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遇到過天價彩禮嗎?最後的結局怎樣?

世紀之窗


我們這裡沒聽說過娶妻要彩禮一說。但是想說說彩禮這個現象。

女方家如果聲稱:沒有高額彩禮就別想娶走女兒了。那麼,她們的這個行為本質上就已經是商品交易了,本質就是賣女兒,就是用錢換女兒。那麼,既然是買賣,既然是商品交易,那麼一切就好說了。你獅子大開口漫天要價,我嫌這價格太貴,你女兒不值這個錢,所以你女兒這個商品我不買了,怎麼,有意見?商品買賣嘛,既然已經挑明是商品買賣,你要價格太高,我不買,又有何不合理之處。你還要強買強賣嗎?這不符合市場規則。再說了,我還沒和你要嫁妝呢。你覺得你女兒賣的出去,那別人家的兒子怎麼就不值錢了?你想要一個女婿,你是不是應該掏錢買?假如我這個男孩子綜合來看還要比你這個女孩子更值錢,那麼,你女方家是不是應該掏更多的錢去補償男方家的損失?吃相不要太難看,缺錢的話,自己想辦法去社會上賺,賺不到錢,居然還想著賣女兒,不是很讓人噁心麼?我看你順眼,願意給你錢,那是我自願。你逼著我給錢,用賣女兒的方法對男方,及男方父母,敲骨吸髓,逼著吸吮對方血汗,剝削對方,我覺得這很噁心。如果你認為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是愛情的結果,是兩情相悅的繼續,那麼,就不要讓這麼噁心的賣女兒行為在雙方家族心中留存芥蒂。從女權主義角度來說,說好的男女平等呢?從市場經濟角度來說,說好的等價交換呢?你女方何德何能,敢賣出這樣的高價,我男方又怎麼可能不如你值錢,憑什麼免費送給你?要彩禮,可以。但,前提是,先給我嫁妝。開口談錢的人,就不要怪對方對你不講感情,有些女的,及其家長,動不動就說,“我們不是要錢,只是看看你是否愛她,能不能託付”這就相當於在1895年,小日本打著中日友好的名義,逼著清政府簽訂不平等條約。意思是,為了中日親善,你最好割地賠款。你要意識到,這樣的要求,已經不再是人民內部矛盾了,而是敵我矛盾了。你一個談錢的人,控訴對方對你不講感情。這副嘴臉令人噁心。你如果要和我談錢的話,就談錢到底,不要說別的。我們之間唯一能信仰的,就是市場經濟的等價交換法則。什麼愛情,扯淡,滾一邊去。


集卡集訓


我們老家現在的彩禮應該算得上天價彩禮了,分享身邊三個真實的故事。

01天價彩禮娶媳婦最後人財兩空。

小學同學濤濤在初中畢業以後去技校讀書,後來成為了廚師。在家裡人的安排下通過媒人介紹認識了姑娘梅梅,濤濤對漂亮的梅梅一見鍾情。後來的事情順理成章,彩禮十六萬(這是十年前的事情)訂婚的時候一次性交給了女方的父母。可是在婚後的第三天梅梅就不見了蹤影,等找到人的時候已經是四年以後。梅梅時候交代說她有一個相戀多年的外地男朋友對方不同意出彩禮,可是家裡弟弟還等著她的彩禮錢娶媳婦她實在沒有辦法才出此下策。雖然最後法院判決離婚,但是梅梅家已經把彩禮錢用完了,彩禮也沒有要回多少。



02天價彩禮傷了女兒家的心。

表妹去年結婚的時候彩禮二十萬,還好男方家底殷實沒了這二十萬對婚後的生活影響不大。可是表妹因為彩禮的事情和小姨夫、小姨幾乎到了陌生人的地步,因為小姨收到彩禮以後立馬用這些錢給表弟在縣城按揭買了一套房子。表妹覺得彩禮太多,爸媽重男輕女完全沒有考慮自已以後的生活。小姨、小姨夫覺得周圍的人嫁女兒的時候彩禮比他們還要得還多,他們沒有做錯什麼怪女兒不懂事不理解自己。


