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市場蹊蹺事:董事長總經理董祕財務總監四個職位實控人一肩挑

資本市場蹊蹺事:董事長、總經理、董秘、財務總監四個職位實控人一肩挑

天道誠財務智庫

文章轉自:ipo觀察

一家上市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董秘、財務總監都是核心職位,業務壓力大、佔用時間多,大多數上市公司分別由4人擔任,也有少數上市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董秘兼財務總監的。但迪威迅實控人身兼四個要職:擔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多個高管職務。甚至財務總監職位兼職1年半之久。

忽然讓人覺得原來經營上市公司真的可以一個人在戰鬥!這個董事長有三頭六臂嗎?還是為摳門省錢?

迪威迅的治理結構缺陷長期沒有得到糾正,讓深交所都看不下去了!近日深交所給該公司發佈了《監管意見函》

資本市場蹊蹺事:董事長總經理董秘財務總監四個職位實控人一肩挑

深圳證監局關於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意見函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財務總監自2018年8月20日離職後,由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季剛兼任財務總監職務;董事會秘書自2019年10月25日離職後,亦由季剛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你公司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職位長期空缺,實際控制人季剛一人擔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多個高管職務,且期間因公司信息披露、減持不當等問題多次被監管問責。上述情形反映了你公司治理架構監督制衡作用虛化,信息披露和財務管理等重要內部控制薄弱等問題,與證監會《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第三條“上市公司治理應當健全、有效、透明,強化內部和外部的監督制衡”的要求不相符。

針對你公司存在的上述公司治理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相關規定,我局提出以下監管要求:

一、你公司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範性文件的規定,針對存在的問題切實整改,在收到本監管意見之日起30日內完成財務總監及董事會秘書高級管理人員的選聘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強化內部和外部的監督制衡,保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財務管理等重要內部控制的有效運作。

二、你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遵照法律法規規定,忠實、勤勉、謹慎履職。獨立董事應切實獨立公正地履行職責,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他與上市公司存在利害關係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尤其要關注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三、你公司監事會應當對公司財務以及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的合法合規性進行監督,發現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行為,可以向董事會、股東大會反映,也可以直接向證券監管機構和有關部門報告。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相關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