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降工資是否合理,犧牲自我,真能拯救大我嗎?

覓巢空間設計


疫情期間被降工資是否合理?“被”降工資接受也不是自我犧牲,更多的是擔當下的一種責任,家庭責任也好,社會責任也罷,大疫面前每一個人都不可能置身事外。

我也是身在疫區的一個普通上班族,我也揹負著不輕的房貸,前幾天公司行政通知我二月份工資發放70%,三月份工資發放60%。意料之中也是情理之中,公司近期也把年中獎發給了我們,我是知道的公司2月份是沒有收入的所以內心也很平靜,畢竟全國都算遭難了。

爸爸問起我工資的事情,我把實際情況告訴了他,老爸表示單位還不錯,還能發這麼多。畢竟我二月份一天班都沒上,三月份已經在家呆了半個月了,也應該接受和知足。

其實對於公司的按排我內心是平靜也覺得是公平的,不管怎麼樣我確實沒有到崗上班,儘管我在家辦公,也有點忙,但是外省的同事還在崗位上堅守呢。降薪是公平的也是有利於團結的,我們都是俗人,公平的心理才能讓我們活的更自由。

至於犧牲和拯救談不上,只是一種認知,災難降臨的時候抱怨和埋怨在根本上改變不了什麼,唯有用勤勞的雙手去彌補已經失去的損失。


談情又說愛


我只能說,現在這種情況,需要每一個人負起自己的責任,家庭責任也好,社會責任也罷,每一個人都不能獨善其身。


針對降工資這個事,我是不願意的,在說這句話的時候,我必須要說明我是一個小微企業企業主。跟著我的兄弟姐妹都是要養家餬口的,如果可以,我不希望降工資。我不覺得作為企業主,我的風險就比他們大,可能我的損失確實要更大,但是現在擺在我們面前的是同一個問題,公司可能撐不下去了,那所有人都不是降工資或者虧損的問題,是丟飯碗的問題。不用調查也能想象今年的就業形勢有多嚴峻。丟了飯碗,可能短時間就撿不起來了。


我曾跟父母聊過這個問題,我願意去承擔我所該承擔的責任,一分也不會少,但是恐怕也一分都不會多,是有心無力,是力所不及。所有對虧損,我們不能按合同辦事,所有人必須一起共度難關,不能只考慮自己,也許這就是法外情吧。


當然法律也在一定範圍內協商解決問題。我們公司來說,有很多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但是我們有前期墊付的成本,那怎麼辦,按法律我可以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推遲延期履行。可我們做營銷的,時間節點比什麼都重要,錯過了時機我還要求人家繼續花這部分可能已經支付不起的錢?不履行合同虧損就我自己承擔?只能去協商,大家都賠一點,大家都少賠一點。


然後活下去,等下去,等春暖花開,等形勢明朗。


誰也不知道犧牲了小我能不能拯救大我,但是一定有用


當地一個比較有文化的人


毫無疑問,這肯定是相當不合理的。一個企業要健康運行一定要準備不少於三個月基本支出的現金流,否則就是不符合規範的。這次新冠疫情其實只耽誤了許多企業一個月的時間就復工了,即使算上後續的恢復時間,也不會導致超過三個月沒有收入。

但是,這次許多企業都在哭窮。或許經營是受到了一定或者說較大的影響,但對於多數企業來說遠遠沒有到生死存亡的地步。許多企業哭窮實際上就是在要挾國家,意圖國家能夠給予一定程度的費用、貸款的減免和延期。甚至還有些居心叵測的企業主妄圖藉著這次疫情為藉口,實施一些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舉動,比如無理由裁員、降薪等。

俗話說:花無百日紅,人無千日好。開公司、做生意本來就是起起伏伏,不可能永遠是業績上揚的狀態。現在國家遇到了一點不可抗的小災小荒就做出一副漫天要價耍賴的姿態,怎麼不想想曾經生意好的時候怎麼就不願意多給員工繳納一點社保、多發一點工資呢?退一萬步說,一個企業要做大做強,從來都是靠拓展創新,沒有一個企業是靠竭力省錢,甚至不合法合規的省錢能夠省強大的。

員工只是拿工時換生活費的打工族,不是根據企業業績變化拿提成的股東和高管。企業效益不好,只能從減少股東、高管的提成、獎金上做文章,而不能去打壓低員工工資的歪主意。如果企業主一意孤行非要這樣做,不僅救不了企業,反而會導致員工的離心離德以及國家相關部門的嚴懲。


子夜羌笛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的《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2020年春節假期計算至2020年2月2日,據《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精神,企業應為延長假期期間不能休假的員工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延長期間工資按照法定節假日工資標準計算暨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假期過後疫情期間的工資各地標準不一。

相關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龐叔說


這個問題要看具體情況,從公司的角度來說,疫情期間公司財務影響不是太大的話還是儘量不要降員工工資;如果疫情期間公司確實遇到財務危機了,那麼可以在取得全體大部分員工的理解下,暫時性減一部分薪水或等到公司度過疫情財務危機難關後公司再全額補償員工前面被減少的部分。

對於員工來說,如果認可公司認可老闆願意接受減薪能跟著公司共進退那麼無話可說,只是希望公司不辜負員工;反之員工不接受公司減薪也情有可原,用腳投票有選擇的權力,拒絕道德綁架。因為員工也要養家餬口甚至還車貸房貸等,況且公司賺大錢了也不一定多分點點給員工。


山村白領


犧牲一個自我應該不能,多了就能了,別忘了中國是人口大國。特殊時期,國家難,企業更難,最終還是底層勞動者買單,這個沒辦法。好在勞動法有保護勞動者,最低保障應該是不能打破的底線。


喵喵CAR


不能,但是請記住一句話: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工資降低是你行業問題還是個人問題?

老闆怎麼談的?什麼時候漲回去,升職之類的


堰囧


這個要看工資的構成,可以適當降低,合情合理!


八旗內穿


不回答,我已經失業三個月了,還在努力找工作。


老高3788


要保證最低工資,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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