03天價彩禮棒打有情人。

朋友通過同事介紹認識了護士小麗,小麗開朗大方,倆人很是投緣。去年過年的時候,朋友去小麗老家拜訪小麗的父母,談到結婚的時候小麗的媽媽提出彩禮二十六萬一分都不能少。朋友回來以後有些打退堂,他家裡經濟狀況不好,妹妹還在上高中,去年剛買了房子每月要按揭,母親去世、父親沒有工作身體也不好需要經常住院,他經過慎重考慮向小麗提出了分手。

04如花阿姨的看法。

  • “彩禮”源於西周時確立併為歷朝所沿襲的"六禮"婚姻制度,《儀禮》規定了"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 "納徵"的意思是送聘財,相當於現在所講的"彩禮"。

  • 現在結婚有必要要彩禮嗎?我認為有必要,這是婚姻中非常重要的儀式,它能出看男方對女方的態度,也是對女方最起碼的尊重,但是彩禮要多少應該根據家庭情況來給。曾在網上看到部分農村彩禮起步價40萬,這讓很多家庭"辛辛苦苦幾十年,一婚回到貧困線"。


  • 在古代的訂婚儀式上,男方家庭會以訂婚男子的名義送給女方一份由物品和金錢兩部分構成的"彩禮",其中錢為財(聘金),物為禮(聘禮)。女方收受彩禮後,也會送男方一些物品,稱作"回禮"。而現在的彩禮已經失去了“禮”的本意被賦予了太多的物質含義,甚至成為沉重的經濟負擔。
結束語:還好國家已經出臺了相關的法律來遏制這種現象。2004年4月1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如花阿姨


在老家就有一對被天價彩禮折磨的夫妻,他們婚後的結局很不好。

兩年前,村裡一個男孩子在外打工,遇到了同在一個生產線的女孩。因他們來自同一個市,只是不同的縣,並且兩人的家都在農村,可能因為“老鄉見老鄉”的緣故,兩個人備感親切,工作之餘一起去享受大城市的自然風光,大約半年光景,也算是水到渠成,兩人開始了甜密的戀愛。

隨著兩人相互瞭解的深入,順其自然的也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於是兩個人相互帶著對方到自己家,拜見未來的岳父、丈母孃和未來的公公、婆婆。經兩方家長點頭同意,兩個人也對未來生活進行了大膽憧景與長遠設想:他們商定,結婚後兩人還來到這個城市,畢竟和這座城市有了近五年的感情,相對一切都不算陌生,兩人準備在這座城市開一小飯館,男孩子本身就愛好做飯,結婚後去廚師培訓學校學習幾個月,按他們自己的說法就是要有自己的事業,自己當老闆,總比打工強一些。

可是,在商定結婚時,男孩被未來丈母孃的一句嚇倒了“要想結婚,拿30萬彩禮,因為你弟弟也要結婚。”多麼完美的理由,多麼完整的邏輯。男孩回到家,給父母說了此事,父母急的坐臥不安。30萬,對於他們家來說,可是一個天文數字。

後來,經過父母借遍所有親戚朋友的錢,才湊夠彩禮錢,婚禮照常舉行了,可男孩父母的臉上卻沒有歡喜,生活中常常聽到他們的嘆息聲。婚後,因要彩禮錢,男孩和女孩再次來到了工廠,因沒有本錢,初始的夢想只能被擱置。為了能最大限度的掙錢還帳,男孩在每天下班後,再到租住地附近的私人企業打5小時的零工,這樣每個月可以多掙2000多,彩禮錢一直壓著他們,他們不敢吃肉,不敢逛街。

有一天晚上12點,當男孩從零工崗位上下班回租住房時,因連續的缺乏休息時間,走著路竟然迷糊起來,結果被後面一輛車撞了一下......

當男孩從醫院回來,面以失去的一條腿,他的精神再也不受控制了。因車禍賠償的錢剛好把彩禮錢還完,男孩子沒有了工作,日子陷入困囧之中。

好在女孩和他是真心相愛,自己一邊打工,一邊照顧男孩,始終沒有離棄他,面對現狀,女孩也是心有苦而法言,她把這一切歸咎於自己的母親,當彩禮錢還完的那一刻,她發誓再也不回孃家。


蟲二歲月


天價彩禮不是要錢,其實是要命。

彩禮現在被廣泛的提出來,那到底給多少合適呢?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農民收入的增加,彩禮標準也相應地增加。在2008年以前,大部分農村地區的彩禮僅僅幾千元,但是現在大部分地區已經突破了十萬元大關。

