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一起喝酒,自己提前回家了,最後有個朋友騎摩托車出了事,自己有責任嗎?

趙淄晨


有沒有責任主要看你們在一起喝酒的時候你的行為,你是否勸他喝過酒,是否知道他是騎摩托車來還讓他喝酒,是否知道他身體有不適的情況還勸酒,如果你有這些情況,是要承擔一定責任的,跟你是不是提前走關係不大。

關於聚會喝酒出事的責任,一般有以下幾種情形:

首先,聚會喝酒,召集聚會的人是有一定責任的,要負責聚會時大家安全地喝酒別過量別鬧事,聚會後還要關注喝酒的人能不能安全到家,安排善後工作。

其次,聚會中積極勸酒者也應當承擔責任。有的人別人不能喝、不願喝,仍採取各種手段,迫使他們礙於情面喝酒,從而導致別人醉酒。因此,如果出現飲酒者飲酒過量導致傷亡,勸酒者也難逃法律責任。

第三,有些人非常好酒,逢酒必喝,逢喝必醉。如果組織者和參加聚會的人未盡到相應的注意義務,導致貪杯的人喝酒出事,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最後,如果參加聚會的人發現醉酒者在酒後實施不法行為而未加勸阻,也要承擔一定法律責任。

總之,酒不是啥好東西,沒事少喝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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