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的商鋪每平米29500元還沒交房便宜12000元算價格欺詐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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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問的很有討論性。如果是真實存在的,但願不是普遍現象,如果是假設的問題我們可以簡單的探討一下,如果是真實發生的,則需要具體事情具體對待。3萬的房子突然便宜到1萬多塊錢。放到誰身上都是接受不了的事情。如果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的話,那麼我相信不會有勝訴的希望,因為合同是兩個人自願簽署的,也沒有任何保底而約束的條款,所以房屋漲價降價都與開發商本身銷售無關,因為開發商在銷售之前已經向國家有關部門提供了房屋的正常報價,所以也是得到正常審批的。房屋的上漲與下降是受市場總的經濟價值的影響而出現浮動的。所以說下降了不可能包賠,上長了你也不可能把多餘的錢還給開發商。所以說只能是自認倒黴。因為房價的上漲與下跌都是個人無法控制的。也不可能想到的,如果每個人都提前想到的話,那麼很多事情都不會發生。雖然我非常同情你經歷了這種事情,但是現實就是現實就是這麼殘酷,所以做事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以免後悔莫及,以免追悔莫及。


悟空身體健康


一房一價,一鋪一價,商鋪的價格差有上萬元的現象也算正常,商鋪所處位置不同價格與價值也不同,若開發商無違規操作的行為,可以很明確的說,不構成價格欺詐!

1、商鋪價格分類。

住宅底商,商業街商鋪,綜合體商場(商鋪內街、外街,一樓至六樓)等,不同位置的商鋪價格也不同。

(1)住宅底商,單獨的社區沿街的樓棟一般均設有住宅底商,價格方面社區的主入口第一間商鋪一般都比較高,反之角落的商鋪價格則很低,甚至沒人要,價格差距在一兩萬元每平方米的現象也很常見。

(2)商業街,處於行人必經之路商鋪價格遠遠高於角落的商鋪,繁華地段的商鋪價格差一平方米三五萬的也是常見的現象。

(3)商業綜合體,一樓的內街外街,主入口輔入口,地下車庫入口,出口等等,價格差距均不同;一樓的商鋪和六樓的商鋪,價格差距則更大,例如一樓一平方米5萬,六樓的可能1萬左右,差價在四五萬的也是正常的現象。

2、決定商鋪價格的多種因素。

(1)道路規劃:十字路口>丁字路口>,單面主幹道>多向輔幹道,主入口>側門入口,這些也只是理論上的價值,規劃可能會存在增加或變更,主次互換也有可能,例如:後期規劃的道路變更了,地鐵站位置變動等等;


(2)周邊配套:大型住宅社區,工業區,商務區等,針對不同的人群,不同的配套,同意地段的商鋪價格會存在巨大的差距,同一社區商場的商鋪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


(3)人流量,消費人群的習慣方式,例如騎電動車去消費的首先哪裡停車方便往哪裡走,開車去消費的一般地下車庫或露天停車場停完車後就近原則,和走路去消費的一般為主路口或就近原則,人流量針對不同類型的消費者。


(4)業態規劃,商鋪的業態規劃也極大的影響了它本身的價格與價值,餐飲店的商鋪、超市小賣部、服裝、生活用品、珠寶首飾、五金建材等等;業態與需求決定於該地段商鋪的價格。

3、構成價格與價值不符欺詐的行為有哪些?

(1)違規操作,價外加價。

例如:指導價,備案價在20000元/平方米的商鋪,實際售價30000元/平方米,購房合同上不體現10000元/平方米的差額,同時在銷售之前未告知買方存在這一事實現象。

(2)虛假宣傳,實際商鋪位置價格與實際購買的位置價值不同。

例如:銷售沙盤上,非主入口的商鋪當作主入口來賣,承諾的是開闊的公共場所卻被綠化佔用,貨運通道說成人行通道等等。

總之,商鋪的價值決定價格,價格差距巨大是很常見的現象。


天天房知道


這種情況不算價格欺騙。

因為開發商是明碼實價,沒有誰逼迫你去買商鋪;開發商沒有在你買完房子後再漲價吧,所以開發商是合規的。

你買了這底商只能說明眼光有問題,或者買房時開發商銷售花言巧語說服了你。

現在房價大幅下降,第一說明現在底商非常不好賣,第二開發商壓力非常大,要不然誰也不會降價40%去賣房,這樣會得罪已經買過房子的客戶。

現在的你確實很難受,還沒拿到房子就虧了很多,簡直就是割肉。你可以聯合和你同一時期買商鋪的人去找開發商理論,“維權”,如果人數比較多,開發商迫於壓力可能會作出一些讓步,給你們退回一些錢;如果人數比較少的話,可能就會比較困難。

旁觀者不要站著說話不腰疼,這種事雖然是合情不合理,但攤到誰都會去找開發商維權。畢竟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而是是辛苦掙來的。

希望你能儘量止損!





嶽來躍好


商鋪最好別買,買完你準後悔、還不是一般的後悔,現在實體店真的不那麼好做,賺錢的沒幾個,自己的店、自己做?更轉不了錢。滿大街都是商鋪、真租不了幾個錢,如果你想賣掉?那是你最傻眼的事,一是沒人買,二是商鋪交易費太高,高達百分之二十五以上,買方承擔不起。能退就退了吧,賠兩錢也要退,比爛在手裡強。


避風港2175


這個價差要具體看你是不是指同一套鋪面。如果是同一套鋪面或者緊鄰的兩個鋪面,面積相同,價格差12000,這個確實得找開發商說道說道。

但你的情況,我這樣猜測一下:你買房的時候,一定買的早,那麼你就有挑位置的餘地,你買的商鋪一定是位置比較好的。

而都快交房了,還有商鋪在賣,那你說這個商鋪位置會好嗎?如果沒有位置優勢,不降價賣,會有人買嗎?

所以,你的商鋪和現在的商鋪沒什麼可比性,自然價格也不能放在一起比較了。


瀋陽地產蝦


這個算不算價格欺詐要看法律規定。如果國家有規定就是欺詐,很顯然:國家沒有規定,所以算不上價格欺詐。如果說房價下降業主要退差價的話,那所有的開發商就發達了,為什麼?因為降價退差價了漲價了業主不也要退差價嗎?不能好處都讓業主得了吧?看看這些年商品房漲價多少了?這是誰造成的?不能怪開發商吧,你不買他還漲價嗎?所以說願賭服輸。


茶緣定三生


你就認了吧,商鋪也是商品的一種,是商品就有市場價格,就像早上賣的魚和晚上賣的價都不一樣,如果買時是心甘情願籤合同的,就不能算欺詐。特別是商鋪是一鋪一價的,現定的價格不是你手上籤的那套,那怕人家少兩萬一個平方,也沒什麼好說的。


影子62379


不算 如果漲12000你會退錢嗎?市場原本如此願打願挨 投資眼光沒看好怨不得別人


暮V雪


傻子買房子,願賭服輸。房子和股票一樣性質,只能說沒有股票反應那麼快。


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沒能力也要說


你這算欺詐以後房子降價以前高價房都會算欺詐本身開發商就是明碼標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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