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五有”,深圳大鹏葵涌办事处有效实施依法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深圳大鹏葵涌办事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的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为打赢防控疫情阻击战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坚持“五有”,深圳大鹏葵涌办事处有效实施依法防控

规范 20 项指引,实现防控工作"有依据"

为确保防疫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葵涌办事处制定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文件汇编》、《葵涌办事处防范疫情法治工作指引》、《葵涌办事处防范疫情联合执法工作规范》、《葵涌办事处一线防疫人员应知应会》等共20个疫情防控规范指引,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于法有据。同时,明确要求全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及时掌握全国各地疫情防控违法案件处置情况,在开展疫情防控时务必依法依规。坚持依法审慎决策,依法落实防控措施,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 接收侨港葵涌同乡会和工商联等捐赠应急物资,全部分发到疫情防控第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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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进普法宣传,实现防控工作"有氛围"

葵涌办事处通过线上推送,高效精准定位被普法对象。在社区居民微信群内发布疫情防控法治案例及"每日一法"活动,转发主流媒体的官方信息,电子显示屏上滚动式播放宣传标语,制作微视频4个。印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市公安局通告、疫情防控相关案例等宣传折页,通过上门入户发放、张贴在各小区门口和人员集中地及卡点值守人员发放。在辖区主要路口、人员密集场所等区域悬挂防疫宣传横幅298条、法律知识宣传横幅30条、张贴防疫宣传海报4575张。采取"执法车辆+车载移动音箱""电瓶车+手机+小喇叭"等形式,分片区、分区域每日循环播放由普通话、客家话、粤语三种语言录制防疫法律知识宣传广播。同时,在各卡点播放涉嫌违反疫情相关规定的案例,增强法律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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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法律服务,实现防控工作"有保障"

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暂时关闭后,葵涌办事处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和社区法律顾问开通了线上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 为辖区百姓尽最大可能提供便利。率先整理、编辑、印发《居家隔离法律告知书》《来深人员隔离服务指引》等防疫普法宣传折页,制定《葵涌办事处居家隔离"一访三问三管理"》。制定《葵涌办事处物业小区卡口防控"四规范》,依法对17个物业小区,9个社区、28个片区、192个路口进行合围式封闭管理。

制定《葵涌办事处出租屋业主(实际管理人、楼栋长)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葵涌办事处出租屋业主(实际管理人、楼栋长)疫情防控"六步骤"》,压实房东主体责任,与房东签订防疫责任告知书、承诺书,全面掌握辖区住户情况,严防输入、输出和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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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企服专班,实现防控工作"有合力"

为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后遇到的劳动争议等相关法律问题,葵涌办事处成立法律服务专班,与办事处其他四个复工复产服务专班紧密结合,打造"9+5" 工作机制,以党建为引领,整合办事处各支部力量,将企业分为9类,通过电话、微信、调查问卷、实地走访实现"联系企业、惠企宣传、问题收集"三个到位。同时,就企业复工复产后面临的关于工资发放、劳动合同等方面的相关问题,葵涌办事处印制了《企业复工复产后相关法律问题》向辖区企业发放,并派人"1V1"对接辖区企业负责人,对企业复产复工后面临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并记录、跟进、及时解决企业主相关法律服务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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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查处力度,实现违法行为"有惩戒"

一是在防控期间,对不配合政府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坚决给予打击。如在2月9日、2月15日,依法对2名多次劝导仍拒绝测量体温、损害公共财物的男子,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和行政拘留的决定。

二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通过网络回应、电话答复解决居民诉求,从1月25日至2月19日共处理53宗网上信访案件,确保不发生大规模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三是加大城管执法力度。将辖区集贸市场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全面禁止销售活禽和野生动物及产品。对城中村进行严密排查,查处非法私宰点16处,累计扣押活禽819只,进行无公害化处理,抓捕流浪犬只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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