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會計,錢都以我個人名義借出去的,老闆現在不承認我是公司會計,現在錢追不回來,我會擔責任嗎?

liyanpengjia


表面上要擔責,實際上未必。

作為公司的會計,會做這麼不專業的事,確實讓人覺得不可思議。一般來說,專業的會計對錢的往來是比較敏感的。所以,你能用個人的名義借錢出去,確實不應該。這或許是你的一次教訓。但是,現在不是談論教訓的時候,先來看看如何幫助你解決這個問題。

在談論解決這個問題之前,有一個前提,那就是這些錢,是你自己做主意借出去還是老闆的主意?

如果是你自己的主意,那你就是涉嫌犯罪,因為這是挪用公款。有些人,手裡有一點錢,是會挪用的,但挪用後,一定要及時還回來,這樣才能夠彌補這個過錯。但是,你現在是以個人的名義給別人借錢,而且要不回來,那你就需要承擔責任了。

如果是你老闆的主意,你老闆現在翻臉不認賬,那他就是想陷害你。

你該怎麼辦才能讓你不擔責呢?可以採用以下辦法來處理:

1、找到你老闆指使你的證據

我想這些事情的發生,不會無緣無故的,總會有來龍去脈。你老闆叫你借錢給別人,總需要通過一些書面的溝通來跟你說的。你要找到你老闆指使你的證據,這些證據可以證明你的清白。

2、直接報警

現在你的老闆想把責任都推給你,因此,你要做的,就是直接報警,化被動為主動,當然,這要你掌握有證據的情況下來做。這樣通過警方的調解,才能解決你的問題。


身正不怕影子斜,只要你不是故意為之,我覺得你都不用怕。按照以上的方法去做,你應該可以平安無事。


劉仕祥演講思維課


我來回答你的這個問題。

根據你題乾的描述 ,公司的債權是以你個人名義存在的,現在公司不承認你是公司的會計,你擔心承擔法律責任。應該說你的擔心是有必要的,因為從你的描述看,你在形式上成立了把公司資金以個人名義借出的行為,如果達到一定金額,涉嫌成立挪用資金罪。

不過,如果你不是個人行為,所獲收益也上交了公司,你則大可不必擔心,但是我要提醒你提前蒐集證據,以防老闆誣告你,請記住以下幾點:

第一,一個公司的資金流入流出,應該有審批流程,一般提現在會計憑證上。公司以你的名義對外放款,會計憑證上應該有會計、出納、財務負責人和老闆簽字,你要妥善齊備的蒐集好這些證據,以這些證據證明公司資金的流出不是你的個人行為而是企業授權行為。

第二,蒐集資金流出流入的路徑證據,具體的說就是對外放款資金的流出證據和收回款項的資金迴流證據,即證明出資金是從公司賬戶經過你的賬戶流出,然後經過你的賬戶本息流入公司賬戶,以此來證明你只是債權代持者。

如果你能完整清楚的證明以上兩個環節,而且你在借款中沒有故意和重大過失行為,即便對外放款無法收回,你也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當然,你作為債權代持人 你應該積極協助公司收回債權,或者與公司協商,將債權轉讓給你公司。


浭水之子


犯了一個低級錯誤!以你的名益把錢借給別人,這種現象法律上應該叫挪用公款,為啥領導以你的名益把錢借給別人呢?可能是沒走帳的小金庫,指定有點兒說道這筆錢屬於暗箱操作上不了帳面,咋回事你和領導心知肚明。

借別人錢時簽上了你的大名領導點頭同意也沒簽字畫押,當時你一定覺得特有權威感土話叫"牛波依"完全是"內部仁兒" 。

事隔多日你因某事和領導有些沒談攏產生矛盾,領導當然不是白給的,抓住這有力的證據信口雌黃否認你是本單位會計。殊不知領導聰明反被聰明誤出個大漏洞。你想啊,一個普通員工怎麼有這個能力把公司的錢借給別人呢?傻子都不信!

事已至此你頭腦必須冷靜寫好應訴材料,同時你還可以起訴借款單位還款。保留一切證據很重要。做好魚死網破的準備吧!


強歌1122


我老公就是這樣的情況,他還傻的乎的不留證據,後來公司領導不承認了,我老公被關進看守所兩年,和家人親戚借錢,才把人贖出來,現在案子還沒完事呢。自己不留證據,在公安局是百口莫辯啊,在法院也是,沒有證據,法官不會採信。唉,現在這個家,被鬧的像一艘破船。

建議你現在還沒事的時候,多多蒐集相關證據,不然被強制措施後,你想蒐集證據都來不及了。血淚的經驗。慎重


勇氣桃子


會計只管賬,不碰錢這是財務工作的底線。另外錢從何而來?如果是公司的錢又怎麼會留到你個人身上?你個人又是怎麼樣流出去?現金還是轉賬?這些原始憑證都是證據鏈條。公司又怎麼會不承認你是員工?有勞動合同嗎?有上班簽到嗎?有工資單嗎?有銀行轉賬記錄嗎?如果沒有勞動合同,錢又收不回來你就是公司的借款人,你與公司形成了債務關係,你要還債。如果有勞動合同,你可能職務犯罪。所以你先確認勞動關係,向勞動部門舉報,應籤不籤勞動合同可以得到高額賠償。再次確認借款時的銀行流水,證明實際借款人與公司有利益關係,你是被欺騙受害人,有人以不法手段侵害公司財產,向公安機關報警。


樓南風


問你幾個問題,1.你借出的錢不走正式賬嗎?2.你借出的錢不需要老闆簽字批准嗎?3.你有會計證嗎?4.你為什麼要以個人名義借給別人?5.你沒有老闆批准的簽字(蓋章)嗎?你先把這些問題弄清楚,你本身是一個會計,做事還這麼不謹慎,看來你也是不合格的!現在最主要的還是蒐集老闆讓你借出錢的證據吧,否則這碗飯你還是別吃了,去吃牢獄飯吧!




