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選調生公基經濟常識:收入分配政策

在宏觀經濟學中經濟政策是考試中比較重要的一部分,包括了5種常見政策,本節課老師要介紹的是其中一個經濟政策,收入分配政策。首先來看它的定義:收入分配政策是指國家為實現宏觀調控總目標和總任務,針對居民收入水平高低、收入差距大小在收入分配方面制定的原則和方針。常用的手段有最低工資、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稅收和公共財政支出等。

具體來講收入分配政策,就要從我國的近代史和現當代史做整體的回顧,但是在選調生經濟考試當中更側重於考察國民收入分配的三種方式,這也是本節課要詳細介紹的重要考點。

國民收入分配包括三種分配方式: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初次分配是指國民總收入直接與生產要素相聯繫的分配。任何生產活動都離不開勞動力、資本、土地和技術等生產要素,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取得這些要素必須支付一定的貨幣,這種貨幣報酬就形成各要素提供者的初次分配收入。例如說我要開一個火鍋店,需要租店面、買機器設備、僱傭員工、掌握火鍋底料秘方等等,這些都是生產中必不可少的要素。作為私企所創造出的國民收入是要分成三個部分的,一部分用來交稅;第二部分用來給員工發工資;第三部分就是企業主自己的收入了,有企業主自行支配。

對於生產要素的所有者來說,自己所掌握的要素通過不同方式的投入可以獲得不同的收入,所以所有者會想盡辦法讓自己的生產要素做出更大的貢獻,自己也能取得更多的收入,所以說初次分配注重效率,這在考試中需要各位去注意。

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結果的基礎上各收入主體之間通過各種渠道實現現金或實物轉移的一種收入再次分配過程,也是政府對要素收入進行再次調節的過程,著重解決社會發展和社會公平問題。例如說我國自2018年10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起徵點調整到5000元。繳納社保以後,工資小於或等於5000元將不再需要繳納個稅。本次個人所得稅起徵點調整,減少了低收入人群的納稅負擔,同時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納稅的公平性原則。起徵點高了,再分配當中高收入者繳納的多,政府在分配中就能夠縮小貧富差距。通俗來說政府問窮人少收或者不收稅,問富人多收稅,然後彙總在一起把這筆錢給最需要的人。

最後一個分配方式是慈善事業機制,又稱為第三次分配。第三次分配是建立在志願性基礎上,以募集、自願捐贈等慈善公益方式對社會資源和社會財富進行的分派。它依靠“精神力量”,奉行“道德原則”。通俗來舉例就是我自己捐款到紅十字會,紅會拿著這筆錢再轉交給需要的人。

到這裡,國民收入的三次分配方式全部介紹完畢,考試當中要注意區分三種不同的分配方式,尤其是要注意納稅和政府用稅收進行社會調節這是不一樣的。

例題:社會保障是通過()所形成的一種分配關係。

A.社會捐助B.社會成員互助

C.國民收入再分配D.國民收入初次分配

根據上述所學,本題答案選擇C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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