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民間中醫,且確有所長,你願意把自己的研究成果拿出來大家分享嗎?

Ws滄海一粟


願意啊,但有一個基本條件:你得承認民間中醫合法性。

民間中醫獻出一生研究心得歷史上不是沒有的,上世紀五十六十年代,大量民間中醫獻出無窮數的秘方。那也是基於一個基本事實:國家承認民間中醫合法性。那時代真正是我勸天公重抖擻 不拘一格降人才,國家衛生部衛生局求賢若渴,深入到民間尋求真才實學的民間中醫,鼓勵他們開診所,很多民間中醫被特邀進省市縣國家級大醫院擔任主治醫生,甚至邀請進中醫學院做教授。他們用一生研究成果為學生服務,為病人服務。他們不要證證,只有有一技之長能治癒病,用療效就是硬道理來證明他們的合法存在。所以當年民間中醫合法性為他們提供自己一生研究成果鋪展了廣闊的大道。

現在呢,只要你不是中醫藥大學畢業,只要你沒有中醫資格證書,不管你學富五車,才高八斗,還是技術出眾世人鹹仰,都說你是違法的非法的,也就是說,民間中醫失去自身存在的合法性,猶如橋給你拆了,路給你毀了,你的一生研究成果被打上非法烙印,在這種廟堂都蔑視你的才學,你還頭戴木枷手戴鋼銬腳綁鐵鐐情況下,你還洋洋得意要將自己研究成果拿出來給大家分享,那不是瘋子嗎?即使你願意無償貢獻,結果事與願違,口水就淹死你:落後,巫醫!騙子!……

人貴有自知之明,也當有知世之明,中醫人更應如此,潔身自好。當世人不用你時,儘管你有信仰,有成果,有技術,但你不需要拿出來的是一生心血成果,享受的卻是辱罵,享受的卻是非法行醫打擊。你應當功成身隱,藏之名山,寶之金匱,不也很好嗎?浮名虛利非吾所求,但能與天地交流,探世事真秘,索生命無窮,吾願足矣!所以有成果讓我孤芳自賞不亦快哉!我研究了有成果不虛度華年,不亦偉哉!

當然,寶之秘之更重要的原因是國內將民間中醫知識產權當根草,國外一些國家利益集團當個寶,結果你公開了,他無償享受了,發財的是日韓一些外國人,而你依然在非法行醫泥沼中掙扎,有意思嗎?想問,雲南白藥等秘方也是無證證的民間中醫創造的研究成果,被國家拿去後,會向世人公佈讓世人分享嗎?兩個字塞死你: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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