伴你行走江湖


必要的自我保護意識應該要有,不管是哪點,口說無憑,遇上不好的人,人家想不認賬就不認賬,吃虧的就是你,我有一個同事之前是做出納的,公司因為破產賬戶全被凍結,但是公司生產仍在進行,也就是工資開銷一切都還在產生,但是賬戶不能像以前一樣正常使用了,只能取現出來發工資,員工簽字這些正常手續都有,而且這樣抄作也不是她一個出納的個人行為,屬於公司行為,因為公司老闆涉及一些問題,天天被警察局喊去審問,像審犯人一樣,我們是小地方,還被市警察局叫去問話,路費這些還得自己貼,但是沒涉及到犯罪,這樣找你,也嚴重影響了她的工作和生活,是誰都煩,所以,工作歸工作,一定要保護好自己。


美美岑岑媽


非請自來。

事情都沒說清楚,實在不好判斷是否承擔責任。不過,這事很有必要說下,不吐不快。

說好的“謹慎”呢?就如題目所說的,錢是以您的名義借出去?意思是在形式上您是向該公司借款,成為名義上的債務人?知道什麼是債權人,什麼是債務人嗎?簡單來說,借錢合同或協議上(借據、借條之類)寫的是您的名字,實際上錢沒到手,而是給了別人,對吧。

如果簽有類似的合同或協議,有關款項是以現金交易,且有您簽字就很麻煩。如果追究起來,按現有的“證據”,您就是該借款的債務人,需要承擔相應的償還責任。我不知道,您是否擔心的是這個還是其他別的責任。

另外,您曾經是該公司的會計,如果實際也是從事會計工作,不存在老闆承認不承認的問題。內部、外部相關的信息都可以證明您所任職職位。

比如,人事資料,如工資表、考勤記錄等,另外相關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都應該有會計的簽名,還有外部公示的資料也可以證實的,比如發票的領購、開票以及在稅務局登記的辦稅人員都有記錄。

也就是說,只要在該公司真實從事過會計工作,是不是會計不是老闆說了算。相反,沒有簽過字、未辦過稅,沒有留下任何與會計工作相關的痕跡,那老闆說不是就是不是了。

如前所述,除了上面談及是否承擔還款義務外,是否“會計”對承擔責任也有一定的影響。顯然,這樣的公司相關的制度是不健全的,存在各種不規範。問題就在這,如果您在稅務局被登記為財務負責人,公司的稅務存在問題,可能會受到牽連;或者相關的發票也是您開具的,出了問題也脫不了干係。

相反,該公司不追究相關的借款的事,或者有其他人作為真實的債務人,基本與您無關,也就不承擔責任。至於是不是會計,要不要承擔與會計工作有關的“責任”,那看運氣了。

大概就是這樣,祝好運!


龍門賬


這是一件很敏感、也很具風險的事。

可以看出,題主所在的公司,極有可能是一家專門從事資金交易的公司。資金是如何來的,是以集資的方式形成的,還是老闆個人的資金。如果是後者,情況還好些。如果是前者,麻煩就大了。

首先,所借出去的資金,老闆有沒有簽字。如果老闆簽字了,說明老闆是同意的,或者是老闆決定了。作為會計,你只是行使資金髮放手續,而與題主沒有多大關係。如果老闆沒有簽字,那這些錢的出處,問題就大了,老闆可以追究你的責任。縱然每筆錢都是老闆放出去的,他也可以賴在你的身上,讓你去催要。追不回來,題主就要承擔賠償責任。除非借錢者能夠幫助題主,或者與公司有合約。

第二,有沒有通過銀行辦理手續。有的資金公司,在辦理資金投放手續時,很多都是通過提現的方式解決的。也就是由會計提出現金來交給需要錢者。如果這樣,就麻煩了。因為,錢是題主提的,也是題主給借錢者的,借出去的錢卻收不回來,老闆就有可能會栽贓題主,認為你把錢吞了。如果這樣,會跳進黃河洗不清。因為,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題主把錢供給別人了,但題主提錢卻可以從銀行查到。

第三,如果是非法集資獲得的資金,題主可能還要面臨更大的風險。一旦事實認定,老闆跑不了,經手的會計也跑不掉。到時候,就不是賺錢的問題,而是坐牢的問題。


譚浩俊


從您的問題來看,你名下的一張銀行卡應當是作為你公司小金庫的。這種情況現實中很普遍。很多公司為了避稅,都是用個人的名義註冊一張卡給公司在用。公司的很多錢都通過這張卡進出。你應該就屬於這種情況!

其實你現在你老闆不承認你是會計。你也不用過於緊張。這個事情是有章可循的,不是說你老闆不承認它就不存在臼。當務之急是你必須要收集相關方面面的證據,以備不時之需。比如說,把從你個人賬戶裡匯給供應商或者客戶的款項清單打印出來。比如通過你賬戶裡每個月給員工發工資的清單打印出來。正本里的每一個月份工資清單。和客戶的對賬單等等複印備份好。有你簽字的相關會計憑證複印備份好。 另外你個人賬戶是你一個人在使用還是用其他人比如財務在使用的。如果你個人賬戶是其他人控制和使用的。那這些人就是最好的人證。

事實上,你老闆也不敢不承認,更不敢說你挪用或者侵佔公司款項。否則只要你向稅務部門舉報。只要稅務部門來查一查,一切不就都查清楚了嗎?那時候的後果是什麼?你老闆肯定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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