人在場等,權利人對此負有舉證責任,要防止空口無憑而難以查證的現象,否則訴訟時效不能中斷。第三、債權人若一直沒有主張權利則適用最長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債務關係發生之日起計算20年,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綜上所述,對許某出據給你的借條,你如有證據證明你主張過權利,則以主張之日起計算2年訴訟時效;如無證據證明,則適用20年時效期間,在借款之日起的20年內可隨時直接起訴。但如果你在第一次主張權利後,又超過2年才起訴或者再次向對方提出要求的,則超過訴訟時效,有可能喪失勝訴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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