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權喪失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甘肅平涼律師」

繼承權喪失的法定情形有:

  第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不論是既遂還是未遂都將喪失繼承權。

  第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繼承人殺害其他繼承人,既包括法定繼承人殺害遺囑繼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遺囑繼承人殺害法定繼承人,既包括第一順序人繼承人殺害第二順序繼承人,也包括第二順序繼承人殺害第一順序繼承人。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繼承人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如果被繼承人以遺囑方式將遺產指定由該繼承人繼承的,可以確認遺囑無效。

  第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所謂遺棄被繼承人是指對沒有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被繼承人有扶養義務而拒不履行扶養義務,所謂虐待被繼承人是指在被繼承人生前對其從身體上或精神上進行摧殘或者折磨。對遺棄被繼承人的,不管情節是否嚴重,都將喪失其繼承權,但繼承人如果確有悔改表示且被遺棄人在生前表示寬恕的,可以不確認其喪失繼承權。虐待被繼承人情節是否嚴重,可以從實施虐待行為的時間、手段、後果和社會影響而定。如果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則喪失繼承權,若繼承人確有悔改表現且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寬恕的,可不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第四,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所謂偽造遺囑是指以被繼承人的名義製造假遺囑,篡改遺囑是指改變被繼承人所立的遺囑的內容,銷燬遺囑是指將被繼承人所立的遺囑毀滅。

  大家可以看到,繼承權喪失的法定情形並沒有“不履行贍養義務”,所以不履行贍養義務並不當然喪失繼承權,不履行贍養義務是否喪失撫養權需要視情況而定。在實踐中,如果只是一般的不履行贍養義務,繼承人並不會因此類行為當然喪失法定繼承權。(附加:中國《婚姻法》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但《繼承法》規定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第二種情況,如果不履行贍養義務只有情節嚴重,達到遺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的程度時,繼承權當然會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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