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天有好生之德,拒绝食用野生动物,从我做起

文|静贤

野生动物身上,存在大量未知病毒和寄生物,据统计数据,人类近百分之八十的传染病与野生动物有关,可以说人类在食用野生动物满足口腹之欲的同时,也为健康埋下了隐患。这次疫情人类敲响了警钟,尤其给国人带来深刻教训。

在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了闭幕式,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这意味着我国在野生保护方面,进入了一个新里程。根据《决定》,除了家畜家禽,所有陆生野生动物都将不能再食用,人工养殖的也不行。“一刀切”的野生动物保护新规,让很多相关领域的从业者深感突然。

上天有好生之德,拒绝食用野生动物,从我做起

对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我是赞同的。虽然会影响到不少从事野生动物养殖和相关产业,但长痛不如短痛,以屠戮野生动物来获得经济利益的行为毕竟是短视的,终将无以为继,何况还会为人类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呢,是时候彻底杜绝这种追求短期经济效益而又最终得不偿失的行为了,此次立法就是新的开始。

但从制度确立到有效实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吃野味有着众多群众基础的环境下,能否更好执行真正的落实决定,现在回答还为时尚早。并且,食用还是拒绝食用野味,仅仅靠制度还是不够,若想真正的起的好的效果,还需要从国人的自觉开始。

上天有好生之德,拒绝食用野生动物,从我做起

几年前,有一场“要不要吃狗肉”的讨论引得人们争相关注,主张不能吃狗肉的一方认为,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是与人类密切相处的动物,杀之不忍人要有同情之心。主张杀狗吃狗肉的另一方则认为,吃狗肉不是一天两天的行为,是从古至今的传统,古人能吃,为什么今天就不能吃?

当时小编就写过一篇文章,反驳所谓吃狗肉是文化习俗的这一理由,其中也说到:不是所有的传统都值得传承,有些传统的陋习与现代社会早已格格不入,必须革除。何况乎,吃狗肉只是一种地方性习俗,即便在古代,也不是什么能登大雅之堂的行为。

上天有好生之德,拒绝食用野生动物,从我做起

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很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天人合一观念下的古人,深知“天有好生之德”,不会对自然界过度索取,更不会对动物赶尽杀绝。比如孔子就说:

“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

纲,就是用大绳子编织的网,可以直接用来阻断水流,相当于把水围起来。孔子也会钓鱼,但不会结网捉鱼,因为那样会把鱼一网打尽,不仁。在今天看来,过速索取、赶尽杀绝的捕猎行为,也破坏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

“戈不射宿”,就是说孔子从不用弓箭射杀归巢栖息的鸟。人有家,鸟有巢,不射归巢之鸟,是对万物存有一份基本的悲悯心表现。在古代,生产力低下,加上农耕技术的落后,经常会导致食物短缺,采集捕猎就是生活物质的补充行为,即便如此,也会把握一个度,不会过度捕杀,深谙与万物自然的和谐相处之道。

上天有好生之德,拒绝食用野生动物,从我做起

在今日,物质极大丰富,商品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已经不需要通过屠杀野生动物来满足生存需要,任何毒杀野生动物行为,都只是一种满足人类私欲的不友好行为。人的欲壑难填,必须加以约束,而这次新的野生动物保护制度的建立,就是从规则上进行约束的举措。

当然,禁止捕猎、拒绝野味需要制度,更需要培植人内心的善意和爱

,唯有内心的这份觉知产生了,才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之时,国人应从自己做起,为之呼吁,为之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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