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滄新陽將徵收土地約4萬平 建設新陽汽車客運中心

 近日,廈門市人民政府發佈關於新陽汽車客運中心項目建設用地土地徵收的通告,決定徵收海滄區新陽街道祥露社區集體土地17398平方米,東孚街道後柯村集體土地23089平方米,上述合計徵收集體土地40487平方米,作為新陽汽車客運中心項目建設用地。

海滄新陽將徵收土地約4萬平 建設新陽汽車客運中心

  通告如下:

  一、徵收土地基本情況

  二、徵收土地範圍以《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廈門市2012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設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實施方案的批覆》(閩政地〔2012〕227號)所批覆的用地範圍為準。

  三、土地徵收補償標準按《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我市徵地補償標準的通知》(廈府〔2019〕430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及其他權利人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應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向徵地單位辦理補償登記手續。

  五、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嚴禁在上述徵收範圍內搶種種植物、搶養養殖物、搶建建築物和構築物等,違者不予補償。

  六、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及其他權利人若對徵收土地決定不服的,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可依法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六個月內向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七、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及其他權利人應服從城市建設需要,積極配合,確保徵地工作順利進行。

  特此通告。

  廈門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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