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確診我得了絕症,剩一個月,治療可續命一年,我家會傾家蕩產,該不該告訴家人和死黨?

多活一年,把家裡搞到解放前不值,如果多活十年二土年還可以,是我就家裡人知道了也不治沒意義,治療受罪,給家庭增加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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