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事業單位招聘公基備考:知識產權考點解析

在各地的事業單位考試中,公共基礎知識中的法律部分往往是廣大考生較為頭疼的部分,一是由於此部分考察的內容專業性較強,二是有些法律知識點往往難以理解,題目更是難上加難,如知識產權的部分內容,這就加重了考生複習的負擔。在此,華圖教育老師給大家總結了關於知識產權的一些重要考點和難點,以期給大家的複習帶來幫助。

  考點一:知識產權的保護範圍

  知識產權包括三大權利:著作權、專利權和商標權。其中的常考點及時著作權和專利權的保護範圍。

  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時事新聞;曆法、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例題】下列選項中,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是( )

  A.法律法規

  B.計算機軟件

  C.舞蹈作品

  D.即興演講

  【答案】A

  【解析】本題考察著作權法保護的範圍,本題中即興演講是干擾選項,很多考生認為即興的表演不受法律保護,但是在本題中不受法律保護的範圍只有法律法規。考生在這個考點上只需要記著不保護的對象即可。

  不受專利法保護的對象:科學發現;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動物和植物品種;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例題】多選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規定,下列選項中不能夠授予專利權的是( )

  A.發明

  B.科學發現

  C.動物和植物的品種

  D.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答案】BCD

  【解析】本題考察專利權法保護的範圍,本題中發明和科學發現要注意區分,發明屬於專利的一種,可以申請專利,而科學發現不可以。

  考點二:知識產權的保護期限

  著作權的保護期間:

  (1)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限不受限制。其中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被稱為著作人身權,專屬於作者本人,不能發生繼承。

  (2)公民作品的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後50年。截止於作者死去後第50年的12月31日。其中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被稱為著作財產權,不專屬於作者本人,可以繼承。

  【例題】公民蘇某著有一部文學作品,蘇某死亡後,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 )

  A.該作品的修改權由其繼承人所有

  B.該作品的修改權由國家所有

  C.該作品的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在法律規定的保護期內,由其繼承人所有

  D.該作品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利經過50年後將不受保護

  【答案】C

  【解析】修改權屬於著作人身權,專屬於作者本人,作者死後其他人和國家都不能享有作品的修改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屬於著作財產權,不專屬於作者本人,作者死後可以由其繼承人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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