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你有幫助的大學生申請創業流程

1、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

申請對象:

未畢業學生。 , 在我市普通高校就讀、距畢業前6個月的應屆

, 高校畢業後未就業的大學生。

申請程序:

, 在我市普通高校就讀、距畢業前6個月的應屆未畢業學生,到戶籍所在

地或就讀高校所在地公共職業介紹服務場所求職時,需申領《就業失業

登記證》的,可到戶籍所在地社居委申領,外地市戶籍到就讀高校所在

地社居委申領。

, 高校畢業後未就業的大學生向戶籍所在地社居委申領。 申請材料:

, 高校應屆未畢業學生:提供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1份、學生證原件和復

印件1份、一寸彩照2張、高校就業指導服務部門出具的證明和求職登

記表。

, 高校畢業後未就業的大學: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高校畢業證原件

及複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

政策依據:原合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合肥市關於做好發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合勞社秘[2009]49號)及原合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財政局轉發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普通高校應屆未畢業學生申領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合勞社秘[2009]147號)

主管部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參加創業培訓

申請對象:有創業願望和創業能力的高校畢業生。

受理機構:合肥市創業培訓定點培訓機構。

申請材料:本人《安徽省就業失業登記證》、身份證等資料 政策依據:安徽省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的通知》(財社[2009]473號)

主管部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申請小額貸款

申請對象:

, 持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安徽省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已領取《再就業優

惠證》且享受就業優惠政策未滿3年、暫未領取《安徽省就業失業登記

證》的登記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成立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或赴境

外就業自籌資金不足的。

, 領取市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組織起來就業實體認定證書》的創業實體。 , 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

申請材料:

, 個體經營:《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再就業優惠證》、身份證件(包括居

民身份證、戶口簿)、營業執照或《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證書》、《創業培

訓合格證書》,擔保經辦機構和經辦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組織起來就業實體:《組織起來就業實體認定證書》、身份證件(包括居

民身份證、戶口簿)、《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擔保經辦機構和經辦銀行要

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吸納登記失業人員認定擔保經辦

機構和經辦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法人代表身份證、營業執照,擔

保經辦機構和經辦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請程序:

(1)小額擔保貸款:

, 個體經營:本市戶籍且屬於小額擔保貸款發放對象的貸款人,向戶籍所

在地的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請,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對申請人的

誠信程度進行評估,掌握貸款人基本情況,同意推薦的,在《小額擔保

貸款申請表》上籤署推薦意見。經過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推薦的貸款人,

可向創業項目所在地的區(開發區)小額貸款擔保經辦機構申請貸款。 , 組織起來就業實體:領取《組織起來就業實體認定證書》的創業實體,

向創業項目所在地的區(開發區)創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創業項目所

在地的區(開發區)創業服務中心對申請人的誠信程度進行評估,掌握

貸款人基本情況,同意推薦的,在《組織起來就業實體小額擔保貸款申

請表》上籤署推薦意見。經創業項目所在地的區(開發區)創業服務中

心推薦的實體,可向省、創業項目所在地的區(開發區)小額貸款擔保

經辦機構申請貸款。

, 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向省或企業所在地

的區(開發區)小額貸款擔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2)其他形式小額貸款:符合小額貸款發放對象的借款人自行提供擔保,

到郵政儲蓄銀行、徽商銀行以及合肥科技農村商業銀行在我市各分支機構

申請貸款。也可向戶籍所在地的各區(開發區)創業服務中心諮詢和申請。

政策依據:《關於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實施意見》(合勞社秘

[2009]120號)、《關於試行合肥市登記失業人員其他形式小額貸款貼息辦

法有關問題的通知》(合勞社秘[2009]174號)

主管部門:市財政局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申請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認定

申請對象: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具備以下條件的,可申領《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證書》:

, 領辦人持有本市《就業失業登記證》、有創業願望的初始創業人員。 , 原則上由3人以下組成,投入資金在10萬元以下。

受理機構:創辦人向創業所在地區(開發區)創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也可通過創業所在地的社居委、街道勞動保障平臺,向區(開發區)創業服務中心推薦。

申請材料: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申請書和章程、從業人員《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

政策依據:合肥市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和組織起來就業實體服務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合就辦[2009]11號)

主管部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5、申請"零首付"註冊

申請對象:高校畢業生投資設立50萬元以下有限責任公司。

政策內容:畢業兩年內的高校畢業生投資設立50萬元以下的有限責任公司可"零首付"註冊,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內繳足註冊資本。

受理機構:市行政服務中心工商行政管理局窗口。

政策依據:《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鼓勵創業促進就業工作的意見(試行)》(合[2009]62號) 政

主管部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6、申請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

