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於"兩手抓" 傾心百姓事——民和縣公證處踐行"防"與"復"的一宗財產繼承公證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民和縣公證處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市縣決策部署,按照縣司法局工作要求,勇於承擔所在地城區網格化執勤的同時,積極有序開展公證業務,堅持"防"的有擔當,"復"的有作為,切實踐行了公證人在疫情防控和公證職能的兩手抓、兩不誤、兩促進。

2020年2月23日,民和縣公證處的全體公證員值守在抗擊疫情網格化管理執勤卡點時,接到一位女士電話辦理公證的申請,當公證員詢問其要辦理何種公證事項時,該位女士斷斷續續抽泣說明原因:女士自稱姓甘,她的丈夫張某某於2019年10月在外地打工時意外死亡,家住離縣城近70公里的前河鄉上灣山村,其丈夫名下,有一輛二手運輸車,此車輛是丈夫在世期間夫妻共同借錢購買的,跑過一陣貨物運輸,沒想到車輛借款沒還清,丈夫就意外去世了,家中留下天生殘疾的長子張某甲(常年臥床在家),次子張某乙還在上大學,故該女士要急需賣掉通過四處借款購置的車輛,一方面償還外債,一方面給家中長子延續問診看病,限於疫情防控形勢稍有好轉,故急切電話申請辦理以二手車為標的的繼承權公證……。聽了該位女士的陳述,接到電話的公證員對其家庭遭遇非常同情,第一時間通過電話詳細地、一次性告知了辦理繼承權公證需要準備的相關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委託書等材料,並預約了辦理時間和承辦人的電話。

勇於

2020年2月26日,隨著全國疫情形勢的積極變化,特別是通過縣司法局關於傳達學習中央和省市縣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以及陸續"復工"、"復產"會議精神後,民和縣公證處指令承辦公證員通過和甘女士再次電話聯繫,進一步瞭解到該甘女士的公公婆婆均已亡故,家中長子張某甲殘疾無人照看,無法親自來公證處辦理公證事項的現實,公證處本著"以人民為中心,以公證守初心"服務理念,先行"線上"辦理受理、審批等程序後,在縣司法局給予車輛後勤的支持下,承辦公證員、輔助工作人員乘車前往甘女士所在地家中上門辦證。承辦公證員、輔助工作人員不辭辛苦,實地走訪當事人所在地村委會、鄰居等形式瞭解核實情況,耐心聽取當事人請求,告知辦理公證的權利、義務和有關事宜,現場拍照和製作談話記錄,查明該公證標的車輛為夫妻共同財產,基於當事人之一甘女士的公公、婆婆去世已久,承辦公證員確定公證標的車輛所有人、已故張某現有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是甘女士、長子張某甲、次子張某乙,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說明長子張某甲(殘疾)不能放棄繼承,按照車輛管理部門對車輛繼承過戶的程序要求,給甘女士講明瞭車輛首先要確定到一人的名下辦理車輛登記後,才能辦理出售後的車輛過戶手續。同時根據當事人家庭成員的實際情況和公證申請人要求,陸續製作了次子張某乙放棄繼承權聲明的公證書、甘女士和長子張某甲的繼承權公證書、甘女士保證監護人合法權益的聲明公證書。此後第三天當事人甘女士如願以償,最短時間內拿到全面成型、急切盼望的一宗財產繼承公證書。

繼承權公證是傳統的公證業務,其核心是通過對一系列證據和事實的認定,以法律規定賦予相關當事人作為繼承人的合法資格,其直接涉及到對當事人實體權利的認定,充分體現了公證員所具有的"準法官"角色和職能,因而繼承權公證證據的審查就顯得尤為重要,對穩定社會和保障人民合法權益具有不可缺失的積極作用。在新型肺炎疫情阻擊戰中,民和縣公證處在縣司法局黨組織的引領下,充分發揮新時代公證人甘於奉獻,勇於擔當的"硬骨頭"精神,疫情面前敢於攻城有我的堅守一線,堅決不讓病毒有機可乘,履職盡責方面讓人民群眾所需所盼所急及時得以圓滿解決……。

編校:李鴻鵬 審籤:張孝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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