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國家—琉球

琉球國是介於臺灣和九州之間的一個古代國家,琉球國轄域包括琉球群島及其周邊海域。曾經向中國的明、清兩代朝貢,1609年後為日本、中國兩屬,同時向兩國朝貢,後來北部的奄美諸島被日本佔領,屬今日的鹿兒島縣,餘下地區於1879年也被日本通過“廢藩置縣”吞併,改名沖繩。二戰日本戰敗後由美國託管。1972年5月15日後,日本重新恢復對沖繩行使行政管理權。

琉球貝冢的發現證明了琉球在公元600年之前就有人類涉足。但是琉球早期歷史已很難考證。中國自隋朝起就有關於“流求國”的記載,自隋代至元代,流求、流虯、琉球的名稱一直在琉球群島和臺灣島之間搖擺。《中山世鑑》中稱,“隋煬帝令羽騎尉朱寬,訪求異俗,始至此國。地界萬濤間,遠而望之,蟠旋蜿延,若虯浮水中,故因以名琉虯也。”最後至明朝,隨著“臺灣”一詞的出現和統一的琉球國的建立,“琉球”一詞開始專指琉球群島。唐朝僧人鑑真在《唐大和上東征傳》中首次記錄了沖繩本島居民的自稱“阿兒奈波”,此名傳入日本後逐漸演變為“おきなわ”(13世紀)和“沖縄”(18世紀)。在日本,自平安時代起也出現對琉球一些島嶼的記載記錄,如《續日本紀》。琉球本土的史籍記載了天孫、舜天、英祖三個王朝,然而這三個王朝都有一定程度的傳說性質。尤其是天孫王朝,其存在性存在爭議。

14世紀初,沖繩本島出現南山、中山、北山三個王國,這個時期稱為“三山時代”。

消失的國家—琉球

三山時代

1370年代至1380年代,三山陸續入貢明朝。

1390年起,琉球諸離島部落酋長入貢中山。

1403年春天,中山、山北與山南等國一起嚮明朝進貢,明朝派行人邊信、劉亢等使節前往琉球。

1406年,尚巴志發兵起義,中山王國滅亡;此後,尚巴志陸續滅山北、山南;明賜姓尚,琉球國第一尚氏王朝建立。

自志魯布里之亂起,第一尚氏王朝頻發內亂,尚德王時期,金丸被群臣擁立為君,改名“尚圓”,1469年,琉球國第二尚氏王朝建立。

尚真王時期(1477-1526年在位),南征八重山、與那國等島;尚清王時期,攻佔奄美群島;“三省三十六島”局面形成(1522-1537年)。

1609年,日本薩摩藩在德川幕府的許可下,入侵琉球;尚寧王被擄至日本被迫簽訂《掟十五條》:琉球國向薩摩藩稱臣,割奄美群島予薩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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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時王宮-首裡城

1879年3月30日,日本政府命令琉球國王尚泰移住東京,置琉球為沖繩縣。琉球國實質上滅亡。同年,日本正式宣佈兼併琉球群島,派知事取代原來的琉球王,並命名為沖繩。

中國清政府對日本出兵兼併琉球提出多番交涉,但隨著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戰敗,清政府失去對琉球的發言權。

1943年,由美、英、中三國首腦參加的開羅會議約定由美中共同託管琉球群島,由於中國受內戰的影響,因而此事多為美國主管。

1947年4月,聯合國通過《關於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定》,把日本依照國際聯盟公約第22條取得之“太平洋島嶼”交給美國託管。

1972年,美國向日本移交琉球群島的施政權。沖繩縣重新成立。

目前日本有效管轄琉球群島全境,行政上分屬於沖繩縣和鹿兒島縣,國際也普遍認同琉球屬於日本,異議不大。

消失的國家—琉球

我國的態度:

1964年毛主席發文《中國人民堅決支持日本人民偉大的愛國鬥爭》中稱:最近,日本全國掀起了大規模的群眾運動,反對美國F——105D型核飛機和核潛艇進駐日本,要求撤除一切美國軍事基地和撤走美國武裝部隊,要求歸還日本的領土沖繩,要求廢除日美“安全條約”等等。所有這些,都反映了日本全體人民的意志和願望。中國人民衷心地支持日本人民的正義鬥爭。

2013年5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旗下刊物“世界知識”發表專文,根據日本併吞琉球(沖繩)事實,以及1971年“日美沖繩協議”內容,認為日本沒有琉球的主權。 文章中認為:1941年中華民國政府對日宣戰,廢除《馬關條約》。隨後《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做出了戰後處置日本的規定,日本天皇接受了這些規定。依照這些規定,不僅臺灣及其附屬諸島、澎湖列島要回歸中國。

臺灣民間亦普遍認為琉球群島是日本國土,但不包含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當代日本人和沖繩居民也大多認為琉球為日本一部分,另外有要求獨立的聲音、自治或實行一國兩制的主張。

由於長期受到福建文化的影響,目前琉球的風俗習慣與日本文化有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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