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商不讀《羅織經》,滔天禍患在眼前!(下)

商場如戰場,裡面腥風血雨、危機四伏,所以經商者必須要了解居心叵測者的心思和方法,來防止被人陷害,從而贏得一線生機。《羅織經》是武則天時期的來俊臣寫的一部羅列罪名、角謀鬥智、編造罪狀、描繪細節、使用陰謀詭計等詭詐之作,讀過的人無不冷汗直冒。當時武則天掌權後需要剪除原有勢力,這個心思被來俊臣把握的非常精準因此得以提拔,因其審視形勢精準、思維縝密、做事果斷毒辣、六親不認,直到今天這本書依然被看做是陰謀學的扛鼎之作。

經商不讀《羅織經》,滔天禍患在眼前!(下)

第七卷:保身

世之道,人不自害而人害也;人之道,人不恕己而自恕也。君子惜名,小人愛身。好名羈行,重利無虧。名德不昭,毀謗無損其身;義仁莫名,奸邪不以為患。陽以贊人,置其難堪而不覺;陰以行私,攻其諱處而自存。庶人莫與官爭,貴人不結人怨。弱則保命,不可作強;強則斂翼,休求盡善。罪己宜苛,人憐不致大害。責人勿厲,小惠或有大得。惡無定議,莫以惡為惡者顯;善無定評,勿以善為善者安。自憐人憐,自棄人棄。心無滯礙,害不侵矣。

經商不讀《羅織經》,滔天禍患在眼前!(下)

譯文:世間有這樣的定律:人們不會自我傷害,而往往是遭到了別人的陷害;別人不會原諒自己,而自己卻能原諒自己。沽名釣譽的君子愛惜自己的名譽,而小人愛護自己。因為喜好名譽,人的行為就會內被這些虛名束縛,而重視利益永遠不會吃虧。

不顯示出好名聲和高尚的品行,就不存在誹謗,更談不上損害自身的名譽;不顯露義氣和仁德,奸詐邪惡的人就不會把他當成潛在的威脅和禍患。表面上稱讚別人讓他處於難以堪當這些讚譽的境地,變得驕傲失去自我察覺的能力,而背地裡為達到自己的目的,攻擊他最忌諱的地方而保全自己。

經商不讀《羅織經》,滔天禍患在眼前!(下)

平民不要與官府爭鬥,自重的人不要輕易和人結下仇恨。實力微弱的時候要保全性命不能逞強;實力雄厚的時候要收斂自己防止遭禍,不追求盡善盡美。責備自己要苛刻,因為讓別人憐憫就不會招致大的災害。而責罰他人不要過於嚴厲,小的恩惠有時能帶來巨大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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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惡這個詞沒有固定的討論標準,不要把使用邪惡手段當成那些邪惡者富貴顯達的方式;善良也沒有固定的評判方式,不要把行善當成善良者保平安的方式。自己愛惜自己別人才會愛惜你,討厭自己和自我放棄,別人也會討厭和背棄你,自己的內心沒有停滯阻礙,禍害就無法侵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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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卷:察奸

奸不自招,忠不自辯。奸者禍國,忠者禍身。無智無以成奸,其智陰也。有善無以為奸,其知存也。智不逾奸,伐之莫勝;知不至大,奸者難拒。忠奸堪易也。上所用者,奸亦為忠;上所棄者,忠亦為奸。勢變而人非,時遷而奸異,其名難恃,惟上堪恃耳。好惡生奸也。人之敵,非奸亦奸;人之友,其奸亦忠。道同方獲其利,道異惟受其害。奸有益,人皆可為奸;忠致禍,人難為忠。奸眾而忠寡,世之實也;言忠而惡奸,世之表也。惟上惟己,去表求實,奸者自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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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詐的人不會自己招認罪惡,忠心的人不會自己辯護是被人誣陷的。奸詐的惡人損害國家利益,忠心的人損害自身利益。沒有智謀不能成為奸詐的人,他們的智謀就是使用陰險的手段,心存良善的人不會成為奸詐的人,他們的良知沒有喪失。