一般的家庭,男方家裡買了房子就沒有錢出彩禮了,除非家底厚點的可以。本身就有房貸,在加上利息什麼的這傢伙幾年都翻不了身!彩禮都是象徵性給的,兩人兩情相悅比什麼都好,男人沒了脊樑靠什麼掙錢養家,為了結婚被逼的低三下四,委曲求全,有錢了變心不是很正常嘛,在這裡奉勸年輕人,感情好就不必計較太多,人就這一個,沒錢可以再掙,緣淺緣深看的是彩禮嗎?多少有情人因為彩禮問題而不能在一起,多少有錢人老婆換了又換。確實,女方家裡認為錢是起碼的物質保障,怕自己的女兒以後會吃苦,這沒有錯。但是也要因人而異,根據男方的家庭狀況適度索取,幾十萬的彩禮,高利貸也能借來,可是以後不是還得小兩口慢慢還嗎得不償失,所以說嫁女兒不是賣女兒,最主要還得看男方人品,有沒有上進心,好吃懶做,終究有一天會坐吃山空。勤勞才能致富,不要因為自己的錯誤的決定而貽誤了孩子幸福的一生。

現在彩禮這麼高的原因,男女比例失衡,男多女少,女性有了更多的選擇,說到底這還是因為重男輕女的老觀念,人們自食惡果而已,所以說這些傳統的老觀念如果不及時轉變終究會害人害己。

要是你看的那個男方真正對自己的女兒好的話,就把女兒嫁了吧,因為這樣肯定不會讓自己的女兒再以後的生活中委屈,能找到一個真正愛女兒的人比什麼都重要,千萬不要因為一點兒的錢去耽誤了女兒的一生,讓女兒去記恨自己。


果果mm


首先我就不同意彩禮。更別說天價彩禮。

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更是兩個家庭的事。

天價彩禮出現的情況

一:伏地魔

女方家庭出現一長女一弟或多名弟弟的情況。女方父母索要天價彩禮。

二:為了面子

當地風俗的影響,嫁女兒彩禮越高越有面子

三:愛的綁架

以愛的名義索要“嫁妝”

無論是以上三種那種情況,最終的結果都是“掏空”男方家庭的家底。但是最後受害者卻是新婚家庭。沒錢了,那什麼保證你(女方)的生活,跟著一起吃苦一起還債嗎?這就是你嫁給這個男人的目的嗎?如果說你不願意跟著受苦,那你何必為難你的老公。


從來都看你


遇到過,我身邊就有。

結局就是:第一種情況,家庭條件好的,經濟富裕的,兩個人走到一塊也是種緣分。但這種情況並不多見。

第二種情況,條件不好的,達不到彩禮標準的,導致緣分走到了盡頭。(不絕對)

第三種情況,經濟並不富裕的,為了婚姻東拼西湊,勉強達到標準。婚後也並不一定開心,因為壓力太大,能扛住壓力的還好一些,抗不住的將會導致婚姻破裂。

一家人辛苦奮鬥好幾年,一樁婚姻回到解放前,甚至倒退好幾年。都是天價彩禮惹得禍,能過就過,不過就散。

(ps:以上內容均個人觀點,不代表其他人。)


只剩相思


遇到,且不少遇到。

結局只有一個:生活從此讓人陷入悲苦的境地。

此結局不管是否彩禮是否送到。

天價的彩禮,怎麼來的?靠男孩自己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一個年輕的男孩,過早地賺到太多的人民幣,於他整個的人生來說,不是好事。靠父母,不可取,天經地義地啃老,實在不推薦。

因沒有天價彩禮而分手的感情,很有可能是傷了當事人的心,也許一輩子這個傷口都裸露在空氣中,一碰就流血,不碰也疼得緊……


成長佑欣


首先,這個“天價”必須是相對而言的。比如說,有的人眼裡的天價,在其他一些人的眼裡不算什麼。這個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

沒有遇到過。

真的有這種事,那結局一定是涼涼。

1,婚前就涼了。

2,婚後涼。付了天價財力買來的媳婦,並不完全是因為愛情了。

總之都涼。

不理解漫天要價的女孩的父母。別人用錢買斷你女兒的後半生,她除了去受罪,還有什麼。


一笑解千愁呵


沒有,結局估計都不會怎麼樣


我不裸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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