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男子違建小房被拆,持刀捅殺社區主任未遂獲刑六年

因為自己違章建築的小房被拆除,遼寧瀋陽瀋河區男子王某為了洩憤,持刀將社區幹部倪某刺傷。隨後王某被警方抓獲。2020年3月從法院獲悉,王某因故意殺人罪被判刑六年。

1968年出生的王某家住遼寧瀋陽。王某有一處違章建築的小房,因為違法被拆除。為了發洩不滿,王某持刀在瀋陽市瀋河區廣一處市場附近找到社區主任倪某,持刀行兇。

倪某是一女子,無力反抗,當即被王某捅傷。隨後民警將王某抓獲。經鑑定,倪某胸部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經瀋陽市精神衛生鑑定中心鑑定,王某處於邊緣智力狀態,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瀋陽男子違建小房被拆,持刀捅殺社區主任未遂獲刑六年

受傷之後,倪某被送醫救治,診斷為刀刺傷,左側胸腔積液,左側胸壁積氣,創傷性血胸,肺挫傷,氣胸。後在瀋陽市精神衛生中心就診,診斷為可能輕度或重度抑鬱。

法院審理此案認為,王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健康權利,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依法承擔刑事責任。在實行犯罪的過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近日,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六年。賠償倪某各項損失1.9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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