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件事情自己瞭解真相,告訴他人,別人不信還謾罵,該如何?

黑水沉舟1


那要看什麼事情了,成年人都有自己的觀點和行事準則,你認為對的事情在其他人眼裡不一定是對的,你認為錯的其他人感覺可能是對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你非要把你的觀點強加到別人身上,那麼後果可能就會出現不接受的情況,甚至有脾氣暴躁的就會發生口角上的摩擦。


生命不止遊戲不斷


其實有一次就遇到過這樣的事情,當初我們班級裡有一位同學和我關係不錯,可是另外一位同學每次不學習,但是每次考試成績都很好,後來我發現這位同學在考試的時候,抄答案,我把這個事情告訴了我這位關係不錯的同學,同學一直不相信我說的話語,後來我也就沒有在說起這件事情,直到有一回這位同學抄答案正好被抓住,然後被批評,這才相信了我的話語,所以有些事情做好自己就好了,沒有必要太在意別人是否相信你


有知識才有學問


一般情況下,告訴別人一件事情的真相,會有好幾種結果。

有人會心懷感激。

不好不壞的情況也是半信半疑的。

最壞的結果就是人家不相信。不相信也就罷了,還謾罵,有點過分。

最後一種情況,只能說明這個真相對於他而言,無法接受。

這個時候,由他去吧。說是自己的責任,至於聽不聽,信不信,那就是他的選擇了。

他不想面對這個真相,是因為在他的心中已經勾畫了一個美好畫面,不想去戳破這個畫面。

許多時候我們都沒有勇氣去接受一個真相。讓一個醜陋的真相去打破自己的美夢,也是一件殘酷的事情。

所以說世上有一個說法叫善意的謊言。

聽說過這樣一個故事。

有一對夫婦,明年都會帶著六歲的孩子回鄉下爺爺家,節假日有空就回,一年至少回去了兩三次。

這一年過年的時候,孩子和他的媽媽沒有回來,只是爸爸一個人孤零零地回去,爺爺問兒子是怎麼回事,兒子說,姥姥家有事,她媽媽帶他去了姥姥家。爺爺奶奶深信不疑。

到了第二年暑假的時候,孩子和她媽媽還是沒有回去,只是爸爸一個人孤零零地回去,奶奶問兒子是怎麼回事,兒子回答說,媽媽帶著他去很遠的地方旅遊了。爺爺奶奶深信不疑。

就這樣過了幾年,每次看到只有兒子一個人回來。風燭殘年的老人已經不再相信兒子的解釋,他們懷疑兒子是不是已經與兒媳過不下去。

直到有一天他們的兒子兒媳又一起回來了,還帶回了一個剛會走路的小孩回到家時,他們心裡才放下了一塊石頭。

其實他們永遠都不會知道,他們的孫子在六歲的那個暑假,到河邊去玩耍,不小心掉在水裡淹死了。

這樣的真相,他們的兒子一直都在用各式各樣的理由,不肯讓他們知道。作為兒子清楚的知道,這樣的真相對於老人來說,是多麼大的毀滅性打擊,說不得。

比起一個殘酷的真相,許多人還是願意選擇接受一個善意的謊言。


荷葉三兩枝


生活中確實有這樣的情況。你自己瞭解某一事情的真相,但其他人並不知曉,要不要說,要不要挑明真相,要分析利弊,視具體情況而定。

例如,我無意中看到了一位領導幹部,拉一位下屬的手,有曖昧行為。這時候你怎麼辦,向組織反映,私下說出去,顯然都不合適。

想想看,他是領導,有職有權,而自己是一般幹部,既使說的是實話,當時情況下,大家會選擇相信誰,結果不言而喻。所以,保持沉默,是最好的選擇。

同樣,你知道某件事情的真相,是否告訴他人,要根據情況而定。

如果說出真相,利大於弊,有利於大家,有利於受害人,既使暫時不被理解,遭人謾罵嘲笑,也要實事求是地說出真相。

反之,條件不成熟,說出後弊大於利,既使再實亊求是,也只能保持緘默,裝做不知,把亊情放在心裡,到將來需要時再公佈。

當然,如果不是原則問題,就爛在自己的肚子裡,永遠成為秘密。

我的回答,希望能幫你排疑解惑。
圖片來自網絡


李梅6613