申請對象: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的畢業兩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

政策內容: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註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免交的收費項目具體包括: (1) 工商部門收取的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費(包括開業登記、變更登記、

補換營業執照及營業執照副本);

(2) 稅務部門收取的稅務登記證工本費;

(3) 衛生部門收取的行政執法衛生監測費、衛生質量檢驗費、預防性體檢

費;

4) 民政部門收取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費(含證書費); (

(5) 其它國務院以及財政部、發展改革委批准設立的,省政府及省財政、

價格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批准設立的涉及個體經營的登記類、證照

類和管理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

受理機構:涉及行政收費減免的單位。

政策依據:關於促進大中專畢業生和農民工就業有關價格政策的通知(合價費[2009]239號)

7、申請稅收減免

申請對象:畢業2年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包括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外。

政策內容: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註冊登記之日起1年內,免徵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政策依據:合肥市地方稅務局、國家稅務局《關於鼓勵創業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合地稅[2009]80號)

主管部門:市地方稅務管理局

8、房租、水電、物管費減免政策

申請對象: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 申請條件: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等依法興辦實體,進入政府投資興辦的創業孵化園區。

補貼標準:3年內免繳物管費、衛生費等管理性費用,減半繳納場地費(按人均15平方米計算),1年內減半繳納水電費。

受理機構:區(開發區)創業服務中心。

申請材料:申請報告(一式兩份);園區服務管理機構與各經營戶簽訂的《租房協議書》原件及複印件2份;創業實體領辦人的《就業失業登記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及複印件2份;吸納人員花名冊及相關證件複印件各2份;房租、水電、物管等費用繳費憑證原件及複印件2份;創業實體在銀行開設的基本

賬戶。

政策依據:原合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貫徹落實《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鼓勵創業促進就業工作的意見(試行)》的實施意見(合勞社秘[2009]214號) 主管部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市財政局

9、初始創業補助

申請對象:持《組織起來就業實體認定證書》的非正規就業組織。 申請條件:持《組織起來就業實體認定證書》的非正規就業組織,正常經營在12個月以上,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補貼標準:給予創業者2000元/人的一次性補助,屬於就業困難人員的給予4000元/人的一次性補助;對創業實體吸納登記失業人員,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吸納人數給予1500元/人的一次性補助,屬於就業困難人員的給予2000元/人的一次性補助。

受理機構:所在區(開發區)創業服務中心。

申請材料:申請報告(一式兩份);《組織起來就業實體認定證書》原件及複印件2份,非正規就業組織章程2份,從業人員《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複印件2份,與從業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及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原件及複印件2份,創業實體在銀行開設的基本賬戶。

政策依據:原合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貫徹落實《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鼓勵創業促進就業工作的意見(試行)》的實施意見(合勞社秘[2009]214號) 主管部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市財政局

創業實訓補貼 10、

申請對象:經認定的創業實訓基地

申請條件:為創業者提供3-6個月實訓服務、創業者在6個月以內實現成功創業的創業實訓基地。

服務內容:被認定的創業實訓基地為參加實訓的學員傳授創業經驗,提供創業實訓服務,並提供安全的勞動環境。

補貼標準:按每人500元的標準給予實訓基地一次性補貼。 受理機構:所在區(開發區)創業服務中心。

申請材料:《創業實訓補貼申報審批表》(一式四份);《創業實訓基地合作協議書》原件及複印件2份,《創業實訓學員實訓協議書》原件及複印件2份;創業實訓學員的《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就業失業登記證》內記載創業培訓相關內容複印件2份;創業成功人員花名冊2份,創業成功人員《營業執照》或《非正規就業組織證書》原件及複印件2份;創業實訓基地在銀行開設的基本賬戶。

政策依據:原合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貫徹落實《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鼓勵創業促進就業工作的意見(試行)的實施意見(合勞社秘[2009]214號) 主管部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市財政局

11、失業人員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

申請對象:創辦個體、私營企業的失業人員。

申請條件: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創辦個體、私營企業的。

服務內容:應領取的失業保險金,一次性領取。

受理機構: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

申請材料:《失業人員自主創業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表》1份;《勞動和社會保障手冊》原件及複印件1份;《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1份。

政策依據:原合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貫徹落實《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鼓勵創業促進就業工作的意見(試行)》的實施意見(合勞社秘[2009]214號) 12、免收勞動人事代理費用

申請對象: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 服務內容:對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在合肥創業、檔案關係由市就業服務管理中心託管的,免收檔案託管費用。 受理機構:市就業服務管理中心。

政策依據:原合肥市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貫徹落實《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鼓勵創業促進就業工作的意見(試行)》的實施意見(合勞社秘[2009]214號) 主管部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3、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申請對象:登記失業人員