如果智謀趕不上奸詐者的智謀,討伐他就不能獲勝。良知不深遠廣大,就難以抗拒奸詐者。忠心和和姦詐是可以變換的,只要上級任用他,即使是奸詐者也被看做忠心者;上級拋棄不用的人,即使是忠心者也被視為奸詐者。形勢變了人就變了,時間變了奸詐者也就變得不一樣了,忠、奸的名稱很難長久保持,只有上級才是可長時間作為依附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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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喜歡和厭惡就產生“奸詐小人”這個說法。人們對待的對手,不是奸詐的也被看成奸詐小人;人們對待朋友,是奸詐小人的也被看成忠心,道義相同能共同獲得利益,道義不同只有得到災禍。如果做奸詐小人能獲得利益,人們都可以變成奸詐小人;如果做忠心耿耿的人會招來殺生之禍,人們就很難做忠心耿耿的人了。奸詐的人多而忠心耿耿的人少,這是真實狀況,說自己忠心而厭惡奸詐小人這是世間表面的現象,為了上級和自己去除表面探求實質,奸詐小人自然就會顯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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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卷:謀劃

上不謀臣,下或不治;下不謀上,其身難晉;臣不謀僚,敵者勿去。官無恆友,禍存斯虛,勢之所然,智者弗怠焉。料敵以遠,須謀於今;去賊以盡,其謀無忌。欺君為大,加諸罪無可免;枉法不容,縱其為禍方懲。上謀臣以勢,勢不濟者以術。下謀上以術,術有窮者以力。臣謀以智,智無及者以害。事貴密焉,不密禍己;行貴速焉,緩則人先。其功反罪,彌消其根;其言設繆,益增人厭。行之不輟,不亦無敵乎?


經商不讀《羅織經》,滔天禍患在眼前!(下)

上級不用計謀統御下級,有的下屬就無法管理;下屬不用計謀對待上級,他們自身就難以晉升;官員不用計謀對付同僚,他的對手就不能剷除。官場上沒有永遠的朋友,禍患常在片刻之間,這是形勢的必然,有智慧的人對此不能鬆懈。預料對手能達到遠處,必須要在今天謀劃;剷除賊人要達到全殲,他的謀劃就不能有所忌諱。欺騙上級是大罪,把這個罪名強加在別人身上他就不能倖免;破壞法律不能寬容,放縱他以致發生禍亂才有藉口加以懲罰。

經商不讀《羅織經》,滔天禍患在眼前!(下)

上級憑藉權勢管理下屬,勢力衰弱的時候要依靠權術,下屬依靠權術應對上級,權術窮盡的時候就憑藉實力。下屬用智計對付同僚,智計達不到的時候就用傷害的手段。事情貴在保守秘密,不能保守秘密,就禍及自身;行動貴在迅速快捷,緩慢拖拉就讓別人佔了先機。設定一個荒謬的說法誣指是他說的,這最能增加人們的厭惡。謀劃行為不停止,不是沒有敵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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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卷:問罪

法之善惡,莫以文也,乃其行焉;刑之本哉,非罰罪也,乃明罪焉。人皆可罪,罪人須定其人。罪不自招,密而舉之則顯。上不容罪,無諭則待,有諭則逮。人辯乃常,審之勿憫,刑之非輕,無不招也。或以拒死,畏罪釋耳。人無不黨,罪一人可舉其眾;供必無缺,善修之毋違其真。事至此也,罪可成矣。人異而心異,擇其弱者以攻之,其神必潰。身同而懼同,以其至畏而刑之,其人固屈。憐不可存,憐人者無證其忠。友宜重懲,援友者惟其害。罪人或免人罪,難為亦為也。

經商不讀《羅織經》,滔天禍患在眼前!(下)

法律的好壞,不在條文本身,而是它的執行;刑罰的根本,不在如何處罰犯罪,而是如何確定犯罪。人都是可以定罪的,加罪於人必須先確定對象。罪行不會自動暴露,密告並檢舉他就會讓罪行顯現。上級不會容忍犯罪,沒有諭旨就耐心等待,有諭旨就馬上逮捕。人們自辨無罪是正常的,審訊他們不要心存憐憫,對他們用刑不能出手輕微,這樣做他們就沒有不招認的。有的人因為拒不認罪被責打致死,這種情況可用畏罪自殺來解釋說明。人沒有不結黨營私的,給一人定罪便可揭發出他的同夥;供狀必須沒有破綻,把被告供狀編撰修補,使之不違反真實情況,事情做到這樣,罪案就可以成立了。

經商不讀《羅織經》,滔天禍患在眼前!(下)

人不同,他們的思想就有差異,選擇他們的薄弱之處加以攻擊,他們的精神就會崩潰。人的身體相同害怕責罰的想法也相同,用他最畏懼的東西給他動刑,他就一定會屈服。不可以存有憐惜,憐惜別人的人並不能以此證明他的忠正。朋友應該從重懲處,幫助朋友的人只能給他自己招來禍害。加罪於人或許能避免被人加罪,此事雖不容易也要勉為其難了。

