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纪委监委实名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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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纪委监委实名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扶贫工作纪律,发挥教育警示作用,近日,抚州市纪委监委实名通报了3起近期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分别是:

宜黄县棠阴镇敬老院原院长李辉雄虚增套取、截留挪用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8年,李辉雄(2018年退休)在担任棠阴镇敬老院院长期间,通过虚增每日“日常生活购物报销单”支出的方式,套取敬老院集中供养费,共计64831元;截留2014年至2017年上级部门春节走访慰问金,共计13000元,均用于账外支出。2020年1月,李辉雄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规套取截留的资金已追缴。

金溪县浒湾镇浒湾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乐国林办理低保优亲厚友问题。2017年至2018年,乐国林在办理低保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其姐姐乐某和儿媳吁某纳入低保,致使乐某、吁某分别违规领取低保救助资金6210元、3621元。2019年12月,乐国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规领取资金已追缴。

崇仁县许坊乡许坊村王泥烫村小组组长苏求良侵占集体资源谋取私利问题。2019年8月,苏求良在未召开全体村民会议的情况下,擅自与移动公司签订合同,将村小组集体土地209平方米(其中其本人老屋宅基地105平方米,村内空地91平方米、另外挖山约13平方米)出租给移动公司用于建造信号塔,个人违规收取了租金8000元,侵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1月,苏求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通报指出,上述3起问题,有的虚报套取集中供养费、截留挪用春节慰问金;有的办理低保优亲厚友;有的侵占集体资源谋取私利。这些问题严重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坚决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做到战“疫”战“贫”两不误、两手抓,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切实解决扶贫农畜牧产品滞销问题,做好农资供应等春耕备耕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答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形成持续震慑,以严的纪律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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