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媳婦孝敬公婆20年,最終老人卻把財產全留給小叔子


丈夫去世,媳婦孝敬公婆20年,最終老人卻把財產全留給小叔子

【1】丈夫發生意外,媳婦替丈夫盡孝

曉娟的老公42歲那年,因為車禍意外去世了。

曉娟和老公的感情很好,倆人是大學同學,上大學的時候開始談戀愛,畢業工作之後倆人結了婚,有了自己的孩子。

二人都是特別厚道和知情達理的人。丈夫在家裡是老大,還有一個親弟弟,從小也學會了責任和擔當。

有時候我們總說家庭和不和,要看三觀是不是一致。楊姐和老公之所以能走過這麼多年,兩人有著共同的觀點:無論如何,跟對方都要坦誠相待;無論如何,對雙方老人都要尊重孝敬。

兩家人都屬於普通老百姓家庭。當時結婚的時候,都沒朝各自家裡要什麼錢,那個時候也不太興“裸婚”這個詞,倆人湊來湊去,領了結婚證之後,擺了四桌酒席請雙方親戚、特別好的朋友一起吃了個婚宴,就算成家了。

結婚之後,小兩口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一起打拼掙錢,靠著自己的努力終於買了自己的房子。有了自己可愛的女兒之後,也沒麻煩兩方老人,都是小兩口一把屎、一把尿的把孩子帶大。

老公去世之後,曉娟想著之前丈夫對自己的種種好,因為意外,一句話都沒留下就走了,心裡特別難受,經過兩個多月才稍微緩過點兒精神。

丈夫去世,媳婦孝敬公婆20年,最終老人卻把財產全留給小叔子

說實話,這個歲數的女人,還帶著個女兒,生活挺難的。心情稍微緩和下來之後,曉娟不是沒有想過自己今後日子怎麼過的事兒,也不是沒想過今後如何對待公婆的事兒,但是內心裡一直模模糊糊的告訴她:這一輩子就只跟定這一個男人。為了自己懂得孝順的丈夫,也要把公婆伺候好。

在老公生前的時候,公婆對她的態度挺好。去世之後,一開始曉娟回家看望公婆的時候,能感到他們的情緒很低落,跟她的話很少。這完全可以理解,喪子之痛,作為父母根本就難以承受。

【2】媳婦明顯感覺到公婆已經把她視作“外人”

時間過的很快。

轉眼間過去十幾年了。這些年裡,曉娟每隔不了幾天就過去看看公婆,陪著他們吃吃飯,說說話。但是一些生活上的細節,能明顯感覺到公婆對她的態度大不如前。

有一天晚上,曉娟接上女兒放學,一起過去陪老人吃晚飯。女兒吃完飯想看一會兒電視,等回家之後再寫作業。婆婆不高興了,衝著孫女吼了起來:

“你不做作業,回去得多晚了!明天還上不上課了?”

婆婆說的有道理。曉娟對著女兒說

“奶奶說的是對的,你先進屋把作業寫了,要不咱們現在回家也行,回去抓緊時間做。”

誰知婆婆接下來的話,讓曉娟聽著特別不舒服:

“你別管!都是你平時慣的。我們家的孫女,我們管,用不著你!”

一聽這話曉娟呆住了,女兒也被嚇到哭了起來。還沒等著說話,婆婆的聲音又起來了:

“哭什麼?你還委屈了?進屋寫作業去!”

一件特別小的事兒,而且曉娟初衷認為婆婆說的是對的,但是那些話,在她聽來明顯是不把她當成自己家人——“我們家的”?女兒可是她一手帶大的啊!

曉娟沒說什麼,哄了哄女兒,直接回家了。

類似的“小事情”發生很多,曉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會造成婆婆對她產生了看法。自己不能說對公婆家像對自己父母那樣感情深厚,但是即便是出於對丈夫的懷念,能做到這些,已經很不錯了。

思來想去,曉娟終於明白原因是什麼了……

【3】都是房子“惹的禍”

原來,丈夫去世兩年多之後,曉娟辦了一件事兒。

丈夫去世,媳婦孝敬公婆20年,最終老人卻把財產全留給小叔子

她和丈夫買房的時候,登記的是倆人的名字。丈夫去世之後,她想把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本來以為挺順利,但是辦理的時候才知道,還得徵求公婆的意見。曉娟跟公婆商量過,二老一直不置可否。

曉娟對這個事兒又一直比較上心,跟公婆討論過好幾次。她心裡很清楚公婆“猶豫”的原因。最後商量來商量去,答應將丈夫那一份登記在女兒名下,公婆才勉強答應。在這個過程中,曉娟心裡有些不高興,跟公婆表達過很多次不會再嫁人的意思。難道自己和愛人打拼來的房子,最後必須要犧牲自己未來的生活用作交換條件?