第十一卷:刑罰

致人於死,莫逾構其反也;誘人以服,非刑之無得焉。刑有術,罰尚變,無所不施,人皆授首矣。智者畏禍,愚者懼刑;言以誅人,刑之極也。明者識時,頑者辯理;勢以待人,罰之肇也。死之能受,痛之難忍,刑人取其不堪。士不耐辱,人患株親,罰人伐其不甘。人不言罪,加其罪逾彼;證不可得,偽其證率真。刑有不及,陷無不至;不患罪無名,患上不疑也。人刑者非人也,罰人者非罰也。非人乃賤,非罰乃貴。賤則魚肉,貴則生死。人之取捨,無乃得此乎?

經商不讀《羅織經》,滔天禍患在眼前!(下)

想謀殺一個人,沒有比構陷他謀反更能奏效的事了;誘導人們做到服從,不對他們用刑就達不到目的。刑訊是講究方法的,責罰貴在有所變化,施行的手段沒有限制,人們就都會伏法認罪了。有智慧的人畏懼禍事,愚笨的人害怕刑罰;用言語來殺人,這是刑罰中最高明的。聰明的人能認清當前的客觀形勢,愚頑的人卻一味辯說有理與無理;按照形勢的要求對待他人,這是責罰人的出發點。

死亡可以接受,痛苦難以忍耐,給人動刑選取他們不能忍受的。讀書人忍耐不了屈辱,人們都擔心株連自己的親人,懲罰人要攻取他們不情願處。人們不承認有罪,就加大他的罪名,使得比原來的罪名還大;證據不能得到,偽造證據要做到儘量像真的一樣。刑罰有做不到的地方,誣陷卻什麼都可以做到;不要擔心給人加罪沒有名義,只擔心上級沒有猜疑他。

經商不讀《羅織經》,滔天禍患在眼前!(下)

被用刑的人,會受到非人的待遇,懲罰別人的人,自己也會避免懲罰。遭受非人的待遇就低賤,不受懲罰就高貴。低賤的人就任人宰割,高貴的人就主宰別人的生死命運。人們的選擇態度和行為,恐怕是源於此吧

第十二卷:瓜蔓

事不至大,無以驚人。案不及眾,功之匪顯。上以求安,下以邀寵,其冤固有,未可免也。榮以榮人者榮,禍以禍人者禍。榮非己莫恃,禍惟他勿縱。罪無實者,他罪可代;惡無彰者,人惡以附。心之患者,置敵一黨;情之怨者,陷其奸邪。官之友,民之敵;親之友,仇之敵,敵者無常也。榮之友,敗之敵;賤之友,貴之敵,友者有時也。是以權不可廢,廢則失本,情不可濫,濫則人忌;人不可密,密則疑生;心不可託,託則禍伏。智者不招己害,能者尋隙求功。餌之以逮,事無悖矣。

經商不讀《羅織經》,滔天禍患在眼前!(下)

事情不是很大,就不能讓人震驚,案件不是牽扯的人多,功勞就不能顯現。上級用它來求取安定,下屬用它來邀功取寵,這裡的冤情一定會有,卻是不可能避免的。真正顯達是能讓他人也顯達的顯達,真正的禍患是能使他人也致禍的禍患。不是自己掙來的顯達不要倚仗,只要是他人的禍患就不要放過。罪名沒有實證,用其它的罪名來替代;惡行沒有顯露,用他人的惡行來依附。覺得一個人是禍害,就把他誣指為是對手的同夥;情感上怨恨的人,陷害他是奸詐邪惡的小人。

經商不讀《羅織經》,滔天禍患在眼前!(下)

官吏的朋友,在以官吏為敵的百姓眼裡便是幫兇;親人的朋友,在和親人有仇的仇人眼中也成了對手,所以說對手是變化不定的。顯達時的朋友,敗落時就是對手;貧賤時的朋友,富貴時就是對手,所以說朋友是暫時的。因此說權力是不可廢棄的,廢棄了就失掉了根本;同情心是不能隨便施予的,太隨便了就會招人忌恨;與人交往不能過於親密,太親密就會產生疑慮;心裡話不能說出來,毫無保留就潛藏著禍患。有智慧的人不會為自己招來禍害,有能力的人總是尋找別人的漏洞以求取功勞。引誘他們上鉤再據此把他們逮捕,事情就沒有悖理之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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