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年前進購的牛奶目前已過期 可以讓廠家換新嗎?

有網友在檢察日報正義網的法律答“疫”平臺問:“我年前進購了一批牛奶禮品,當時和廠家約定,先進貨賣,等到快過保質期的前五天,我把沒賣出的牛奶給他們拉回去,再換一批新生產的,由於疫情封路,我沒來得及在保質期內把臨期牛奶給廠家送回去,目前牛奶已經過期,廠家也不收了,我可以以疫情為由,讓廠家換新生產的牛奶嗎?”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群傑:“關鍵要看‘由於因疫情封路,導致無法在保質期內將牛奶送回’,這一行為會造成您要承擔與廠家的牛奶供貨合同關係所約定的哪種違約責任。該違約責任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可適用不可抗力而免除。” 遼寧省撫順市人民檢察院李吉鵬:“關於疫情產生的法律後果的界定,既需要考察法律規定和基本法理,也需要秉承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將不可抗力風險在當事人之間進行公平分配。”

轉自:正義網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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