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拒服兵役,有什麼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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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眾 號:七星軍綠

今日頭條:軍綠七星

參軍入伍,保家衛國

是每個適齡青年應盡的義務

然而也有極少數青年因怕苦怕累服役思想不端正想方設法拒服兵役

看看!拒服兵役,有什麼後果?

昨天(3月12日)重慶市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發佈一則通告

10名青年因怕苦怕累

不能適應部隊等問題

而拒服兵役被嚴重處罰↓↓↓

2019年重慶市徵兵工作在各級黨委、政府和兵役機關的共同努力下,圓滿完成國務院、中央軍委賦予的年度兵員徵集任務,廣大適齡青年參軍報名踴躍,大學生徵集比例再創新高,兵員質量穩步提升。但全市仍有個別青年批准入伍後拒服兵役,經思想疏導和教育轉化無效,被部隊依紀除名和退回。

為進一步維護兵役法律法規的權威性和嚴肅性,重慶市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徵兵工作條例》《解決入伍新兵拒服兵役問題暫行辦法》(軍動〔2018〕238號)《重慶市徵兵工作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組織有關區縣兵役機關,會同地方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完成對去年全市出現的10名拒服兵役違法人員實施軍地聯合懲處。具體情況如下:


徐某某,男,萬州區長灘鎮人,2019年9月批准入伍服役於新疆軍區某部。該同志入營後怕苦怕累思想嚴重,不適應部隊工作生活,10月15日接到部隊函告,徐明瑋同志多次提交申請不願意在部隊服役,且經反覆教育仍拒絕履行兵役義務。10月18日至20日區徵兵辦、家長共同到部隊對其進行教育轉化無效。11月7日,徐明瑋被部隊除名並退回。經區徵兵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徐明瑋實施如下懲處:

  • 對徐拒服兵役行為和懲處結果在區政府網、電視臺、報刊、微信公眾號等媒體上向社會通報;
  • 兩年內不得招聘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 兩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出國(境)手續,並在戶籍信息系統“兵役狀況”欄註明“拒服兵役”;
  • 兩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入學、升學和復學手續;
  • 兩年內不得將其納入困難補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幫扶對象;
  • 取消其義務兵優待金並處以區2019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兩倍罰款,由長灘鎮人民政府負責收繳並上交區財政部門;
  • 各家銀行兩年內不得給予信貸優惠政策支持和利率優惠支持,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終身記錄在案。


鄧某某,男,渝中區大坪街道人,2019年9月批准入伍服役於西部空軍某部。該青年入伍到部隊後,思想波動大,多次以口頭或書面形式提出離隊申請。經所在部隊、區徵兵辦及其家人反覆教育做工作,仍態度堅決、執意離隊、拒服兵役,並願承擔一切法律後果。10月29日,被部隊依紀作出除名處理,並帶回區徵兵辦辦理接收手續。經區徵兵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鄧為璽拒服兵役違法行為作如下懲處:

  • 兩年內不得錄用其為國家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不得被聘用為國有企業正式工作人員;
  • 兩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出國(境)相關手續,並在其戶籍信息系統“兵役狀況”欄註明“拒服兵役”永久字樣;
  • 兩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升(復)學手續,不予准許報考高、中等院校以及參加成人教育考試;
  • 取消其家屬的軍屬待遇及義務兵優待,並處以區2019年義務兵優待金2倍以上罰款,共計20000元,由大坪街道收繳上交區財政部門;
  • 將其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 將其拒服兵役行為及處罰情況通過區內新聞媒體和政府網站進行通報。


楊某某,男,沙坪壩區井口鎮人,2019年9月批准入伍服役於武警重慶總隊。該青年入伍後,不能適應部隊生活,多次以口頭或書面形式提出離隊申請。經所在部隊、其父母和區徵兵辦反覆對其進行思想幫帶和教育轉化,告知拒服兵役是違法行為,但仍態度堅決,並願承擔一切法律後果,2019年10月被部隊除名並退回區徵兵辦。經區政府常務會研究,會同沙坪壩區相關部門,對楊國瀾違法行為作以下處罰:

