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物業公司上班,為什麼有些業主不能好好的說話,協商解決問題?

物業公司在我國完全走偏了,失去了物業服務的基本性質和本質意義。物業公司是什麼性質?是服務於業主的單位。實際上呢?有多少物業公司按照物業服務合同提供物業服務的?他們把服務當做一種權力。制度也是不適應的,制度規定後,業主是弱勢,物業公司比較強勢,這就更不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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