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辦理會員卡還需加錢才能得到服務 美容美髮店:會員卡只做脖子不做臉部

魯中網·海報新聞3月14日訊

(記者 張琦)推銷時承諾過提供全部服務,為何只能做脖子護理……近日,桓臺縣市場監管局發佈一則消費典型案例,消費者王女士在一家美容美髮店預付3000元辦了一張會員卡,消費時卻被告知另外加錢才能得到服務。王女士與經營者協商未果,將其投訴至桓臺縣消協。調解過程中,美容院經理稱會員卡只能做脖子,臉部美容則需另行付費。最終,在桓臺縣消協工作人員的調解下,經營者履行承諾,按約定為王女士提供脖子及面部護理服務,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案情簡介】

消費者王女士路過一家美容美髮店,正好看到有推銷人員在為店裡的除皺體驗做推廣宣傳,並承諾加入會員後可獲得全套服務,王女士未加思索便做了體驗,做體驗的時候感覺良好,推銷人員見狀,及時向王女士展開了推銷工作,並且鼓動王女士辦理會員卡。稱:“如果現在辦會員卡的話,可以優惠很多。”王女士考慮到自己的臉蛋和脖子確實需要保養了,再加上體驗過後比較舒服,況且該店離家又近,於是預付了3000元,辦了一張會員卡。誰知,當王女士消費時卻被告知需要另外加錢才能得到服務,王女士當即要求退費,經營者隨即找來負責人查明情況後,並沒有給出解決方案,而是告知王女士店裡協商後再給王女士答覆,王女士認為對方不夠誠信,於是便向桓臺縣消協進行了投訴,希望此事能儘快得到解決。

【處理結果】

接到投訴後,桓臺縣消協分會工作人員立即與消費者及被訴方經理取得聯繫,雙方均表示願意接受調解。在與雙方溝通的過程中,王女士仍然相信美容店的服務效果,只是對於美容院加收1000元表示反感,所以王女士態度也比較明確,即由美容院履行承諾,提供服務,不得加收任何費用。美容院則堅持,會員卡只能做脖子,而臉部美容則需另行付費,調解人員詢問被訴方負責人,店裡推銷時承諾過提供全部服務,為何只能做脖子護理?美容店負責人仍然狡辯說,全套服務不包括面部。

當調解人員通知被訴方經理,讓其帶著推銷人員,同時攜帶相關材料,並提供店裡的宣傳品及店內宣傳告示的照片來所裡時,經理立馬改口稱,再與消費者協商協商,不一會兒,該經理回覆說,不用消費者王女士另行付費,可以為其提供脖子和麵部的護理服務。

經過調解,經營者履行承諾,按約定為王女士提供脖子及面部護理服務,不再收取任何費用;王女士認可調解結果。

【案例評析】

本案中,消費者預先支付款項,享有在經營者提供自身所承諾的服務項目的權力,經營者理應承諾自己的服務項目,但該美容院明顯是看人下菜碟:

(一)當美容院瞭解到王女士毫不猶豫的辦理了會員卡後,就認為消費者消費時不會計較,通過美容院自己的軟磨硬泡再額外收取點兒費用應該能夠順利成功,所以,經營者看到消費者隨意消費時便起了“歹心”,想再額外增加一筆收入。

(二)依據調解人員的經驗,美容院店的服務與推銷是兩撥人馬。一般美容院有一個大致的服務輪廓,僱傭一些街頭推銷的專業人員攬客推銷,也就是說,推銷時,推銷人員說的什麼,美容院是根本不知道的,況且,推銷人員並非實際意義上的美容院員工,所以,當調解人員要求美容院經理與推銷人員來所時,美容院就迅速改變自己的態度。

(三)王女士雖是個爽快之人,但也是固執之性格,從接受體驗、高額辦卡到與店裡爭執,再到向消協投訴都是一日完成。顯然,美容院看出了火候,本身就認為沒有堅持的必要了。

綜上三點是解決投訴的關鍵。這裡經營者簡直就是“強盜邏輯”,消費者花錢痛快,一是有錢,二是花錢隨意,所以就要“宰上一刀”,誰知事與願違。二是消費者居然迷信該美容院的護理效果,有些不可思議,王女士屬於“衝動消費”、“盲目消費”,消費者有必要反省自己的行為,在今後的消費過程中應該理智一些。

消費提示

桓臺縣消協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

一定要理性消費,切勿輕信商家口頭宣傳。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一定要到正規的商家購買,購買前要先了解自己適用何種類型的商品或服務,遇到商家主動推銷商品或服務時,切勿輕信,一定要索要消費憑據,最好籤訂一份服務合同或協議,約定好服務內容、價格、質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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