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什麼情況下應該禁止娛樂?

我們首先思考一個問題:人,離不開娛樂嗎?

答案當然是肯定的,當基本的生存和溫飽都保障不了的情況下,人一定不會想娛樂之事。正所謂老話所言:“飽暖思淫慾”,人在吃飽穿暖的安逸狀態下,大腦會傳遞一個讓人感覺無聊的“因子”,在這個動因驅動下人將蠢蠢欲動,最求一種更高層次的精神滿足,這就是娛樂。

當今世界娛樂可謂五花八門,不斷地花樣翻新,很多人一天不找點樂子簡直睡不著,頤養天年的老年人每天打發時光無可厚非,這就又出來一個新問題:“娛樂至死”,娛樂本身無罪,人生幾十年應該懂娛樂和會娛樂,娛樂是享受生活的一部分,更是生活的調味品,但凡事皆有度,娛樂也是一樣,當人們的生活淹沒在娛樂的海洋中,便是一種病態和畸形了, 說到底是文化信仰的缺失,是精神思想的匱乏,用大量的娛樂消耗時光,來填充空虛的內心世界。

我們,什麼情況下應該禁止娛樂?

2020年這場還沒有結束的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來得突然,舉國隔離減少不必要的聚集,人們在家宅著,學生上網課,有條件的在家辦公,這種情況下一切娛樂場所也全面關停,就連電視裡的娛樂節目也少的可憐,很多計劃中的娛樂節目無限期暫停等待,原本進行中的影視產業的製作全面叫停,可謂歌舞昇平在這場沒有硝煙的戰鬥中銷聲匿跡了。

我們,什麼情況下應該禁止娛樂?

非常時期減少娛樂甚至全面禁止娛樂,古來有之,中外皆然。關於這一點,估計不會有人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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