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你家住19樓太高了,請不要再在陽臺玩耍了

剛剛看到《人民日報》頭條官方號發佈:《兩女童19樓墜落身亡,時發時家裡有人》。看完不到一分鐘的視頻,整個人都麻木了,脊背抽筋樣的痛感襲來,這個家庭完了,孩子父母后半年將無法克服失子的痛苦,自責,悔恨,淚水,度日如年,蒼白的文字描述不出他們的感情和悲慟,即便活著也只能是“活著”了...

我也是孩子的母親,我閉上眼睛腦子裡浮現了女兒子陽臺上趴在欄杆上給我揮手再見的情形,浮現了她搬著板凳墊高小腳去看外面風景的情形,雖然我家住在六樓,雖然我早已安裝了隱形防盜網,但是我還是撥通了電話囑咐她不要爬到陽臺欄杆上去,女兒問我為什麼突然莫名其妙的說這個,我說:嗯,天氣不好,外面飄雨,不要滑倒了....

過去十五年,房地產蓬勃發展,佔了地方經濟的半壁江山,國民GDP全靠賣地,建樓,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隨之而來,高樓林立,好似衡量一個城市經濟發展的好不好,全看樓房蓋的高不高。其實歐洲的不少發達國家,很多著名的城市卻都是以矮房子為主,並沒有妨礙這些地區繁榮了上百年。目前市面上房地產行業開發最多的就是是高層建築,如今地價這麼貴,高層建築確實可以在有限的土地面積內能建設更多的居住空間,但是它實際上還帶來了不少未來相對複雜的問題,目前很多人都已經慢慢了解到了高層建築本身可能在未來帶來的弊端問題,而這些弊端若不明確拿出來講,還會一直被我們自動的忽略,新選擇性的看不見。

就如我去買房子的時候,售樓小姐首推高層,且是10層以上的高層,並且售樓的策略是每高一層每平就貴500元錢,我問為什麼要貴一些,理由呢,售樓小姐像背通稿一樣:視野好,空氣好,噪音小,有風通透等等,所以貴有貴的理由,早已呈現在大大的海報上的“”貌似”成功人士,他一手端著紅酒杯,一手插在褲袋裡,或者一手抱得美人歸,眼光目視前方在思索他胸中的宏偉藍圖,所謂站在高的高看得遠,很好的“詮釋”了買高層的必須,那就是你要想要和他一樣,你就多花錢住出他的境界。我們都知道嘛,國人虛榮,好面子,只買貴的,售樓正是抓住了這一心理,每高一層越貴越搶手,反正低樓層就是1-6,層,一棟30樓高的住宅,低層跳樓價,還有24層的房子輕而易舉的就把幾十倍的差價賺回來了。在同一個小區裡,買在一樓的低價房和買在30層的高價房,走路的氣勢也是不一樣的,猶如貧民窟和豪宅的區別,整個社會風氣尚如此,高層住宅瘋狂拔地而起,開發商笑的合不攏嘴。

又如今,高層樓盤相對較大的居住密度,已經明顯的將改善和剛需進行了割裂,還是以發達國家為例,美加等國的居民只要收入穩定的準中產都會選擇在郊區購置獨立屋而非擠在看起來生活更方便的市區老高層內,目前隨著中國主要城市開發面積越來越大,交通建設原來越覆蓋全面,未來中國的有錢人將會統一的嚮往居住郊區。當然,這是後話了...

