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官制為唐中央政府下主要分設中書、門下、尚書三省。中書省掌詔敕、政令之立案起草;門下負責審議中書之立案、草案,以決定實行與否;尚書省為行政官署,其下尚分置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各置尚書(正三品)及侍郎(正四品上),此為三省六部制。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勸你善良的自枚鯉 的文章 關鍵字: 唐朝 六部 中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