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送人東西就不能表現出我捨不得這個東西嗎?就必須表現的這個東西我送給你無所謂?

三月之燕


我個人認為你做的沒錯,咱又不是萬能的神,什麼都能放下,什麼都可以不喜歡,什麼都能送人。

對自己用過的東西比較珍惜,這也是人之常情。是我們過往的一份記憶。當我們看到它的時候,我們就會想起曾經的一段過往。豐富了生命的內容。美好的回憶永遠滯留留於心。青春歲月似乎在那一刻永存。

所以當我們送人東西的時候,不需要就說這書我不用了,看你需要不需要,如果自己喜歡那就實話實說說,你用過之後還還我啊,我還要留著紀念。

這事兒不怨你,怨你妹,你送她書是好意是幫她,她按理就該說,謝謝!既然你捨不得,我看好後還你。

老師只是就事論事,不針對人。既然是姐姐,咱也應該高姿態原諒她,姐妹之間還應該以和為貴,但是這件事兒本身你做的沒錯。

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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