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富城、吳孟達、陳小春、古天樂、成龍等等明星都在代言傳奇遊戲,有什麼內幕嗎?

走路都摔跤


有人說遊戲公司成本低利潤高,賺的錢非常多,自然能花錢請很多明星。有人說明星也是要生活的也要賺錢,遊戲代言那麼簡單,甚至本人都不用去,何樂而不為呢。還有人說是玩家用戶群體決定了明星代言,傳奇的受眾群體一般是誰?這有幾個關鍵詞“80後”、“中年遊戲玩家”、“情懷”等等,對他們而言,遊戲公司請成龍、張家輝、古天樂這些這部分玩家耳熟能詳的明星就是典型的精準投放,非常容易引起他們的共鳴。今天我們從吳曉波的角度看下,為什麼傳奇有換不完的代言人?

現在的傳奇市場非常大,遊戲廠商也非常多,很多遊戲生存週期只有幾個月的時間,這就要求他們在有限的時間內迅速推廣並回籠資金。那到底怎麼決定找誰代言呢?怎麼能迅速的知道誰代言效果最好? 

我們來舉個例子,有一款傳奇遊戲,只要你上網就肯定看過他的廣告,這款遊戲簽下了你所知道的所有男明星。

對遊戲市場有號召力的男明星,幾乎全部籤掉,這件事情對於原來的遊戲公司來說,是幾乎不可能的。

為什麼?因為速度做不到。

這個代言人談判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商務運作,你得有一個多大的團隊,去跟那些明星,去跟他的經紀人去對接,那為什麼這家遊戲公司它能做到,下面我就跟你說說,他是怎麼做的。

在沒有取得這些明星同意的時候,他們就把明星的照片,已經貼在自己的遊戲上,在網上開始發。

然後,網絡大數據會瞬間告訴你,極短的時間就會告訴你,哪個明星,對於這個市場是有效的,一旦發現數據反饋他有效,好,馬上就給他的經紀人打電話,某某明星,現在有一個機會擺在你面前,我們需要籤你的代言,就代言三個月。

為什麼只要三個月,因為一個明星的粉絲,導三個月就導完了,只要三個月,不需要你配合任何活動,甚至連照片都不需要你拍,我自己去網上找,只要你答應,現在二百萬馬上到賬。

如果這位男明星大哥願意給我說一段視頻,我在玩某某遊戲,難道你不來嗎?只要錄這一短視頻,再加150萬,就這種操作。

好,慢著,你可能會說,這不對吧,這頭一天晚上,沒有爭得許可,這不侵權了嗎?

對,你去想想,如果你是那個明星的團隊,你是會為頭一天晚上的短暫的侵權花律師費,打一場曠日持久的官司,還不見得能賠你什麼錢好,還是馬上幾百萬現金,不付出任何其他的時間成本,落袋為安好,這個決策不難做吧。

對於一家遊戲公司來說,你是慢吞吞的走商務流程好,還是拿到先發優勢好,這可能也不是一個難做的決策。

所以你看,商業的做法,在加快,市場的打法在加快,我們想想,可能人類那些維護市場公平和交易法律制度,是不是都想得慢了一點?

這就是這個時代,今天我們不做任何道德的評價,如今互聯網這個行業的人,所有人都在逾越規則,所有人都在離經叛道。


夢雨遊戲


其實,原因也很簡單。一方面,頁遊公司給出的報酬比很多遊戲公司還高出幾十倍,據說這些頁遊每月的流水量高達上億元,這也讓這些頁遊公司能夠花重金請來有地位的大明星。而明星為了養活自己的團隊,就會選擇直接利用這樣高薪酬又簡單的工作,這也讓我們熟悉的成龍大哥也淪陷在頁遊的廣告中。

另一方面,很多明星還是想鞏固自己的人氣,畢竟從頁遊的邀請的明星看來,大都是一些過氣的明星。儘管這些明星去拍戲,能夠拿到的片酬也不會高到哪裡去。而拍頁遊廣告,既能夠有高報酬,也能夠讓自己出現在人們的視線當中,這樣一舉兩得的事情,何樂而不為呢?