不管怎樣,自己家的房子還在自己小家的人的名下,結果不算壞。

但是因為這件事,卻讓公婆對她產生了間隙……

即便如此,看著丈夫的份兒,曉娟依然在盡到一個兒媳婦應該做的義務。

丈夫去世20年之後,公婆也相繼離世了。

後事處理完之後,小叔子找到了曉娟,跟她說起了老人房子的過戶的問題:

“嫂子,我爸媽走之前提起過,我哥沒的早,說把他們的房子留給我。我這需要辦理一些手續,還得需要你一塊兒幫著辦一下。”

之前辦理過自己家房子的事兒,曉娟知道其中的情況。這件事,不取決於她,而是自己的女兒。

丈夫去世,媳婦孝敬公婆20年,最終老人卻把財產全留給小叔子

20多年下來,自己的女兒都成家了,過去的事兒也已很久遠。女兒後來慢慢懂事之後,能特別深的體會到母親的不容易,一個人獨自拉扯長大。女兒畢業之後也回到曉娟身邊工作,說是不可能丟下母親獨自生活。有時候想想,父母真是孩子的一面鏡子,自己做的怎麼樣,孩子就會照著“模仿”。

女兒從小在單親家庭中長大,既懂事、性格又堅強,甚至很好強。聽到母親說起這個事情,女兒的反應很激烈:

“我爺爺奶奶的,憑什麼沒有你的份兒?這麼些年不是一直在照顧他們麼?不說別的,把自己後半輩子都搭進去了。

我爸沒的早,不能說我爸沒了,就不能繼承爺爺奶奶的財產了吧?沒這個理兒。

媽,我不同意!”

聽到女兒的話,曉娟既感動又糾結。

感動,是因為女兒所有的行為,都是在為她考慮,是孩子對自己的愛。

糾結,是因為並不想因為公婆財產的事情,讓這些年付出的感情最後因為錢財的問題付諸東流。而且當時自己家辦理繼承的時候,雖然公婆猶豫了,但是最終還是“還”回來了。

糾結了好些天,曉娟還是決定,他們家的財產,還是在他們家自己流轉吧。為此也跟女兒做了一些工作。她知道自己的女兒是氣,而不是貪財。

至於小叔子說的是否真的公婆的意思,也不想為此去求證什麼。

自己真正替丈夫盡到了義務,就足夠了,但求心安。

【4】結語

曉娟是一個“好”人。

  • 對於丈夫,盡到了一個妻子能做的所有,獨自一個人把他們的孩子拉扯大。
  • 對於公婆,盡到了一個兒媳能做的一切,代替丈夫看望老人。
  • 對於家庭,也沒有因為家庭財產的事情,由此產生什麼爭端糾紛。

但是,在曉娟糾結的那段時間裡,應該有一件事兒她是想明白的:

丈夫去世,媳婦孝敬公婆20年,最終老人卻把財產全留給小叔子

當初公婆雖然可能對她有些“防範”,但是畢竟還是把他們家的財產都還回來了。如果不放棄,她一點辦法也沒有,而且弄不好還要落到小叔子頭上一部分。從這一點上,公婆做的是不錯的。

為了公平起見,她也不想因為這個事情讓女兒跟小叔子那邊起什麼爭端。

權當算是一種交換吧。

通過這個事情,跟大家分享兩個觀點:

1.繼承是必須的

人必然面臨百年,人生前只要有個人合法財產,都必然面臨繼承。所以說,99%以上家庭都會面臨繼承問題,並不是危言聳聽。

而人一旦去世之後,如果不盡快辦理繼承的話,就會產生很多不可預料的事情。例如,我們做一個假設。如果當時曉娟不辦理繼承、把遺產繼承到自己女兒名下,等公婆去世之後,小叔子必然對他家財產有繼承權。這就有可能產生爭議風險。

所以,一直建議大家:如果家人去世,儘快辦理繼承,不要拖延。

2.遺囑是必要的

遺囑不是必須的,但是很必要。

回到上面的事情中。小叔子提到:那是父母的意見,要把房子全給他。

其實這句話對於遺產繼承來講,一點意義都沒有——這種方式不能稱之為遺囑,或者說,不能認為是“合法有效的遺囑”。

只是最後因為曉娟的個人態度,才讓小叔子繼承了。否則,小叔子只能繼承一半兒,另外一半兒歸孫女代位繼承。當然,還有一種可能就是曉娟繼承,因為她代替去世丈夫盡到了贍養義務。

當面臨多位繼承人、而又不想均分家產的話,只能通過遺囑來實現這個的意願。否則,就真得靠繼承人之間商量。商量結果的好還,取決於人性這個最不可控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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