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東西有什麼原則嗎?

成語典故說歷史


關於物品的整理,在《斷舍離》中有這樣一個概念。


不要以物為中心,而要以人為中心。


什麼意思呢?


很簡單,比方說,有人在我生日的時候,送給我了一樣東西。這樣東西很好,很貴重。但我並不喜歡,同時它也不是一個可以經常用到的東西,而這個東西本身,放在家裡又佔地方。


這樣一來,這個東西就對我造成了困擾,扔不捨得扔,用吧,又很難用到,只能放在房子裡佔地生灰。


一般來說,以物為中心的思考方式,會讓我們覺得它貴重,它有紀念價值,而儲存起來妥善保留。如此,不僅就失去了物品本身的利用價值,也讓它本身的存在對我們自己造成困擾,而其紀念價值,只有在我們覺得它多餘的時候,才會察覺。


而以人為中心的時候,我們首先要考慮的則需要是,這件物品是否具備服務於人的使用價值,如果是肯定的,那麼我們很容易就能做出處理。


除此以外,還有一類東西是我們經常困擾的,就是它本身具備使用價值,但並不常用,總給人一種“可能以後會用到吧”的觀念。


比如,過時的衣服,每每整理的時候,都會想著可能以後會穿吧,但不是這一次。


每次整理衣櫃都是這種想法,現在穿吧,不流行,扔掉吧,又不捨。只好原封不動的放回去,關上衣櫃門,逃避這種糾結的思緒。


在遇到這類物品時怎麼辦呢?


你可以理性的問自己這樣幾個問題。


什麼時候你還會使用到它?


以後?以後是多久,一個月還是一年?


給自己規定一個期限,如果這個期限到了,你仍然沒有使用過。


那麼你大可處理掉它,丟棄、賣出或送人。


綜上,物品的存在本身就是用來服務於人,讓人更幸福的生活的,而如果它的存在開始給你帶來困擾的時候,那麼你就要考慮這種物品是否應該處理了。


最後,貼一句《斷舍離》中的話。


一切有形的東西都是虛幻的,我們的心也是不斷變化的。盡情地享受與物品難能可貴的短暫遭遇,這一定是我們所追求的幸福本身。當緣盡了,就瀟灑的放手。不僅對物品,對一切的一切都能做到這樣,才是最好的維繫方式。


Thedoub


千萬不要高空拋物,以免傷及無辜。



打開我的小宇宙


扔東西要講原則。

第一,調整自己情緒。

如果你為了給自己一個好心情整理衣櫃,把扔不想要的東西收拾到一起,扔垃圾箱,你想怎麼扔就怎麼扔。

如果心情好,自己不想穿,好一點的衣服可以送閨蜜,或者是送給有需要的人。不但能幫助別人,得到的人還會感激你。

這樣的扔東西也要有原則,環境衛生大家保護。

第二,違反道德規範

如果你不遵守社會公德,憑自己的一時興起胡亂扔東西,可能會給別人造成傷害。比如,胡亂朝樓下扔東西,造成傷害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事例新聞報道的也不少。

如果你開車或者坐車,朝車窗外扔垃圾,或者硬物,也可能造成後面車發生事故,也許會造成危害其他人生命的可能。

這樣的扔東西是要講原則的。這樣的扔東西你不但對別人造成了傷害,而且你也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所以,無論扔的是自己的衣物,還是扔的垃圾,都要遵守社會公德,原則上不能朝樓下扔東西,旅途中不能朝車窗外扔東西。


羅名花


扔東西的五個標準

第一、一年沒用過。

在家庭裡面,只要是日常用品,一般在一年當中,不管次數多少,你可能都使用過。

那什麼樣的情況才會造成一個物品一年都沒有被使用過呢?

這套餐具收納得不好,擱置在了櫃子的深處或者高處,取拿不方便,所以一直沒有用過它。

這件針織衫有別的替代物,其他的針織衫和毛衣你更加喜歡,導致你每次打開衣櫃時都選擇了別的衣服穿。這是你結婚時候婆婆送的四件套,從你得到的那一天開始從來就沒有想過要使用它,已經擱置多年了。

這本學生時代留下來的英漢大辭典,現在你早就不用它查閱單詞了,你已經使用手機查英文了。

你的生活形態在這一年中發生了巨大的變動,導致一些以前使用的日常用品在這一年中沒有機會被使用上。比如說你以前特別愛運動,但今年工作忙起來以後,負擔太多,沒機會去健身房,導致運動服都閒置了。

