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德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張祖安、胡振興批准逮捕

德州市德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張祖安、胡振興批准逮捕
2020年3月6日,德州市德城區人民檢察院對涉嫌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的犯罪嫌疑人張祖安、胡振興作出批准逮捕決定。經查,犯罪嫌疑人張祖安銷售假冒“飄安”牌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300餘萬片,犯罪嫌疑人胡振興銷售假冒“飄安”牌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63萬餘片。
來源:12309中國檢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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