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确“共享员工”计划,提供用工余缺调剂协议参考文本

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深圳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可支持缺工企业与劳动力闲置企业之间实行 " 共享用工 ",深圳市人社局今日公布,在落实属地防控疫情原则下,可根据辖区企业实际用工情况,在企业与借出员工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用工余缺调剂,提高辖区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市人社局表示,各区人力资源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发动企业,摸清辖区内缺工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力闲置企业的员工存量,通过区局官方网站等平台,对外公布缺工企业和劳动力闲置企业的相关信息,实现动态匹配。对条件基本吻合的企业,要及时牵线搭桥,尽力促成双方达成协议。

对于解除的员工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变更,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等疑问,市人社局表示,各区人力资源部门要做好法律政策解释和服务工作。用工余缺调剂不改变劳动力闲置企业和借出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力闲置企业要与借出员工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明确借出期间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权利义务,保障借出员工的合法权益。缺工企业应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缺工企业与劳动力闲置企业可通过签订民事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此外,市人社局还提供了企业用工余缺调剂协议的参考文本,有需要的人员可登录 " 深圳人社 " 微信公众号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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