  • 不得錄用楊為國家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 兩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出國(境)和升(復)學相關手續;
  • 取消楊義務兵優待,並處以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兩倍罰款21000元,由區人武部代為收繳,並統一上交區財政局,收繳經費納入年度兵役徵集經費;
  • 將楊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其的戶籍信息系統“兵役狀況”欄註明“拒服兵役”字樣。


符 某,男,南岸區南山街道人,2019年9月批准入伍服役於戰略支援部隊某部;欒某某,男,南岸區峽口鎮人,2019年9月批准入伍服役於陸軍邊海防學院。上述兩名青年入伍後,不能積極主動適應部隊生活,多次以口頭或書面形式提出離隊申請。經所在部隊、其父母和區徵兵辦反覆對二人進行思想幫帶和教育轉化無效,離隊願望強烈。2019年10月、11月,符、欒所在部隊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有關規定,先後給予二人除名處分,並按拒服兵役除名處理相關程序,與南岸區徵兵辦辦理了退兵交接手續。經區人民政府徵兵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會同南岸區相關部門,對符豪、欒少傑的違法行為作出以下處罰:

  • 將符、欒二人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終身記錄在案;
  • 不得錄用符、欒二人為國家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 兩年內不得聘用為國有企業正式工作人員;
  • 在符、欒二人的戶籍信息系統“兵役狀況”欄註明“拒服兵役”永久字樣;
  • 兩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出國(境)相關手續;
  • 兩年內不得為符、欒二人辦理升(復)學手續,不予准許報考高、中等院校以及參加成人教育考試;
  • 取消符、欒二人義務兵優待,並分別處以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兩倍罰款18000元,由區人武部代為收繳,並統一上交區財政局,收繳經費納入年度兵役徵集經費;
  • 將符、欒二人拒服兵役行為及懲處結果通過區內新聞媒體和政府網站在全區範圍內進行通報。


蔣某某,男,巴南區魚洞街道人,2019年9月批准入伍服役於南部陸軍某部。該青年入伍後,服役態度不端正,嚴重牴觸部隊的教育、訓練和管理,多次向部隊書面申請離隊,經部隊、區徵兵辦公室和家人反覆進行思想教育轉化,仍一意孤行,拒服兵役態度堅決,被部隊除名退回。經區徵兵工作領導小組研究,並報巴南區人民政府批准,決定對該青年作出如下處罰:

  • 取消其家庭和個人義務兵優待,並按區義務兵年優待金2倍的標準,處以其個人及家庭一次性經濟罰款20932元;
  • 個人戶籍“服役欄”處備註“因拒服兵役被部隊除名”字樣;
  • 不得被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不得對其進行招錄;
  • 三年內不得辦理復學(升學)手續和參加成人教育考試;
  • 三年內不得辦理出國(境)手續;
  • 三年內不予辦理經商手續和信貸優惠政策支持;
  • 納入失信人員名單,作為違反兵役法規的反面典型進行全區通報,並通過區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看看!拒服兵役,有什麼後果?

徐 某,男,開州區趙家街道人,2019年9月批准入伍服役於武警安徽總隊某部。該青年入伍後不能適應部隊嚴格的教育管理和軍事訓練,申請離開部隊,中隊幹部多次耐心勸導無效,後部隊會同趙家街道武裝部及其父母反覆做其思想工作,該同志仍堅決拒服兵役。10月15日,武警安徽省總隊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徐森除名處分,並退回至區徵兵辦。經區徵兵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徐森拒服兵役違法行為實施聯合懲戒:

  • 責成本人及其家庭承擔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役前教育等產生的相關費用11300元,取消義務兵優待,並處以罰款20000元(區2019年義務兵優待金標準為9658元/人/年),兩項共計31300元;
  • 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黑名單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 兩年內依法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 兩年內不得出國(境)和升(復)學;
  • 兩年內不予辦理個體經營手續;
  • 兩年內不得給予信貸優惠政策支持和利率優惠支持;
  • 不得納入困難補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幫扶對象;
  • 將拒服兵役行為和懲處結果採取多種形式在媒體和社區予以公開曝光。