一年沒有用,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

並不是說一年沒有用過,就一定要強迫扔掉。而是讓你把一年沒有用過當做一個提示的信號,可以讓你想想到底發生了什麼。

它好像是一個紅燈,當它亮起來的時候,你可以藉此覺察到你的生活當中發生了什麼。這個標準其實是在提示你,在這一段時間,你家中的日常用品已經有東西被閒置了。

你可以以此為一個判斷標準,在做整理的時候,先用時間先做一個篩選,你會非常快速地就能斷定它是否是你在今年用過的日常用品。

第二、不需要。

不需要的東西,除了佔據你的空間之外,還會耗費你管理它的時間和精力。不需要具體指的是對當下的你來說用不上了。

1. 當下:既不包括過去,也不包括未來。

有些物品是你過去需要的,比如生孩子的時候,朋友送的嬰兒衣服,但是當下已經不需要了,因為孩子都長到三歲了。有些情況你會覺得未來需要,萬一有一天要用。如何破除這個迷咒,我會放在後面的一講專門來講。在時間上,你一定要立足當下來做判斷。問一問你自己,“我現在需要這個東西嗎?”

2. 你自己:以你自己為中心。

不要以東西為中心,不是讓你判斷這個東西壞沒壞、好不好、可惜不可惜,而是讓你判斷你需不需要它。

同時,不要擴展出去考慮,有可能家裡人需要,有可能朋友需要,你不要替別人思考別人需要不需要。

第三、不舒服。

你可能忍著這個不舒適,一直在堅持用損耗自己的東西。不舒服,具體指的是生理上的和心理上的彆扭和難受。

1. 有時候是衣物本身給你帶來了生理上的不適感。

比如磨腳的鞋,太緊的褲子,穿著讓皮膚覺得刺癢的毛衣,背起來勒肩膀的包,就需要考慮進行處理。

2. 還有一些是心理上的不舒服。

比如分手後給你帶來負面感受的紀念物,比如穿上以後覺得彆扭、糾結、害羞等,不能大方展示自己,或者你駕馭不了衣服。或者太髒太舊看著心裡覺得難受的東西。

第四,不合適。

1. 不適合自己的狀況和條件。

比如衣服不適合當前的年齡段,不適合自己的身材、體量、風格、膚色等等。

十年前認為好的衣物,也許現在還可以穿,但是你也需要考慮是否適合你當前的身份、角色和年齡。

2. 與現在的生活形態、日常行為方式、生活場景是否匹配。

比如對於一個在互聯網公司上班的人來說,可能規整齊備的商務服裝就不太用得上。再比如說,如果你常常出差,可能需要天天細心養護的花草,對你來說就是不太合適的。

第五,不心動。

明明這個東西還可以用,如果不心動就要扔,這樣會不會顯得太浪費了呢?其實並不然。

雖然它還沒有壞,但是由於你對它已經無感甚至麻木,在生活當中只要有更有心動感的東西,你大抵就不會選擇它,所以實際上也是把它擱置在那裡浪費了。

通過這一個決策標準,你會捨棄生活當中不心動、不喜歡、麻木無感的東西,就能讓你喜歡的東西時刻包圍著你,這會大大地提升你的幸福感。

當你環顧四周,看到的都是讓你產生積極情緒的東西時,會給你大大地充電。

心動的感覺好像難以捕捉的樣子呢?

簡單來說,就是你看到它的時候感到了喜悅積極的情緒,有幸福感,想擁有,覺得光鮮亮麗好看,有馬上想再次使用的心情,這些都是心動的感覺。

反之,不心動指的是已經明顯無法滿足你,不能帶給你怦然心動的感覺,比較麻木,看著它你既不想穿也不想用,沒有從這件物品上面感到喜愛之情。

五個選擇標準,互相沖突了怎麼辦呢?

比如說你覺得一件東西雖然不合適,但是特別喜歡可怎麼辦呢?又或者是說有一支筆你用起來不舒服,可當下又需要這樣支筆那怎麼辦呢?

1. 在整理過程當中,遇到了這些複雜的問題,就先暫時把這個東西拎出來,放到最後再來仔細斟酌。

不要因為一個東西卡住就中斷了整理,先把整理進行下去。

2. 最後再次斟酌的時候怎麼解決呢?

