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圓兒子當兵夢 失信人主動履行

申請人文某與被執行人王某是同一個村裡的人,兩人因一次交通事故成為了敵對關係

事情發生在2016年12月,文某駕駛的摩托車與王某駕駛的摩托車相對而撞發生車禍,在發生車禍同時使路人鄒某受到傷害,鄒某左腿被文某摩托車輾壓致粉碎性骨折,事後交警部門鑑定此次事故由文某與王某共同承擔鄒某的一切治療費用。在賠付治療費用時,王某請求文某先將全部的錢交了,事情處理後將另一半費用給他。

不料在文某支付完賠償費用後,王某並沒有將文某墊付出來的錢歸還文某,在文某多次催收也沒有將錢收回,兩人的關係也越來越僵,王某說鄒某的腿並非他的車輾壓受傷他不該給錢。於是文某將王某起訴至法院,要求王某歸還在事故中替王某墊付的錢,法院支持了文某的請求。

法院在執行判決時王某都還沒有認識到自己要履行此義務,還將執行法官的電話拉黑,面對這種情況法院將王某納入了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

在法院將王某納入黑名單後,王某的兒子正好參加徵兵參軍進入到最後的政審階段,由於王某是失信人員兒子在政審時受到了阻礙,兒子很有可能不能參軍入伍。此時王某心急如焚主動找到法官,說自己認識到了錯誤願意履行好自己的義務,並請求法官將其從失信名單中予以移除,不要影響他兒子參軍。在此案執行完畢後,王某的兒子也順利地參軍入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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