本月3月5日,紹興柯橋花園一14月齡男童寶寶被高空墜落磚塊砸中頭部,傷勢嚴重,術後腦死亡,據鄰居描述,當時母親用推車帶孩子在小區散步,一塊雞蛋大小的磚頭從天而降..我在網上看到事發小區的樓房,至少25層高,這麼高的高度,即便是掉下來一個真的雞蛋,也足以要人命,學過物理我們都知道,在重力和速度作用下,二三十層和6層高空落物品,衝擊力是不一樣的,每次這樣的不幸發生後,我們首先第一想到的就是立法高空拋物,如果不是人為的呢?如果高空牆體瓷磚掉落呢?高空瓦片掉落呢?再反過來想想,有沒有故意欲蓋彌彰呢?是時候該想一想一定要建這麼高的住宅了吧。


孩子,你家住19樓太高了,請不要再在陽臺玩耍了

其次,高層住宅體驗的感覺並不好,前面我說過,因為我恐高,所以我的房子買的是6樓,我選擇的小區也是多層住宅小區,周圍都是6層的高度,樓間距很大,房子前後都是幾層綠化帶,走在小區裡,很有安全感,即便6樓有物品落下,第一時間緩衝在綠化帶裡,鬱鬱蔥蔥的樹木上,不會落到行人道上。昨天下午我去給客戶找房子,中介帶我來到一片新開發的小區,我抬頭望上看了看,包圍花園四周都是30層的樓房,形成一個包圍圈,每個窗戶像一個鴿子籠,人類像被圈養起來的,我們坐電梯看了一套20層和一套30層的房子,電梯蹭蹭的往上爬,偶感晃悠,我有點緊張,電梯事故也諸見報端,偏偏怕什麼來什麼,電梯都29樓停下不再向上,中介尬尬的笑了一下,說好像30層有故障,我們先下吧,然後爬樓梯上去,中介站在30層陽臺上跟我說,你看,從這個地方可以看到對面的河景,對面的山,還有遠處的一片片村落田地,我說看看小孩在樓下活動的情形呢,結果朝下看,樓下的人變成了小影子,感覺不可控不踏實,我想到時常發生的高空拋物,和中介討論了一下,站在30層高的樓上,高空拋物的軌跡不一定是直上直下,有可能會偏離軌跡,到達20米開外都有可能,我不知道我的觀念對不對,看著花園中間活動的老人和小孩,真替他們捏把汗,從陽臺朝下看,陣陣發暈,人的生理在生物學上客觀上都是一樣的反應,我不知道那些住在二三十層高的人哪裡來的舒適感?

高層住宅,在發生火災,地震,電梯,墜落等意外時,弊端是顯而易見的,前不久,重慶加州花園大火一案,火的走勢迅速向上蔓延,著火層以上的樓層往下逃要付出很大的代價,火災發生時電梯不可用,從幾十層順著樓梯往下,年輕力壯的年輕人動作迅速,老人和小孩真是寸步難行,救火雲梯據說只有在一線大城市才有,且只能達到17層的高度。這是我們發展中值得思考的問題。全國每年要發生多少因高層住宅這樣的意外傷亡事故,舉不勝舉。


孩子,你家住19樓太高了,請不要再在陽臺玩耍了

有人說,為了孩子的安全,高層一定要加裝防護欄杆啊,2千元不可省,其實我想,既然需要人人都知道加裝防護網保障安全,為什麼在建築法規裡面沒有把這點加進去要求開發商規範實施呢,我知道陽臺護欄的高度是有法規要求的,窗臺也一樣,那麼為什麼不能將安全進行到底?再者,高層逃生將和防護網發生矛盾,一旦陽臺用防護網封死,逃生的機會也同樣會堵死,又有人說可以開一扇逃生窗,我的心裡猛烈的被撞擊了一下,如今天《人民日報》刊登的兩女童19樓墜亡在地重重的一擊,恰兩名女童是在陽臺防盜網的逃生門墜落的。天啊,9歲的孩子,安全意識天天講,天天被灌輸,她何嘗沒有安全意識,只是意外防不勝防,孩子:你家住在19樓,太高了,儘量避免去陽臺玩耍,如果要去,請不要靠近欄杆,願你們在另外一個世界裡,想玩的時候可以在院子無所顧忌的自由奔跑,願你們來世平安。

以上觀點如有不妥,請各見諒。

2020年3月11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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