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製售“三無”“早產”口罩發現一起打擊一起

北京商報訊(記者陶鳳 呂銀玲)製售假冒偽劣口罩有哪些違法行為?如果消費者遇到的話應該怎樣舉報?3月12日,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上,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局長楊紅燦回應道:“製售假冒偽劣口罩等違法行為,特別是在當前疫情情況下害人害己,市場監管部門要堅決依法嚴厲打擊。”

他介紹,從目前廣大消費者投訴舉報和查處案件的情況看,主要有幾種情況:一是生產出來的口罩不符合國家標準,佩戴後可能還會有傳染風險。二是製售“三無”,無生產日期、無廠名廠址、無產品質量合格證明的口罩。三是弄虛作假,搞一些“早產”的口罩,虛標口罩生產日期。四是冒用他人廠名廠址、註冊商標進行銷售的。這些行為,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只要發現一起就堅決打擊一起。

2月7日,市場監管局聯合公安等有關部門下發的緊急通知中已經要求,相關部門每個部門都要設立自己的熱線電話,接受消費者的投訴。就市場監管部門來講,有12315熱線電話,消費者也可以通過登錄12315平臺進行投訴。對於製售假冒偽劣口罩的違法行為,根據投訴、舉報以及輿情,主動地查找線索進行查處。比如1月25日,根據輿情線索,浙江義烏市市場監管局查獲涉嫌不合格“清輕”牌一次性口罩70箱,無標識口罩11箱,經深入調查,涉案單位義烏市華昂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購進該批口罩21餘萬隻。經浙江省輕工業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檢測,涉案口罩為不合格產品。因貨值巨大,涉嫌犯罪,義烏市市場監管局將此案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楊紅燦表示,“在這次疫情中,我們指導各地,凡是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進行處理,追究其刑事責任。”還有各方聯動嚴懲,2月4日江蘇鹽城市大豐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聯合公安機關查獲涉嫌不合格口罩生產加工和儲存窩點7個,查獲經檢測為不合格產品的各種材質口罩146萬隻、包裝袋1.9萬隻、合格證10.2萬張。經查,當事人未取得生產經營許可證生產加工口罩,通過網店以及微信朋友圈銷售。截至案發共製售偽劣口罩730萬隻,這個案件涉案金額高達1540萬元,我們已經移交公安機關調查,其中10名涉案當事人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2名已經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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