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男女拖著不結婚後果很嚇人,最嚴重的要蹲牢房

我國《婚姻法》規定,男性法定結婚年齡是22週歲,女性是20週歲,男女婚姻自由自願,到了法定結婚年齡結不結隨你。如今的現實情況是,一大堆男男女女、剩男剩女甚至還有不少丁克家族,根據有關部門的數據顯示,2019年我國單身的成年人數量接近2億,佔全國總人口的14.6%。

到了法定婚齡不結婚的理由無非兩種:一種是自己不想結,自認為活得自在,一個人無憂無慮;另一種是想結但找不到對象,這裡既包括別人看不上你,也包括你太挑剔、看不上別人。總而言之言而總之,父母著急也沒用。

然而,要是放到古代,男男女女到了婚齡如果還不結婚的,那是要承擔很嚴重的法律責任的。

古代講究“多子多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三綱五常”、“男尊女卑”、“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總之就是一個字:不結婚後果很嚴重。於是,為了讓適婚男女早日成婚,歷朝歷代也採取了很多“逼婚”措施,小扎就從古代法律規定來聊一聊“晚婚晚育”的後果。

古代男女拖著不結婚後果很嚇人,最嚴重的要蹲牢房

1、奴隸制社會階段,比如在周朝,《周禮》中曾記載:“媒氏,掌萬民之判。”所謂“媒氏”是一種專門管理男女婚姻事務的官吏,跟現在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差不多。當時規定:“男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女子十五而許嫁,二十而嫁。”也就是說,男的到了30歲要結婚,女的在15歲要找好人家,20歲就必須嫁人。

2、春秋戰國時期,國土連年戰亂,民不聊生,需要大量的青壯年勞動力,國家更加鼓勵結婚生子。比如秦國在商鞅變法後規定:“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內息者為禁。”家裡有兩個以上成年男子就必須要分家。先秦時期,女性15歲前就必須要結婚。秦朝除了對婚齡有明確規定之外,還從身高角度對女性結婚作出規定,要求女性長到一米四就必須去登記結婚。小扎比較好奇的是,如果女性發育較早,更小的時候就長到了一米四該怎麼處理?

3、晉朝到南北朝時期,國家關於男女結婚的規定更加嚴苛。《晉令》規定:“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女性到了17歲還沒嫁出去那就強制配婚。到了

南北朝,詔令:“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女子到了15歲還沒嫁出去那就等於犯法,要抓去坐牢,家人親戚要跟著一起坐牢。

古代男女拖著不結婚後果很嚇人,最嚴重的要蹲牢房

4、漢朝時期,一個大一統的朝代,講究休養生息,發展生產力。“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也就是說女子15歲到30歲之間沒結婚的稅收要翻5倍,這就更加造就了父母逼婚的局面,因為如果女兒不嫁出去,家裡的口糧都要交稅,都時候誰都活不了。難怪有些電視劇裡的父母不管對方怎麼差都要把女兒嫁過去哪怕倒貼。

5、魏晉南北朝時期,“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如果到了年齡還不結婚,官方會直接給女性包辦婚姻,“官方許婚”,既然是官方許婚,也別想太好,大部分女性將被許配給遠在邊疆保家衛國的戰士們。其實就是相當於“發配邊疆”。到了南北朝時期,“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女性到了15歲還沒結婚的要坐牢,父母也要跟著承擔連帶責任一起坐牢。

6、唐朝時期前後有比較大的變化,但“逼婚”目的沒變。唐太宗時期,“男二十,女十五”,唐玄宗時期,則降低到了“男十五,女十三”。女性法定婚齡降到了13歲,這是

中國歷史上有記錄的最低法定婚齡。唐朝作為中國封建社會鼎盛時期,人文開放,在婚姻觀念上也是比較“前衛”,直接用真金白銀獎勵到齡結婚的家庭,對女性二婚也很包容,而且對於轄區結婚情況不太理想的官吏,其仕途也會受到影響,當時的朝廷可謂操碎了心,多管齊下逼著單身男女們結婚。

古代男女拖著不結婚後果很嚇人,最嚴重的要蹲牢房

7、宋朝前期

基本沿用唐制,後來對於女性的結婚年齡就限制的沒這麼嚴格了,宋寧宗頒發新的法令:“年十六,女十四”,加之當時的朝廷積貧積弱、官吏甚多,女性自然而然的把目標鎖定官吏,一心想要當個官太太,有些暫時還嫁不了官老爺的寧願再等著,就這樣等著等著就有了不少剩女。官府更多的出臺獎勵政策,對於懷孕的婦女直接給予補貼。

8、元朝是我國曆史上第一個由少數民族建立的多民族大一統王朝,這個時候的婚姻關係也是多樣,有專家說女性結婚前需要給和尚開光,這個至今也是眾說紛壇。元朝在婚齡這一塊相對比較尊重各民族習俗,但是在不同民族之間通婚的,一律按照男方習俗。

9、明清時期,國家人口大幅增加,對男女的結婚狀況自然要求沒這麼多了,基本沿用前朝制度,法定婚齡仍然是男十六,女十四。

近代以來的婚姻制度大家就比較熟悉了。現在我們國家的《婚姻法》規定,男性法定婚齡是22歲,女性是20週歲,但是實際情況是.....剩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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