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鄉村會計
找老伴並不在乎年紀大小,而在於相互之間能否真誠,能否持久,能否牽手到最後。
舉個我親眼所見的鮮活例子:
一位朋友病故後幾年,奈不住寂寞的老妻與一位年齡相仿的老頭認識後,雙方便自然居住一起。
從一開始,到相互照應大約有五六年時間,兩人還算比較觸冾,雙方兒女也認可並無異議。
可是不久之後,女的突然中風並嚴重影響身體,並使之行動不便到需要人照顧了。作為“半路夫妻“的老頭見亊不妙,尋找藉口回到自己原來的家裡。偶爾,隔三差五來一次看望,但原來那層關係卻不復存在了。
不得己,女方女兒只好請人照顧母親。自此後,老頭不再登門。
老年人再婚原本是件好事,但就怕一方生病後另一方甩手不管,最後落得個可悲的結局。
話又說回來,同居不具備法律合法性,因此,在考慮自身利益的時候,不妨想遠一些,想周全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