如果一件事情自己瞭解真相,給別人解釋但別人不相信,還謾罵,首先有兩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就是自身的原因。自身要先分析好這件事情,對他人的重要性。不重要,可以不說,或者說了他不信也無所謂。沒必要在這世界上給予太多的糾纏。如果過於重要,首先你必須拿出這件事情的有利證據。如果還不信叫耐心的給他詳細的解說。這個要從自身衡量利害關係。還有就是你和他之間的能力差距。正所謂人微言輕。

第二個原因就是對方的原因,給別人解釋了,別人還不相信,還要謾罵你。可能是這件事情的本身,對於它的利害關係比較重。所以當事者迷,旁觀者清。這類人一般就是愛鑽牛角尖,認死理。或者一時迷糊。再加上他的認知度不夠。通俗一點講,就說比較犟。在他的認知範圍內。你卻給他解釋超出了他的認知範圍。那麼就會對你產生一種排斥心理。對於防範心比較重的人或者疑心比較重的人,那有可能對你產生戒備心理。認為你不懷好意。有其他目的,所以他會不理解,還罵你。這是可以理解的。

那麼對於這種人來說呢?我們呢?要尋求其他方法。比如說選擇合適的,他能接受的對象給他解釋。或者換個時間或換個方法方式,這樣可以讓她更容易接受一些。


渭河秦人


宋國有一個富人,

天下大雨,把他家的牆給沖壞了。

富人兒子說:“不趕緊修,可能會遭小偷。”

結果當晚,富人家斧子不見了。

富人兒子懷疑是隔壁鄰居偷的,

於是他悄悄觀察鄰居的一舉一動:

“怎麼看怎麼都覺得他像小偷。”

可過了幾天,富人把斧子找到了。

富人兒子再觀察鄰居時,

“怎麼看怎麼都不覺得他像小偷。”

看見沒,這就是“我們”。

我們想要的真相,

不過是合乎我們自己口味的真相。

我們只相信自己願意相信的東西,而根本不在乎真相。

我們只相信我們願意相信的東西。

我們所看到的世界,只是我們選擇看到的樣子。所以,如果一件事情自己瞭解真相,別人不信還謾罵,我們要體諒。如果是很重要的事,需要知道真相做出判斷,我們可以找到一些證明真相的依據或證據,他們自然也會慢慢地相信。





Z大可ai


相信你應該沒有聽過一個故事。

有個很偉大的人叫孔子,有個很優秀的弟子叫顏回,有句很經典的話叫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有一天顏回在孔子家打掃院子,突然進來一個人,說要向孔夫子請叫個問題。

顏回就說,有什麼問題,看看我是不是能回答。來者就說好,於是他說,一年有幾季?顏回說一年當然有四季。來者不以為然,說到,一年只有三季,何來四季。顏回說,一年肯定有四季,老師回來肯定也這麼說。來者就說,那我們打個賭,要是孔夫子說四季,我向你磕頭認錯,要是你錯了你就得給我磕頭認錯,怎麼樣。顏回說,可以。

正當這時,孔夫子回來了。於是顏回把彼此對話的事和老師說了一遍,讓老師作答。孔夫子說,一年是隻有三季。顏回二話不說,磕頭認錯,來者哈哈大笑就離去了。

顏回不解,於是問老師,到底為什麼只有三季。孔夫子說,你難道沒看出來,那個人不是人,是螞蚱,是個三季人。然後說了一句經典語錄: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高中老師教我們的解釋,為: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才是真的知道。

其實孔夫子給我們的啟示,為:你認為對方明事理就該讓他知道,如果對方不明事理的就要當不知道,這樣才是君子該有的言行。

所以問題在於自己,並非你對面的人。


如何君


如果這個人你非常在乎,不忍心讓他上當受騙的話,一定要通過各種方法來讓他了解事情的真相。必要時可以採取一切些非常規手段,例如錄音、偷聽、拍攝等。記住,一定不要因為他的謾罵而放棄,哪怕他誤會你,也要堅持讓他了解真像,只因為你在乎他