毒奶醬


遊戲代言本來就是市場需求的,因為他們本省又有一定的知名度,代言玩遊戲本來是可以雙贏的,為什麼這麼說呢,他們自己有強大的流量社區群體,在他們的代言下,很多遊戲會相當的火爆的,就像以前那個貪玩藍月一樣,如果沒有他們的代言,很多估計都不知道有這樣的遊戲存在,所以說代言遊戲雙方都可以獲得利潤,代言的人有代言費,被代言的他們可以獲得大量的流量,在什麼有的發了大量的金錢去投入代言呢,目前很多都是有流量效應的,看到大家都去玩,所以都去玩,這是其中一種原因,而且遊戲本身就是有巨大的商品在裡面,人們進入玩,那麼自然會議帶動裡面的人消費,不斷的,就會有更多的人來我們可以從一下進行分析。
第一,就是從商家哪裡來分析,因為很多的玩家都是在玩各種各樣的遊戲,那麼自己如何作為一隻獨角獸進入市場,而且不被淘汰,是非常關鍵的,所以有請名人來代言,他們可以把他們的那一部分粉絲帶過來,那麼你的遊戲就會有很多人知道,那麼這就是你賺錢的門路,也達到了很好的宣傳效果。


第二,從明星的來看,因為他們自身的價值是從商家哪裡來的,自己的價值也就是商家給予的,所以自己能夠多代言一點,那麼就可以多賺一點,何樂而不為,很多都是在有名氣的時候大賺一筆,之後的錢也賺夠了,那麼很多事情就不那麼為難了,所以明星自身去代言也是價值的體現,也是勞動所得。
總之,遊戲代言本來就是市場的驅動,所以沒有好壞之分,都是價值的體現,那麼他們代言獲得利潤也就可以可想而知的,不是說誰都可以去代言,主要還是看自己是否有影響力,所以明星代言就可以理解了。


西瓜De圓心


第一:天下人熙熙攘攘皆為利。代言遊戲也是如此。

第二:腦殘粉絲愛明星,明星代言遊戲號召粉絲去玩,遊戲公司出錢請明星。這是一個鏈條。

第三:假設哥哥我去代言遊戲,有人會去玩嗎?說白了,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不要動不動就問有沒有內幕,畢竟主流屬於市場行為。

第四:契合點,就是粉絲類型和遊戲類型合適不合適了。不同的明星擁有不同的的粉絲類型。這年頭,甚愛必大費,你要愛的徹底就得掏錢去追星。

總之:這是一個市場行為。契合點就是粉絲的類別和遊戲的類別。至於內幕,能給你知道的還算是內幕嗎?可以公開的還是秘密嗎?


迪哥音樂匯


廣告公司給錢做個廣告而已,廣告裡承諾的只是遊戲物品而非現實物品,不會欺騙消費者又能賺錢。至於遊戲內容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就想住你家隔壁


我覺得可能因為一些事怕吧,也可能因為報酬多吧。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團隊。這些人都是靠你發工資的,然後他們又要養活自己的家庭。但是古天樂我給另評:他可能因為沒錢蓋希望小學了。因為他的愛太偉大了。太陽都抹不黑他的光芒。


紫荊愛玩遊戲


相信經常上網的觀眾們一定會在很多網頁上看到諸多明星代言類似傳奇遊戲的廣告,而這種魔性的臺詞以及拙劣的特效不僅讓網友們非常不適,也讓眾多明星的名譽掃地。

在之後越來越多的明星前仆後繼的深入其中,不管是陳小春、古天樂甚至連成龍大哥也深陷其中。但是很多人就質疑了,為什麼這些遊戲都能邀請到名氣這麼大的明星呢?

而這些遊戲所面對的用戶群體絕大多數都是一些事業有成的成功人士,在三年前曝光的報表中各種遊戲的收益流水就被爆出了。無論是多麼“垃圾”的遊戲都可以賺取上億的報酬。

前不久一位內行人就說出了背後真正的真相,原來這些遊戲只是通過侵權來借用明星的頭像來進行宣傳。隨著名氣越來越大明星本人就意識到自己被侵權,但是這些公司的負責任就會說既然已經宣傳了那就來當代言人吧。

就是這麼一來二去讓很多明星深陷其中,儘管有些明星不太願意但是為了形勢所逼也只能退一步了。


大健遊戲解說


其實像陳小春,古天樂,成龍大哥代言那些遊戲其實我覺得就是為了譁眾取寵,就是為了增加這個遊戲的知名度,可能我說的不對啊,我也不是說惡意針對某款遊戲,但是你也不能靠著人家的名氣增加遊戲的下載量,如果一個遊戲真的好,那麼它的下載量不用說,如果你靠這個包裝遊戲的話,那我覺得無所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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