如果遇到了不合適的東西,自己特別喜歡,你可以看一看,是不是在功能上可以作別的考慮。

如果保留著它,常常摸摸看看,心情很好,這也是一種選擇。但因為這樣的原因保留下來的東西,數量不宜過多。

如果當下有特別需要的話,那不要猶豫,即刻去買讓你覺得又舒服,同時又滿足你需要的物品,替換掉它就可以了。

整理就是有意識地取捨。你可以按照一年沒用過、不需要、不舒服,不合適、不心動這5個標準來進行選擇。這是基本的大原則。


魅文字


在扔東西之前,先想想理想的生活,理想的房間,你要不要被垃圾包圍,要不要被不喜歡的東西包圍。

1.把所有同類的東西從收納空間裡一樣不剩地全拿出來,集中在一個地方,再做判斷。

2.一件一件地接觸,判斷碰到的瞬間,是否砰然心動。

3.能順利丟掉東西的順序:一開始是衣服,其次是書籍、文件、小東西,然後最後才是紀念,這是最佳順序。

從紀念品類開始整理,勢必失敗。

人之所以沒辦法丟東西,通常除了使用價值,還有感情上的不捨得,所以不能先從紀念品開始。

4.別讓家人看到扔掉的東西

尤其是你有一個愛囤東西的媽媽或婆婆或老公或老婆。

5.別把自己不要的東西送給家人,因為一般他們也不會使用。

而且你做的事,不過是表面上裝作好意,實際上是把丟掉自己東西的罪惡感推到別人身上而已。


不穿褲褲的秋天


因為大家現在住的都是商品房。儲物空間畢竟有限。如果生活中很多基本用不上的東西,而且又佔位置。可以考慮送給朋友或者當垃圾扔掉。這才是最明智的選擇。我們上一輩年紀大的,特別是老年人。家裡堆得亂七八糟,走路都不好走。其實百分之八九十都是沒有用的東西,只是當時覺得扔了可惜。實際上不能放在家裡更浪費錢。因為現在的房價這麼貴,你用上 萬塊錢一平方的房子堆幾百幾十塊的垃圾。划算嗎?而且還嚴重影響生活質量。我還是堅持沒用的東西,早點扔掉。更舒心。


跟隨者007


扔東西不是什麼原則問題吧我覺得,這可以分兩個點說問題,第一:環境,不破壞環境,不糟蹋環境。第二:道德,不損人利己,不影響他人




CHENG南京南京


扔東西三原則:一,睹物思人者 扔 二,提供藏汙納垢場所者 扔 三,積壓櫃底 久不見光者 扔 。

其一者,過去的再美好 畢竟已經過去 有些所謂的“紀念性”東西該扔掉就扔掉吧 ,省的圖添煩惱 ,再或成為某一天紛爭的導火索,學會扔掉 學會忘記 輕裝前行!

其二者,生活中 總有些或棄之角落 或高儲閣樓等物 久久而之 成為了灰塵、汙垢,細菌之樂土。清洗代價巨大 又無更多用武之地 決絕棄之吧 還我們一個清新,健康的環境。

其三者,隨著網購的興起 眾多剁手黨一族 購物必需品時 也興奮衝動購買了好多“冷宮”產品 尤其是衣服,似乎買來時只穿了一次 甚至一次都沒穿 就打入衣櫃的最底層。這些物品,收拾出來 清洗乾淨 如有甚喜者重新上身 成為驚喜。如不喜 直接捐贈給山區的孩子吧? 個人之見 ,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木易


成年人扔東西當然是有原則的,否則就會過後後悔的!


紅橙色


原則的話我真沒有,但是我倒是覺得,有些東西常年不用又佔地方該扔的就得扔,比如說我搬家之前有好多東西想著搬了家能用著,等真正搬了家之後覺得能用的東西真的極少,有些東西可能當時你覺得特別有用收了起來,其實,那真的只是你覺得,到最後你會發現,所有的你覺得都是那麼的無用還佔地方,然後我覺得那種有紀念意義的東西也該扔掉,比如說前任送你的小物件之類的,雖然我也會留著,但我還是建議扔掉,不然會有不必要的麻煩😂😂再有就是有些東西放時間長了會滋生細菌,我覺得也是扔掉比較好,其實有些東西就是食之無味棄之可惜,比如說孩子用的玩具衣服之類的。孩子大了就用不到了。

我個人認為,如果覺得自己用不到有朋友能用到的不如就送人,這還能維持關係,也能不浪費東西。大家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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