陳某某,男,銅梁區慶隆鎮人,2019年9月批准入伍服役於武警新疆總隊某部;胡某某,男,銅梁區西河鎮人,2019年9月批准入伍服役於武警新疆總隊某部。上述兩名青年入伍後,不能適應部隊生活,經兵役機關、部隊多次思想疏導和教育轉化無效,仍然堅持離隊拒服兵役,後被部隊除名退回。經區徵兵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和區人民政府批准,對陳、胡違法行為作出以下處罰:

  • 取消陳、胡義務兵優待,按銅梁區2019年義務兵優待金標準的3倍(義務兵家庭優待金10467元/年),對陳、胡分別處以31401元的罰款,由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收繳上交財政後納入年度徵兵工作經費;
  • 不得將陳、胡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被聘用為國有企業正式工作人員;
  • 在陳、胡個人戶籍“服兵役欄”備註“拒服兵役”永久字樣,兩年內不得辦理出國(境)相關手續;
  • 兩年內不得為陳、胡辦理升(復)學手續,不予准許報考高、中等院校以及參加成人教育考試;
  • 將陳、胡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終身記錄在案,錄入全國聯合懲戒對象名單數據庫;
  • 陳、胡其本人和家庭成員不得納入困難補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範圍;
  • 將陳、胡拒服兵役問題作為反面典型在區媒體上進行處罰公告。


劉 某,男,巫山縣大昌鎮人,2019年9月批准入伍服役於南部陸軍某部。該青年到部隊後怕苦怕累,以各種理由逃避服兵役,多次向部隊書面申請離隊。經部隊、縣人武部、鎮武裝部和家長反覆教育,仍一意孤行,堅持離隊,被部隊按拒服兵役除名處理。經縣徵兵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該青年拒服兵役作出如下處罰:

  • 將劉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 按規定取消其義務兵優待並處以入伍地當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兩倍以上罰款,給予劉藝按縣義務兵家庭優待金3倍罰款 28974元,由劉藝所在鎮人民政府收繳後上交縣財政部門,納入年度徵兵工作經費;
  • 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工作人員;
  • 兩年內不得出國(境),在其個人戶籍“服兵役欄”備註“拒服兵役”字樣;
  • 兩年內不得為劉辦理升(復)學手續,不予准許報考高、中等院校及成人教育考試;
  • 劉本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納入困難補助及保障安居工程保障範圍;
  • 轄區各銀行兩年內不得給予信貸優惠政策支持和利率優惠支持,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 將劉拒服兵役行為及懲處結果向社會公佈。


重慶市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2020年3月12日

拒服兵役看看兵役法怎麼說?↓↓↓

第66條規定:

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並可以處以罰款:


(一)拒絕、逃避兵役登記和體格檢查的;


(二)應徵公民拒絕、逃避徵集的;


(三)預備役人員拒絕、逃避參加軍事訓練、執行軍事勤務和徵召的。


有前款第二項行為,拒不改正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國(境)或者升學。

國防生違反培養協議規定,不履行相應義務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根據情節,由所在學校作退學等處理;畢業後拒絕服現役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並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


戰時有本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或者第三款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67條規定:


現役軍人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的,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的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現役軍人有前款行為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國(境)或者升學。


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僱用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並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68條規定: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拒絕完成本法規定的兵役工作任務的,阻撓公民履行兵役義務的,拒絕接收、安置退出現役軍人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為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對單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罰。


第69條規定:

擾亂兵役工作秩序,或者阻礙兵役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給予處罰;使用暴力、威脅方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兵役法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依法服兵役的義務!


重慶市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提醒廣大適齡青年: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因受疫情影響,將2020年上半年徵兵工作推遲至下半年一併組織,徵集時間為8月1日開始,9月10日起運新兵,9月30日結束。目前我市正在開展兵役登記、網上應徵報名,歡迎積極投身國防和軍隊建設事業,不負青春,不負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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