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駕車撞人致死,24萬保險拒賠!保險公司:精神撫慰金不賠

在交通事故處理中,精神損害撫慰金是否在車險的賠償範圍之內。

在業界和司法界,目前仍存在不同的看法。

今天通過一個案例“男子駕車撞人致死,保險公司拒賠精神撫慰金”,來說說精神撫慰金保險到底賠不賠。

男子駕車撞人致死,24萬保險拒賠!保險公司:精神撫慰金不賠

案例詳情:

2014 年 4 月,吳某駕駛車輛在起步過程中,將行人劉某撞倒並輾軋致其當場死亡。

該事故後經交通警察大隊認定,吳某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2014 年 5 月吳某與死者劉某的父親調解達成協議:

賠償劉某死亡賠償金、安葬費等共計260500元,吳某已經交付給死者劉某的家屬。

男子駕車撞人致死,24萬保險拒賠!保險公司:精神撫慰金不賠

吳某曾為,其所有車輛在保險公司投保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

為此,吳某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然而,保險公司認為賠償金額中,精神賠償金部分不在理賠範圍內,吳某要求過高,不予理賠。

吳某無法接受,遂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

男子駕車撞人致死,24萬保險拒賠!保險公司:精神撫慰金不賠

案例分析:

精神損害撫慰金,是否在車險的賠償範圍之內,保險公司該不該賠?

法院認為:投保車輛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劉某死亡。

該次事故符合,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事故,保險公司應按合同約定對吳某,因此次事故造成的損失承擔保險理賠責任。

因吳某與死者父親經交通大隊主持調解達成了協議,賠付各項損失 260500 元。

該款且已實際履行,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能夠納入保險公司理賠範圍的損失共計191485.9元。

關於精神撫慰金部分,無論吳某在此次事故中,是否承擔刑事責任均不影響其民事責任的承擔。

所以精神撫慰金應當賠償,因此吳某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應該給予賠償。

依據吳某的過錯程度及死者的實際情況,酌定精神撫慰金的數額為 50000 元。

以上共計241485. 9 元。

男子駕車撞人致死,24萬保險拒賠!保險公司:精神撫慰金不賠

最終,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如下:

保險公司給付吳某保險理賠款 241485. 9 元。

懂寶總結:

在一般的商業三者責任車險中,精神損害撫慰金,並不屬於商業三者責任車險的保險責任。

而在實踐中,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由保險公司根據法院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予以賠付。

保險公司向被保險人理賠,其對受害人賠付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不僅符合法律的規定,也是被保險人購買保險的經濟目的。

體現了民事賠償的公平、公正原則,兼顧了保險人與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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