服務內容:登記失業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培訓時間達到國家規定的相應職業(工種)課時且考核合格、並取得《安徽省職業培訓合格證書》。 補貼標準:職業技能培訓實行分類補貼,依據不同職業(工種)、培訓成本、培訓週期等因素給予補貼。

受理機構:戶籍所在地的區勞動保障部門。

申請材料:《職業培訓補貼申報表(個人)》;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定點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

政策依據:合肥市財政局、原合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合肥市市區就業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主管部門:市財政局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4、申請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

申請對象: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企業

申請條件: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與之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的。

補貼標準:按企業為員工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

受理機構:企業所在地的區勞動保障部門。

申請材料: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的人員花名冊2份,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的《就業失業登記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和《就業失業登記證》等有效證件內記載社會保險內容複印件1份;企業(單位)與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和複印件1份,社會保險徵繳機構出具的上季度企業(單位)為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人員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的明細賬(單)1份;企業(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政策依據:合肥市財政局、原合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合肥市市區就業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主管部門:市財政局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5、合肥市科技三項經費資助

申請對象:具有自主研發能力的科技型企業。

政策內容:市財政每年從本級財政預算中按財政支出的1%劃撥給市科技局作為科技三項經費。承擔科研攻關、重點科研、成果推廣、新技術、新產品(試製)開發、軟科學研究、籌建有關科技基金以及其它列入市以上科研計劃的科研單位,可申請使用科技三項經費。

政策依據:《合肥市科技三項經費使用管理暫行規定》

主管部門:市科技局

16、對攜帶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員到合肥市創業企業給予資助

申請對象:攜帶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員創辦企業。

政策內容: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的科技人員攜帶具有國內領先水平且市場前景廣闊的科技成果,來我市創辦企業的,給予企業註冊資金50%、最高200萬元資助。留學回國科技人員來我市創辦企業,經認證認可的,給予企業同等額度資助。鼓勵高校師生來我市創新創業,對具有產業化前景的創新類項目給予適當資助。

政策依據:《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試行)》(皖發[2008]18號)、《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自主創新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皖政辦秘[2008]71號)、《合肥市進一步推進自主創新若干政策措施(試行)》(合政[2008]135號).

主管部門:市創新辦

17、對科技成果在合肥市首次實現產業化的給予資助

申請對象:首次實現產業化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

:高校、科研院科技成果,由企業購買或成果單位自行在我市首次實政策內容

現產業化且成效顯著的,給予20-200萬元資助。購買科技成果在本地實現產業化的企業,從項目獲利年度起3年內,每年因科技成果轉化而產生的新增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獎勵給企業,用於企業技術研發投入。

政策依據:《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試行)》(皖發[2008]18號)、《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自主創新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皖政辦秘[2008]71號)、《合肥市進一步推進自主創新若干政策措施(試行)》(合政[2008]135號)。

主管部門:市創新辦

18、合肥市中小企業貸款貼息

申請對象:經合肥市政府推薦的優質中小企業。

政策內容:對擔保經辦機構為推薦的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月均擔保責任餘額超過其實收資本5倍以上的,給予獎勵。其中,月均擔保責任餘額達到實收資本5-8倍(含8倍)的,按月均擔保責任餘額的0.3%給予獎勵;月均擔保責任餘額超過實收資本8倍以上的,按月均擔保責任餘額的0.5%給予獎勵.

在本市區域內註冊、納稅並經市政府推介的中小企業,當年上繳各項稅收比上年同期增長超過15%的,其新增貸款部分給予財政貼息;企業稅收增幅在15%-30%(含30%)的按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40%的貼息;稅收增長30%以上的,給予60%的貼息。

政策依據:《關於推進中小企業振興計劃解決企業流動資金問題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辦[2008]67號)

主管部門:市中小企業局

19、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

申請對象:技術含量高、創新性強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政策內容:市國家設立基金以無償資助、、貸款貼息、資本金投入等不同的方式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無償資助數額一般不超過100萬元,個別重大項目

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且企業須有等額以上的自有匹配資金。貸款貼息一般按貸款額年利息的50%-100%給予補助,貼息總額一般不超過100萬元,個別重大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資本金投入一般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的20%,原則上可以依法轉讓,或者採取合作經營的方式在規定期限內依法收回投資。 政策依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科學技術部、財政部關於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國辦發[1999]第47號)以及科技部每年發佈的創新基金支持重點和工作指南。

科技局 主管部門:市

20、新辦軟件生產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

申請對象:新辦軟件生產企業

政策內容:我國境內新辦軟件生產企業經認定後,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 [2008]1號)

主管部門:企業所在稅務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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