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到賬 火速查封 東莞三院助小微企業“挺”過疫期

“這筆款項及時補充了公司運營所急需的資金,為我們復工復產提供了巨大的助力!”立案後僅7天,成都某新能源公司便收到了被拖欠的181萬元貨款,向法院表示感謝。

今年2月以來,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東莞第三法院)充分發揮司法審判職能,暢通“綠色通道”,快速執結涉企案件58宗,執行到位共計1130.34萬元,為各類企業有序復工復產提供了強大助力。

七天到賬 火速查封 東莞三院助小微企業“挺”過疫期

七天到賬,全額執行企業貨款

今年3月4日一早,東莞第三法院執行局副局長何業生便收到了成都某新能源公司寄來的錦旗和感謝信。

事情緣於數日前,該公司通過廣東法院訴訟服務網向該院提交執行立案申請,追討被拖欠的181萬多元貨款。案件受理後,該公司多次聯繫執行法官,稱公司目前資金鍊緊張、員工工資發放難,若不能儘快拿到執行款,公司無法復工復產,將面臨被“拖垮”的境地,希望法院能在法律允許的前提下,加快執行與案款發放。

瞭解情況後,東莞第三法院迅速啟動“綠色通道”,對該案優先執行,在送達執行通知書、督促被執行人履行還款義務的同時,發現該案在訴訟階段已足額凍結被執行人名下財產。

收案翌日,執行局即通過網絡查控手段對被執行人賬戶完成劃撥,兩天後,為申請執行人辦理不到庭轉款手續。一週之內,181萬多元執行款即全額轉至申請人指定賬號。

“收到款項後,我們第一時間給員工發放了工資,公司的各項生產安排都得到了較大的保障。從案件受理到執行完結,我們充分感受到法院在‘便利企業參與訴訟’‘保障企業復工復產’工作中的成效以及對企業利益的充分保護!再次感謝!”成都某新能源公司在感謝信中寫道。

七天到賬 火速查封 東莞三院助小微企業“挺”過疫期

緊急查封,阻止趁疫情轉移財產

“法官,他們正在搬機器設備,現場還聚集了一大群工人在談判……”今年2月19日下午臨近下班時,執行員鄧沛均接到東莞某五金廠的電話。

春節前,東莞第三法院受理了該廠的財產保全申請,後當即對被申請人銀行賬號採取凍結措施。但由於該賬戶是輪候凍結,沒能實際凍結到款項。且又因當時已是年二十八,被申請人已關門放假,故亦無法查封現場機器設備。

假期結束復工後,執行員鄧沛均第一時間聯繫申請人,瞭解被申請人的經營現狀、是否復工等。申請人前往現場後發現上述情況,便緊急致電法院。

搬空機器設備、拖欠工人工資……執行員判斷被申請人極有可能已倒閉,若不及時處理,可能導致多方當事人利益受損。但時值疫情防控期,外出執行又面臨一定的安全風險。

兩難之下,該院執行局果斷制定應急預案。執行幹警先前往村委會、園區管理處瞭解被申請人現狀,如有無人員感染、是否復工、工人情緒是否穩定等。掌握情況後,執行幹警再爭取園區工作人員的配合,一同前往現場。到達現場後,執行幹警一方面向經營者嚴正釋法,闡明轉移財產的法律後果;另一方面做好工人們的溝通工作,防止人員聚集,避免現場衝突,為順利保全奠定基礎。當晚7點多,現場機器設備全部查封完畢,無一被轉移。

放水養魚,助小微企業“挺”過疫期

在加速執行保障企業復工復產的同時,東莞第三法院還對涉及企業因受疫情影響而暫時無法履行債務的案件,積極引導雙方當事人以調解、和解方式化解糾紛,適當給予企業一定期限用於恢復生產經營。

疫情期間,該院橫瀝法庭受理了東莞某模具鋼材公司訴某紙品廠拖欠8萬餘元貨款一案。承辦法官聯繫被告工廠後,瞭解到該廠正準備復工復產,流動資金較為緊張,經營者亦多次向法庭提出疫期工廠訂單減少、經營困難,希望原告能再寬限一段時間。

對此,承辦法官積極致電原告進行溝通,並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在線調解,提出雙方有長期合作的基礎,在此特殊時期盼能互諒互助,共克時艱。

最終,原告表示願意體諒對方的難處,同意其分期償還,雙方協定被告前3個月每月支付1萬元,餘款此後再分3個月支付,既能履行債務,也可留下一定資金復工復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