如果這個人你和你的關係一般,真像告知於他後仍然是不理解你,那麼你可以多嘗試從其它角度來讓他接觸到真像,如果帶他嘗試幾次都不信你,那麼久就放棄吧,畢竟你努力過了,他是否理解你或者對你什麼態度已經不重要了。



風雲雄霸天下事


任何事情看穿不要說穿,人與人之間很多都是應付,自己知道怎麼做就行。見什麼說什麼,就是一種低情商表現。

有些人喜歡對任何人掏心掏肺,目的也就是想獲得別人的認同,獲的別人的支持,獲得更多的朋友,其實你會事與願違。真誠本身沒有錯,但是人心隔肚皮,樹心隔木皮,你根本很難識別對方是個什麼角色,一般英明或陰險的人城府很深。不要把自己撥得一絲不掛,你的周圍不確定都是陽光,避免自己撞得頭破血流。

現實社會中,你最大的真誠也不被別人百分之百認同。這個認同度,要看對方的關係程度、利益瓜葛度和對方的理解能力來決定。在關係不好的對方眼裡,完全會理解成另一回事。有句這樣的俗話說得好:“你把頭砍下來給別人墊坐,別人還會認為你的耳朵礙事”。別太自作多情了,這個世界相信你的人和你能相信的人,除了你的爸媽,幾乎很難再找到。

把看穿的事情記在心裡,俗話說:“話多必失,話到嘴邊留三分”,當心被小人利用。有時候你一分好意提醒了別人,別人知道怎麼做,行動比你還快,但他也並不會感激你。沒有人輕易會承認自己的能力比別人差,沒有人願意欠你個人情。如果你說穿的特別重要,別人不會讚賞你英明,反而還會更害怕你,從而敬而遠之,適當收斂自己的鋒芒吧!

當今,幾乎每個人都有同事,你想把同事當朋友,那更是天真!把看穿的事情隨意說給別人聽,或者是是你認為的朋友,那你就大錯特錯了,這是一種低情商的表現。

明知是真相,別人還不相信。罵你的人,他表面上顯得很反感,不認同,其實他很可能就是在圈你的人之一。他很是苦惱他的陰謀沒有得逞,被你識穿,表現出極不耐煩,你甚至還矇在鼓裡,所以別太天真了。人生如戲,全靠演技!

原創不容易,如果對你有幫助,請給個鼓勵!



正教在線


俗話說,人上一百形形色色。生活中我們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不可理喻的人,這與每個人的教育程度,文化修養,社會活動圈子,家庭教育以及個人性格有關。但這樣的一些人並不是一無是處,他們身上也有很多值得我們學習的東西。在個人的品格個性,觀念思想,見識學識等方面,我們不可能做到統一,如果都是統一的,那就不是人了,是工業化的產品了。

林彪曾經對葉群說過這樣的話,一件事你不清楚,你就不要去說,如果你清楚了,就沒有必要去說了。我認為這句話很有人生哲理,一件事情,如果你知道真相了,你去告訴別人,那也要看接受的對象。先要看他與這件事的關聯度,再看他平時的性格和對事物的認知態度。如果這件事情與他有很高的關聯度,而他又是個比較偏執的人,那就沒必要說了,否則你就是徒增煩惱了。

我以前曾經投資生產一種機械產品,剛開始,我諮詢過我的一位朋友。問這個產品市場前景如何,我那位朋友根據他的經驗和對市場的瞭解,給我做了很理性的分析,奉勸我放棄這個項目。由於我當時的固執己見,與他爭執了起來,最後弄得面紅耳赤,不歡而散。兩年以後,證明他是對的,我則用血本無歸的代價,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教訓。自那以後,別人說的話,我都會靜靜的聽著,然後,自己再加以分析和思考。但並不是每個人都會這樣,有的人個性比較強,比較偏執,只要他不願接受的事實,不想聽的話,你非要跟他說,他會恨你入骨的。如果不想自尋煩惱,有些事情的真相,還是免開尊口比較好,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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